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的合同最新8篇
材料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规定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及付款方式,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是否能有效防范纠纷?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材料采购的合同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如内容过多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名称: 双方协商
2.型号: 双方协商
3.规格: 双方协商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
6.标的物数量: 。
第二条 价款
标的物单价:双方协定的市场价为准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质量(技术)标准为:符合工程材料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 。
第四条 标的物的包装
1.包装要求为: 无 。
2.包装费用: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
第五条 标的物的运输
1.标的物由 卖方 负责运输,装卸由 卖方 负责,装卸中的人员受到的损害及造成的损害由 卖方 负责。
2.运杂费用由 卖方 承担。
第六条 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地点
1.交付时间为: 报送计划后的七天内 。
2.交付地点为: ,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 卖方 承担。(对在途风险进行约定)
第七条 标的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为:公路工程材料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2.验收方式为:抽样验收 。
3.验收时间为: 。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卖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标的物。
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
3.按本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4.按本合同约定对标的物进行包装。
5.双方协定的其它要求。
(二)买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对标的物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标的物的价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标的物,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若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0 %;在买方催告后 七 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若提前交货,买方有权拒收。
3.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若买方要求重新包装,卖方应按要求包装,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地点,视为未交付,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买方的违约责任
1.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应通知卖方,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买方变更所需标的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卖方仍可按照原约定供货;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标的物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通知买方,除因买方的原因外,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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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住 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篇2:
卖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因临安市20__年农村公路临安段危桥改造工程(一期)建设的需要,为了保证材料及时供应,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一、材料名称及质量标准
1、材料名称:1、8mm线材;
2、12mm螺纹钢;
3、14mm螺纹钢;
4、16mm螺纹钢;
5、32mm圆钢;
6、开平板;
7、加工开平板。
2、质量标准:材料规格和质量指标均需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
二、材料供应数量及单价
1、8mm线材:6吨,单价元/吨;
2、12mm螺纹钢:吨,单价:。到场单价按1450元/支计。总金额为5800元人民币。
三、双方职责
1、乙方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还应配合甲方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2、材料款的支付方式:乙方开据税务发票后给予结算;
3、材料采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4:
购买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 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采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乙方供应甲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羊昌机耕道;偏坡山、松山机耕道碎石在乙方采购,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材料供应,甲方有权从其他沙厂进行采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挡墙,乙方必须负责修复等一切费用。在材料采购中,单价根市场单价进行,如浮动较大,甲方有权在价格进行调价。
5、甲方有权就地取材,(毛石)乙方无权过问。甲方不能在其他砂石厂进行采购。
6、乙方对甲方进行材料供应时,必须保证运输方量满足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车方量。甲方在乙方运输过程中抽查方量,如甲方抽查方量少于乙方所提供方量,甲方在支付乙方材料款时按抽查(少于提供方量)方量进行支付。
7、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后,向甲方提供支付费用表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一切费用 。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6、单价:碎石(80%碎石,砂20%,具体配料系数由甲方定): m3,毛石: ,7眼砂: ,9眼砂: ,包含运费。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支付乙方80%,在甲方施工现场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从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后支付支付乙方剩余材料款20%。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在运输材料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停工或名誉受损,(车子不能进耕作物地,如发生该情况由乙方负责)乙方将赔偿甲方停工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饮酒,如被甲方发现:将以该合同总价的15%进行罚款,乙方不可抗拒。如乙方违反此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4、乙方驾驶员必须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子必须手续齐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以及车子相关手续。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6 月,从 20xx 年6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物买卖签订下列条款,以资双方信守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条货物的交付和服务的提供
乙方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以《订货单》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除非有双方的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货物在合同中所规定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在货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该货物的生产、检验、运输等详细进展情况,也有义务接受甲方的随时询问。如果乙方交付货物时弄错交付地点,则乙方应该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规定的正确地点,且货物转移到正确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采购周期是指:从甲方下达订单到乙方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时间。
交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的数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原则上不接受超出订单中所规定的数量。甲方采购的最小订单量、接收数量与订单量误差、每批次重量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货物卸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货物产权和风险的转移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在乙方将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由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并甲方签章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不论甲方是否付款,还是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了甲方,均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和权利瑕疵责任,也不表示甲方对根据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权利的放弃。
第四条数量和价格
货物的具体数量、价格及其它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订货单》。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原料、人工、运输、通货膨胀、汇率等等因素的变化),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价格在采购周期内保持不变。
竞争条款:乙方同意本合同价格是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如果甲方在采购周期内,发现市场上有比本合同价格更有竞争力的价格,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刻执行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利减少合同承诺的采购数量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如果货物已经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应付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合格后支付,具体支付时间见《订货单》。
为了保证甲方按时付款,乙方开出的所有发票都应该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3日送至订单上所注明的地址,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货物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订货单》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如有任何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条件、质量标准和主要原材料产地变动,需至少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上述变更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没有得到及时通知,甲方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对变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跟踪。对货品中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按期整改
第七条服务的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诉后,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对该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查,在2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甲方。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义务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同样的问题不会再次出现。
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第八条货物的有效期
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有效期应该满足甲方的生产、存储、销售以及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合理周期。
第九条拒收、返工、换货和退货
当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货物,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的处理方式:
返工:指乙方对货物进行重新加工或者维修。
换货: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更换被拒收的货物。
退货:指甲方拒收货物后,取消该订单,将货物退还乙方。
重新提供服务:指乙方重新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在发生了根据上述之条款的拒收时,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货物有关的付款义务亦暂时停止。
乙方承担所有由条款引发的各种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因条款所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包装
乙方应该根据货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添加标签,包装和添加标签的方式应该符合中转运输和仓储的要求。除非双方已经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甲方不承担包装的费用也不将包装物退还。
包装必须要符合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第十一条单据
乙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供以下单据:
送货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项目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供应商号),加盖公章。
化验报告:要注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验日期,并加盖公章。 发票:在所有的发票上都要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和甲方货号以便甲方及时准确地安排付款。甲方对于任何没有上述信息的发票、交货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担付款的义务。每一个发票应该只对应一个采购订单。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
甲方保留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计划、图纸、规格、形式和/或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这些项目均应由乙方全部归还给甲方。
当货物是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货物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对于这些项目的改进和发展都为甲方的知识产权。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识产权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应该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保密和公开
乙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承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给乙方的知识产权、规格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服务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发生阻碍或者延迟,那么:当该期限超过了5个工作日的时候,双方就此应该进行讨论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也可以经双方合意做出在当时的情况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当甲�
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风险的预防和管理
乙方有责任预防和控制有关的供应、质量和成本方面的风险。如果存在潜在风险,乙方有义务尽早通知甲方该风险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可能出现的频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预防措施。
第十七条合法性
乙方保证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规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迅速提供证据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许可证、检验报告、分析证明等。乙方还应该保证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该条款。
第十八条检验
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权根据其自己的决定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到乙方的工厂现场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厂现场进行全部货物的检验和试验,也可以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检,也可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检验。在规定了进行发货前检验的情况下同,乙方有义务协助进行检验并提供甲方需要的全部相关的分析证书。
乙方应该做到并保证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法定的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十九条环境和安全
乙方应该提供有关产品危险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数据单等,并提醒甲方了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种规定和准则(法规或者其他)、或者乙�
由于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为引起了与废物的排放、有害物质或者其他污染物有关的索赔或者损失,乙方应该承担任何第三方对于甲方的索赔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信息责任
乙方应该对其所提供的图纸、数据、包装详细情况或者其他具体细节中的错误和遗漏负责,而不论这些资料是否已经被甲方批准或认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错误和遗漏不在此列。
第二十一条转让
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在另外一方通知警告以后的30日内又不纠正违约行为的话,则另外一方可以通知违约方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
如果乙方破产、解体、停业、合并或者和其债权人做出安排、指定了接收人、管理接收人、清算人或者临时清算人对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进行清算的话,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详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用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本合同。(为避免疑问,即使乙方有可能没有按照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也可以在发生了本款中所述情况时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机构发生了变化,那么乙方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或者从其他的渠道了解乙方的法律地位的变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机构发生了变化、并根据其自己的见解认为这种变化会影响其利益时,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在本合同终止的时候,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要求的7日内进行以下工作,甲方负责支付合理的费用:
自合同终止之时开始,乙方就不得再使用属于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也不得将其纰漏给任何第三方。
合同因解除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停止所有正在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交易,并进行相应的财产返还和费用结算。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制定、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合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
第二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材料采购合同 篇6:
买方:
签订地点:
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 标的物产地: ;生产厂家: ;品牌/商标:
第三条 质量标准:□GB (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企业标准QB;其它标准),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及环保要求。规格型号:恩氏粘度(°E,80~100℃):不大于200E;闪点(开口)℃:不小于130;水分%:不大于2%;机械杂质%:不大于%;灰分%:不大于%;硫含量%:不大于3%;热值:≥/kg,净热值≥39000J/g。
第四条 包装要求:执行 □GB ; □行业 ;□ 包装标准或包装标准或 □散装、□灌装 。
其它特别要求:
第五条 交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品数量为准,合理磅差:±%,磅差由√卖方 □买方承担 ;交货尾差: 5% 。
第六条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或厂区内其他指定地点;
第七条 收货单位:
第八条 卖方货物卸车前必须在买方指定地点检斤,同时接受买方采样人员的采样。若卖方未在买方指定地点检斤,买方不予结算付款。卖方在指定地点检质检斤后按买方规定时间、线路到达卸车地点,完成卸车后在规定时间、线路回皮,若无正当理由超时,则:□买方有权不予结算;□由卖方承担 10%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卖方有权自费参与买方采样,买方正常采样在货物到达 3 小时内进行,卖方自行安排人员参与,买方不再另行通知,因卖方原因未能参与的,买方采样有效。买方在检测结果出来后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若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买方留有副样的,按买方副样复检;买方未留副样,且再次取样能够代表货物到达时质量的,买卖双方共同取样。
第十条 结算方式:货物质量符合第三条约定,按合同价格结算,不符合第三条约定的,按以下条款结算:
第十一条 结算方法:货物到达经验收合格后,以买方实际检斤数量减去水分数量后作为实际结算数量、价格通知卖方开票结算,按月结算期间为上月 15 日至当月 25 日:
结算时间:发票挂账天内结算,□货款以银行票据形式支付;□次月15日前付款结算前一月25日前验收合格挂账已开发票货款。
第十二条 陈述与保证:
买方保证其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成立的合法企业,各种文件、证件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若卖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第三条约定,除按第十条进行扣款外,若扣款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须承担赔偿责任。若卖方所供货物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期限内发生质量事故,致使买方人身、设备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货物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由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若卖方未在双方约定交货期内按时供货,买方有权按货物总价值的 10‰/日收取超期供货滞纳金。卖方不能足额按约定数量交货,致使买方受损,卖方承担赔偿责任。卖方超过约定数量交货,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3、若卖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事故,或交货期超过 15 天,或违背双方约定的数量、价格和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卖方追偿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4、若卖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约定,买方不能退货。在合同期内由于买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买方应提前10天通知卖方,不属买方违约,买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买方应按合同要求承担已履行部分的货款支付义务,不能按时支付,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变更合同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买方以传真、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发货的数量、时间、品牌,并作为卖方的结算凭证。卖方发出货物后 3 日内,应以传真、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所发货物重量、件数、规格、品牌、车号、发站、发货时间等要素,以便买方验收,若卖方未按约定通知买方,出现的数量差异,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 、卖方应遵守双方另行签订的《供应商物资运输车辆厂区交通安全承诺书》、《综合治理管理承诺书》、《资质真实有效承诺书》、《质量保证书》、《保廉合同》等函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实际履行数量以买方依据第一条约定方式通知卖方的交货数量为准,合同到期后仍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卖 方买 方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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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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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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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7:
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工程所需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
收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物资款、
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
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材料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
做任何调整。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
料数量,以调整后的数量和规格为准,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
行。
第二条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进场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
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留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共同负责签字验收并加盖项目公章,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
3、交货日期:,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构成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进行赔偿。逾期交货一天按该批次货款的3倍赔偿,对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4、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6、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8、乙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乙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
10、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
11、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12、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
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物资验收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乙方所提供的验证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随货同行。并由甲方指定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加盖项目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5、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6、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7、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材料采购合同 篇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需方与供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商 标: 广一
生产厂家: 广州广一泵业有限公司
备 注: 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代运 ,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货到工地,及运输费用。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指定接货人):厦门集美诚毅书城工地项目部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签收 。
4、现场由 甲方 负责卸货及卸货费用。
5、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及质量的保修期限:合同生效后35天内生产完设备,待需方下达发货通知后十天内必须货到工地。产品质量自交货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贰年,终身维护。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单位(含发票税金、运费)。
2、产品货款的结算:分次支付结算 。
3、货款的支付: 支付合同总款的30%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安装调试合格后再付至总合同款的95% (货到工地起二个月内未安装调试视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余合同总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货款发票后2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收到产品后 3 日内组织验收。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验收,由甲方质检部门出具验收结论,对验收结论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请求作为验收标准。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3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甲方在两年内发现乙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更换或修复。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不超于总货物款的20%)。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 。
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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