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国有商业土地租赁合同书【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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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土地租赁合同书篇1【第一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1、租赁土地位于莲江口镇万庆村(村村通)公路道东、加油站北侧及东侧,南邻哈肇公路、北临上水壕、东临鹤大高速公路、西邻树床(详见附图)。
二、土地用途:土地为农业科技开发、养殖、饲料加工、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农副产品、高端米生产、种业开发。农博馆、科技展示田、品种鉴定试验基地、办公室及库房等。
三、土地年限:土地承租经营年限为伍拾年,即从20_年4月25日期至20_年4月25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交款方式:土地租金为50年,(38,120㎡_/平方米),共计租金肆佰伍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4,574,元)乙方向甲方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圆整(¥2,500,元),第二期于20_年6月1日前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将下欠土地租金2,074,元全部结清。以甲方出示的收款收据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租金等费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建设,农业技术开发。
4、甲方协调保证乙方农业用水、用电,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土地的道路。
5、按照万庆村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收取乙方水电费。
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项目审批手续。
7、如果乙方使用合同规定的土地而引起各种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及甲方土地原持有人不得在该土地进行任何种植、建设等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利用和经营承租的土地,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等。
2、乙方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权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享受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享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集体土地各种流转使用权。
5、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同他人联营、转租他人经营的权利,也可抵押贷款、继承等权利。但必须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乙方要合理利用资源,搞好水土保护,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已经签订,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遇到国家征用或占用该土地,土地补偿费用归乙方,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超出年限的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
4、如果甲方重复发包该土地或擅自断水、断电、断路等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无条件全部负责。
5、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甲方有限乙方承租:地上所属财产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缴纳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条款如有驳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租赁方):莲江口镇万庆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黑龙江省垦农种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20_年4月25日
国有商业土地租赁合同书篇1【第二篇】
出租方: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经研究决定将位于租赁给乙方用。
二、土地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
三、租赁款及交付方式
1、该宗土地的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共计元人民币,即该全部租赁土地每年的租金为元;
2、乙方须在订立合同时一次性交纳贰年租金,以后每两年交纳一次;
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壹万元土地使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如擅自提高租赁费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保证供电供水等全部正常,保证道路通畅。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保证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有违反,视为甲方违约;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租赁该地块,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用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设施;
2、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负责保持租赁土地内卫生;
3、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土地的抵押与转让
1、乙方可以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2、土地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同样必须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并保证受租第三方正常使用。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不得因此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双方于本合同期满半年前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4、如遇政府规划征用土地,拆迁费、地上附着物及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在接到甲方征地通知后,必须按照要求期限搬出。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用其他优质土地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或返还押金及剩余租赁费用;经甲乙双方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将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除全额返还给乙方已经交纳的全部租金外,还应支付乙方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除已经交纳的全部租金归为甲方所有外,还应支付甲方总投资额30%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租赁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商业土地租赁合同书篇1【第三篇】
合同编号:
本合同在如下当事人之间订立。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就甲方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其用途
1、租赁土地位置: 市 区 路 号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 。(若有平面图或位置图、土地使用证则可作为附件)。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土地系本人(本人与 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是共有,则尚应增加:已经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2、租赁土地面积:按 计 平方米。
3、本合同所租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具体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4、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主要用于: 。
第二条 期限及交付
1、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因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要求继续租赁时,甲方予以同意并延长租赁期限。
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交付乙方,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应达到或满足的要求或标准为:
(1)
(2)
4、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交还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若乙方不再需要时,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要求乙方恢复基本的原状(合理使用后的自然损耗不在此列)。
(3)向乙方收取恢复基本的原状所需的费用。
(4)乙方于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由乙方折价给甲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赁土地每(年/半年/季/月/日)租金rmb 元(大
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
3、支付方式:
第四条 费用及税金
1、于租赁期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须由甲方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与土地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租赁土地使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有关费用及租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承诺对租赁物拥有合法租赁权。保证不因任何第三方对所租土地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3)负责办理租赁土地所需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5)负责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协调乙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
2、乙方义务:
(1)在租赁期限内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使用租赁物。
(2)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
(3)在租赁期限届满 日内,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予以转让或抵押等行为。
(2)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乙方租赁物。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
(3)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坏,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交付乙方租赁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
(3)甲方未经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处分权人许可即出租他人之
物,或者租赁物因受其他物权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实上不能对租赁物予以使用,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未交纳甲方租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他人时,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
(3)乙方逾期未交还甲方租赁物,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方、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需要征用或征收已租赁的土地及附属设施,使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折合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该争议提请 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仲裁委员会现有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租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
效。
2、本租赁合同及附件,合计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物交付情况记录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国有商业土地租赁合同书篇1【第四篇】
出租方: 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承租方:陕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三、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
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
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
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
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
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
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向甲方
支付滞纳金。
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
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
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 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会议室
鉴证机关:(章) 鉴证日期:
国有商业土地租赁合同书篇1【第五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已经达成土地租赁和地上物转让合同,合同规定土地租赁期为20年,为保证地上物正常使用及后续改造投入和经营延续性,甲方做出如下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地上物即归乙方所有,甲方承诺乙方能有效使用地上建筑五十年。
2、甲方承诺第一期20年到期后,优先与乙方签订第二期及第三期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费用延续合同,租赁费用延续合同第一条第2款约定。
3、如到期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双方不能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则甲方承诺对该地上物按解除合同当时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评估机构需经双方认可并具有评估资质。对乙方的经营损失补偿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应确保承诺的实现,如出现不可抗力,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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