公积金委托协议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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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委托代付协议书【第一篇】

编号:

甲方: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住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中,由甲方委托西安银行电子结算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在省中心开设的公积金帐号为: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收款帐户为:

单位全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四、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在甲方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名一致,由于乙方提供的账户有问题而导致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无法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收款账户户名、账号等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书。

六、在代付过程中如付款金额发生差错,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积极纠正,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完整、准确支付。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手续,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甲方为了方便乙方缴纳,委托中国银行北仑支行采用特种委托收款的方式向乙方结算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交款时应在开户银行备足承付款额,如遇款额不足而遇退票,甲、乙双方应及时联系。乙方在具备承付能力时,应主动通知甲方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三、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及户名、帐号,一方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乙方开户银行一份。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仑分行 乙方开户银行:

帐 号: 351958373998 帐 号:

联 系 电 话: 86781633 交 换 号: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通信地址:

甲方(盖章)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存款专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盖)

签协日期: 年 月 日

公积金委托书【第二篇】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授权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公业务的专职经办人,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汇补缴、职工人员增减变动、缴存基数调整等全部对公业务。受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公业务时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下一次变更授权委托书时失效。

承诺

我单位承诺已为职工正常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承诺不实,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我单位承诺不实的行为记入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委托人(承诺人):(单位公章)

委托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委托书【第三篇】

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事项中,作为我单位的经办人。

经办人的权限如下: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公积金委托协议书【第四篇】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 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 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还款方式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变更担保方式手续。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后催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核销的审核审批。

第十六条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委托扣款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计结息和利率调整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负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的查询和对账工作。

权利条款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银行人民币账户和利率管理规定为甲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代收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账户、待收委托贷款利息账户等账户,为各借款人开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及时将收回资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以贷款人名义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按规定使用贷款和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 甲方自行向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主张和行使借款合同权利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借款合同诉讼所需的相关凭证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遇到相关政策制度问题时,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额委托贷款资金,不为甲方垫付任何资金或款项。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事项以外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方式和费率及时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费。

义务条款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贷款资金来源正当,借款人借款申请理由合法,通知乙方执行的委托放款通知等指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甲方如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要求进行变动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将委托贷款资金及时划入在乙方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委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余额。委托贷款资金转入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足额扣划。

第三十二条 甲方要求乙方以贷款人名义行使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乙方应将取得的合同利益及时向甲方交付。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放款通知,与借款合同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为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协助甲方监督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和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并将贷款逾期情况及时报告甲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金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将收回的贷款利息在 三 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及时向乙方划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一)支付标准:按 利息收入的 1% 支付手续费。

(二)支付频率:委托贷款手续费按(月、季、年)结算,于(月、季、年)末 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三)支付方式为第 1 种:

1.甲方主动向乙方划转;

2.乙方直接从收回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收;

3.乙方直接从甲方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中扣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凭证资料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务。

其他约定条款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可酌情扣减手续费直至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格。

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委托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 无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通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无 .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 壹年 .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积金提取委托书【第五篇】

身份证号码:)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现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特委托同事(身份证号码:)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原因),并携带提取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提取金额请转至委托人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

50 295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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