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运输合同大全【热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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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是指运输方与托运方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约定,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双方责任明确,是否能有效保障利益?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货物运输合同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承运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托运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收货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编号

品 名

规 格

性 质

包装方式

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保险、保价价格

货物价值

运杂费

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收货人签收: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3)货物的合理损耗;(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委托方(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号wty20xx-001

承运方(乙方);运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

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 发 地 目的地数量(吨) 运价(吨/元) 说 明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常州 103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张家港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无锡 108 其它江苏各地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 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2:

(一)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水路运输企业或者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利用水路运输货物的托运方之间达成的有关水路运送货物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这里所说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专指在我国沿海、沿江、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而不包括国际海洋货物运输。

(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及主要内容

1.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等双方当事人可即时清结者之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水路货物运输往往涉及大宗、长期货物运输,所以对特定范围的重点物资、联运物资、外贸物资等,要由交通主管部门综合平衡运输计划,这时承运人必须服从国家的计划管理。大宗、长期货物运输,可按月签订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承运人和托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有下列基本内容:

(1)货物名称;

(2)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3)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的还应当载明换装港;

(4)货物的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5)违约责任;

(6)特约条款。

水路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1)货物名称;

(2)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3)包装;

(4)运输标志;

(5)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6)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7)运费、港口费和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8)承运日期;

(9)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10)货物价值;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1.水路货物运输的类别

水路货物运输分为整批、零星和集装箱运输。一张运单的重量满30吨或体积满34立方米,按整批货物托运,不足此数的按零星货物托运。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张运单至少一箱;但按“港到港”方式办理的集装箱运输,可以办理两个以上收货人的拼箱运输;危险物和易污染、损坏的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运输。

2.每单运输的要求

按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运输条件必须相同,即发货人、收货人、起运港、换装港、到达港等都相同。

易碎、易腐、流质货物、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不同运输条件不同,不能混装的货物,不能用一张运单托运。

3.货物运到期限的规定

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从货物承运次日起至抵到达港卸船时止。其间包括:起运港发送时间5天;每一换装港的换装时间7天;运输时间按各线运价里程除以规定的运输速度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因自然灾害、水上救助、等候通过船闸等原因所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

4.运输计划的提出、执行、变更、补充

水路货物运输实行计划运输的,应及时提出运输计划。大宗货物、长期货物以及全月累计托运量满100吨的零星货物,托运人应于每月13日前,向起运港提出下月货物托运计划。超过500千克的剧毒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危险货物,应提出月度托运计划。放射性物品,爆炸品、拖带浮物、笨重长大货物,无论数量多少,均应提出月度计划。起运港应于当月28日前将核定的下月度运输计划通知发货人。

对已进入港口的货物,由于承运人的原因,当月未运出的,港口应在次月优先发运,发货人再办理托运计划手续。

救灾、抢险、政府指令急运的物资,不受计划限制。遇有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港口堵塞、航道限制,或收货人可提出要求,承运人可采取停装、限装措施。

托运人因故需变更运输计划或计划外运输时,应向起运港提出货运变更计划表或补充计划表。运输计划只能变更一次,补充计划不办理变更。

5.提交运单的要求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相符,托运人应如实填报货物的有关情况,货物运单要填写清楚,收货人的地址要真实确切,填写的发货符号要与货件上标明的相符,不得省略;货物名称要写具体的品名,如品名过繁,不能写完,可填写运价分级表规定的概括名称。

文物,稀有、珍贵物品,尖端、精密仪器,应单独提交运单。一件货物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药材、百货、工艺美术品等,应在提交运单时详列品名。

根据中央及省(市、自治区)规定禁运、限运以及需办理海关、检疫、卫生、公安等各项手续的货物和应随附有证明文件的货物,托运人应将文件随运单同时提出,并在运单内注明文件名称。

6.运输货物重量和体积的确定

起运港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计量手段的,托运人应按起运港核定的数据确定货物重量;托运人整船散装货物确定重量有困难时,可以要求承运人提供船舶水尺计量数,作为托运人确定的重量。按照规定实行重量和体积择大计费的货物,应填写货物的重量和体积。笨重长大货物,还应列出单件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长、宽、高),还应在货件上标明。

7.运输货物的包装、运输标志

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在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下进行包装;需要随附备用包装的,应提供备用包装。

按件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件两端涂刷、粘贴运输标志,不易涂刷、粘贴的应拴挂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内容包括:运输号码(或发货符号),到达港、收货人,货物总件数,起运港。在某些直达航线和一条龙运输线上,也可采用包括到达港、收货人和发货符号的“一标三用”的简明标志。运输标志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应明显、清楚、不易退色。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免制运输标志,但应在运单“发货符号”栏内注明集装箱号。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制作包装储运指示标志(防潮、易碎、不得倒置等)8.货物托运的注意事项

托运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货物运输险,但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实行保价运输的个人生活用品,应提出货物清单,逐项声明价格,并按声明价格支付规定的保价费。

承运人应按运输计划确定的船的品种派船运输,在装运前,由发货人验舱,合格后方可装运。

托运人托运易腐货物和有生动、植物,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容许的运到期限和运输要求。起运港应认真审查,如同意承运,应尽快配船装运,到达港应尽快卸船交付。

须使用冷藏装运的易腐货物,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在提送、平衡月度托运计划时确定,并同时商定冷藏温度。

承运人在航行中对承运的有生动、植物应保证所需淡水供应,所供淡水,江河运输免费,海上运输照章收费。运输有生动物所需饲料由托运人自备,免费运输。

按照货物属性或双方商定需要押运的货物,托运人须派人随船押运。押运人数由承运人确定,托运人应在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员的姓名和证件,押运人员应遵守船舶的有关规定。押运人员随货乘坐货轮、货驳、按五等舱位购票,乘坐客货班轮按所乘舱位购票。

9.货物的承运、交付和提货

托运人按照起运港签认的货物运单,按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将货物集中进港。起运港按运单认真验收。起运港对货物验收完毕(托运人自行装船的,货物装船完毕)在运单上加盖港口日期戳时即为承运。

货物到达港口后,由到达港指定卸货地点,并向收货人及时发出到货通知,在货票内注明通知时间。单位提货,提货人应在提货单上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凭单位介绍信),个人提货,凭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并在提货单上签章。

收货人应及时组织提货,并在收货时验收货物,付清港口费用和按规定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托运人少缴的费用以及中途垫款。由收货人自理卸船的货物,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卸船作业,将船舱、甲板打扫干净;对装运污秽货物,有毒害性货物的,应负责洗刷、消毒,使船舱恢复正常清洁状态。

从到达港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催提、查找,满30天(个人托运的生活用品和搬家货物满60天)仍无人提货、拒绝提货或超期不提的货物,港口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对拒提或超期不提的货物,也可以转栈,并按规定计收转栈费和货物保管费;对性质不宜保管的货物,由港口及时适当处理。

10.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和解除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符合法定的条件。

(1)变更和解除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程序

托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时,应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提出货物变更运输要求书并随附领货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由于承运人原因,要求变更运输时,必须征得托运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因航道障碍、海损事故、自然灾害,货物不能抵原来到达港,或执行国家命令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可以改变到其他港口卸货,并及时通知托运人提出处理意见。变更运输后的运输费用,由变更后的到达港向收货人按实结算。

(2)变更和解除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形式

变更或解除月度货物运输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或变更计划表等),必须在货物发送前,由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向对方提出。月度货物运输合同只能变更一次。

(3)允许变更和解除的范围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月度货物运输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使运输合同无法履行;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3: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甲方雇用乙方 的汽车运送 ,从 运至 ,车辆行驶至 ,因车没拉腰绳造成车辆一面高栏车厢全部涨开,货物全部散落外泄,给甲方造成约经济损失。经双方协商,现就损失赔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人民币:元整。

2、以上赔偿费由甲方和乙方在协议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原和乙方协商此次运费为壹万贰仟肆佰元整,因此事故发生,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此次货物运费。

4、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因此事件车辆所停运的损失费用。

5、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向乙方追究货物损失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间人:

年 月 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4: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甲方:

乙方:

日期: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6: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货物运输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基本信息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

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内货物未运输完的,双方可协商延长相应期限。

三、运输方式

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___运输。

四、运输起止地点

运输起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

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七、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______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运费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如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预见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当事人一方无须因此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7:

甲方(简称发包方): 乙方(简称承包方):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公司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运输车辆安全事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六、乙方必须配备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等安全器械, 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装设不齐全或没有甲方许可就随意拆除的;

3、不严格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甲方及装卸地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的;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6、在甲方区域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的';

7、车辆驾驶人在装卸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9、驾驶员洒后或疲劳驾驶的;

10、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运输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设置“警示标志”提示的相关内容执行,按照规定的秩序在指定区域停车、待装。车辆进入成品装货区后,乙方司机必须将刹车墩挡在前后车轮下,并熟知活动区域危险源。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五、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乙方在公司

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8:

四 川 省 简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xx)简阳民初字第2303号

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上横街175号1幢1楼21号。

法定代表人:周焕云,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谷栋,四川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沈君,四川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开祥,男,汉族,1975年11月07日出生,简阳市人,住四川省简阳市三合镇马骡村6组3号。身份证号码:5110278。

委托代理人:陈恒伦,四川得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互助里65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杰,经理。

委托代理人:罗林,男,汉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柑子村13号4-1,身份证号码:5102126。

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134号。

负责人:王国忠,经理。

委托代理人:罗林,男,汉族,1969年11月11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柑子村13号4-1,身份证号码:5102126。

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开祥、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焕云及其委托代理人谷栋、被告陈开祥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恒伦、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共同委托代理人罗林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诉称:20xx年3月12日,原被告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将一批货物运到柳州市。20xx年3月14日,被告陈开祥驾驶渝B87910大货车(该车登记为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所有)运输该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货车侧翻,导致货物严重受损,因三被告未依法赔偿,故诉讼来院,请求三被告赔偿损失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陈开祥辩称:货车侧翻,导致货物受损是事实,但侧翻的原因是原告托运的货物过多和超高超宽;原告的损失也没有诉请中的那么多,有待证据证明,原告还有部分运费没有支付。该合同的主体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陈开祥只是经办人。损失应该由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赔偿。

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

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共同答辩称:本案的实际承运人是陈开祥,渝B87910货车虽然登记在公司名下,但系被告陈开祥挂靠公司,该车实际车主为李仕蓉,李仕蓉私下把车转让给了陈开祥。公司非实际车辆所有权人,也未取得运营利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未签订运输合同,也未实际履行合同,不是适格被告,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同时,该运输合同上无公司的盖章,只有被告陈开祥的签名,因此,运输合同对公司无任何约束力。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完全是实际控制车辆人员的个人行为,如果要赔偿,也应由被告陈开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20xx年3月12日,被告陈开祥作为乙方(承运方)以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甲方即本案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托运方)签定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该合同约定,货物从成都运到柳州市交付甲方指定单位查收,乙方负责把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如发生行车事故,丢失、货损、货差等情况,乙方必须按保值价的100%价赔付甲方。20xx年3月14日,被告陈开祥驾驶着承运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托运货物的渝B87910货车(该车印有飞云公司相关标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宜柳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清点,被告陈开祥签字确认货物损失有离合器壳体(赔偿单价175元/件)损坏178件、丢失2件,轴承箱(赔偿单价147元/件)损坏35件,后壳体(赔偿单价198元/件)损坏2件,变速箱体(赔偿单价169元/件)损坏137件,包装纸箱(赔偿单价元/个)损坏600个,共计人民币62894元,另有西门子124箱(12件/箱)发回厂家检测后定损。原告成都杨发货运公司、被告陈开祥、被告重庆飞云汽

车运输公司、被告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对货物损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26日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被告赔偿损失元。

另查明,渝B87910汽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系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道路运输证上业户主名称是重庆市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该车原系李仕蓉挂靠该公司,20xx年12月14日李仕蓉转让给陈开祥,后陈开祥向公司交纳了相关费用,20xx年5月18日,陈开祥将车转让给陈天明(系陈开祥父亲),陈天明与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挂靠合同。(上述转让均在飞云公司内部进行,不变更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上的名称)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当庭陈述、货物运输合同、渝B87910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查询记录、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工商注册信息、货损统计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桂河路简罚(20xx)A2578号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号45020xx055935596号处罚决定书、高速公路管理局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事故现场车辆照片、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交的李仕蓉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上书写的的证明等经庭审质证、认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陈开祥持所有人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公司长寿分公司的渝B87910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与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原告有理由相信渝B87910车辆的所有人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公司长寿分公司,该运输合同的承运方为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且重庆飞云

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交给陈开祥及准许渝B87910车辆登记在其分公司名下的行为,是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实际车主陈开祥以其公司名义进行运输经营行为的授权。在运营过程中,实际车主陈开祥驾驶印有飞云公司标志的车辆,持有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以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和托运方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行为,应视为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重庆飞云汽车运输公司长寿分公司未按合同的约定将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托运的货物安全送往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因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故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对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承运人为陈开祥,公司不是承运人,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辩称,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陈开祥作为实际承运人对涉案运输合同享有重要的运营利益,也应对涉案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陈开祥辩称原告成都杨发货运公司办理货物运输时明知车辆超载,原告对损失的发生负有责任,但被告陈开祥作为车辆驾驶专业人员和实际承运人,明知车辆超载却违章装载导致事故发生,对货物损失负有重要责任,故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诉请被告陈开祥、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赔偿损失,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对原告提交证据中损失为离合器壳体、轴承箱、后壳体、变速箱体、包装纸箱共计为62894元部分,虽然被告陈开祥只认可数量,不认可赔偿单价,但在该货损统计单上有被告陈开祥的签名,且

被告陈开祥没有证据证明签名是受胁迫或者不是自愿的,故本院对上述共计62894元的损失予以确认;因原告没有提供证明西门子124箱(12件/箱)的损失情况,对该部分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三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付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人民币62894元;被告陈开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成都杨发货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88元,由被告重庆飞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曾 建 才

审 判 员 杨 宣 照

人民陪审员 李 成 军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陶 军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9: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运量:___________以实际发货量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用车车型及数量: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五条运价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运费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运费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有效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托运方):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回天系列货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价值及包装标准: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二、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三、收货人名称和详细地址:以甲方发货单为据。

四、运输质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托运的货物,提供合适的运输车辆,以公路运输方式将甲方货物按时完整的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货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接收货物,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货单上签字后,货物即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将“发货单”交给甲方指定货物接收人签字或盖章后,交接货物。将其中回执联或货物收条带回交给甲方,至此本次货物运输任务完成。

六、运输期限:2-5天。

七、运费范围和结算标准:见附件

八、运费结算方式:见回单结算。

九、双方责任:

1、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发生丢失、短少、污染、损坏,乙方按照甲方出厂价格进行金额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或将货物错运,错交收货人,致使货物未能如期到达时,乙方应将货物无偿的运到甲方的'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错运造成货物丢失,按九条1款进行赔偿。

3、在下述情况下,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A错报、匿报货物重量、规格、性质、数量;B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包装容器不良;C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的变化。如果因上述情况给乙方带来损失,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在接收货物之前需对A、B两条中的状况提出质疑,否则视同乙方认可。

4、货物在承运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车、大雾天气等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将交货时间最多顺延两天,如乙方出现上述情况未通知甲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交货承诺期延期的,三天以内按1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三天以上的超过三天按300元/天赔偿甲方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货到目的地后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能滞留。

6、乙方应在货送达后一个月内将客户签字的发货单返回交甲方商务部,凭回执单即可按清单中送货数量及协议价格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随时结算运费。

7、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产品在运输、搬运过程中不损坏,不弄脏,注意保护产品的标识,并注意通风防尘,防湿、防变形。以免损坏甲方产品的形象。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防护措施,满足产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亦由乙方按九条1款承担责任。

十、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发货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双方均有权于甲方所在地诉诸法律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20 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 年12月31日终止。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1: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鉴于甲方货物需要使用运输工具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诺有足够运力承运甲方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乙方派驻甲方人员为:,若乙方在合同期内需更换派驻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委托书及新派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车辆要求:

乙方需保证所派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证的证件齐全、真实;车况良好、车辆整洁。如因车辆证照或驾驶员身份证件等不实而产生的货物被盗、被骗等损失由乙方进行全额赔偿。

四、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承运操作规范性要求:

1、每次出货前,乙方必须到指定地点领取出货单并签字确认接单时间,若乙方未按约定领取出货单,则承担由此产生之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之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之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破损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双方确认无误,在出货单上签字后,乙方之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若签认后发现有破损、丢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且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壹倍赔偿。

六、运输要求及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

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当次运费之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回单回到甲方手后直接扣除。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

(3)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七、收货及付款:

1、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与收获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如发生迟送、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之10%作为处罚,货单回到甲方手中后直接扣除。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是否相符,货物交给有权收货人后,有权收货人需要在运输单上每页签字,盖章(印章需要清晰)。因有误所签收无效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现单据有伪造行为,则按货物总价赔偿。

3、乙方每次运输后,乙方需及时(出货后5日内)把回单交付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回单数量、签字、盖章,都无误后,甲方就支付给乙方当次的运输费。

八、安全责任及要求

1、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4、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壹倍赔偿,且发生之刑事、

民事纠纷与甲方无关。

7、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货运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时起半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过大,乙方应做好货损及事故记录并应取得相关证明。

8返还原物,或要求乙方按货物到达之零售价壹倍赔偿甲方相应之损失。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货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在甲方要求返还货物后仍继续留置货物的,甲方有权以诈骗货物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由此所产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乙方须与甲方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维护甲方公司形象,不得发生各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的事情。

2、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作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户退货或同意其他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____号、____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NewPage]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____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6.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____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元(鲜活内免赔额: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4.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运输途径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卸、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赐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货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出险时开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全部赔付完毕.如涉及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情况下,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公安机关出据相关手续后,最多赔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到如下协议:

1.甲方需按发货计划,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货物起运前,甲方需将货运单和发货声明价值及已填保单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传真货运保险单作为回执,承诺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险公司传真,承诺予以承保,并录入电脑系统。

2.在货物起运前,如发生与上述保险内容不相一致的变更时,甲方需及时传真进行变更申请,以便乙方作相应的承保处理,以乙方接受传真变更的批单为准。

3.协议双方均需建立往来业务台账,留存每批货物原始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甲方须提供货运保单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结清保险费。

(1)货运单要按序号填开。

(2)保险单要按序号填开。

(3)甲方预交_________元保单代管责任金。

4.乙方须对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咨询,有关的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提出上门服务。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项目名称

住址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号

承运人

托运人

收货人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承运到达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编号品

名规

格种

类包装方式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货物价值保险、保价价格

运杂费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收货人:

收货时间: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运人、托运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④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审批、检验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⑤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②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③托运人拒绝提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者危险品托运不符合托运运输规定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2、承运人的义务:

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②及时向收货人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a、电话;

b、书面;

c、其它____。

③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⑦货物运输到达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获人逾期提货的,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如仍无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有权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予以留置或依法予以提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支付给承运人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前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c、按________承担赔偿责任;

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承运人承担全程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⑤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⑥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第五条双方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托运人与承运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托运人与承运人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_________至_________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递交服务质量承诺书),取得该班线的经营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

客运班线起讫点: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发班次:_________;途经线路_________;班车类别:_________(直达或普通);客运班线类型:_________类班线;营运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总营运里程_________%)客运班线起讫车站:_________(始发站)至_________(终点站)。

乙方投入营运客车_________辆,客车技术等级为_________,客车类型等级为_________,座位数为_________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运输证件、票据使用、车辆技术状况、价格执行、交通规费缴纳等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对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_________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按照"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沿途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中途不得无故更换车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揽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或服务质量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10、因乙方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乙方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乙方应当保持客车状况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设施齐全,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核定人数载客。严禁超高、超宽、超重装载行包。

12、乙方应当按规定缴纳交通规费;执行由物价、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客运运价及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的道路旅客运输票据和证件。

1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客运车辆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14、乙方车辆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在发车前向乘客介绍安全乘车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和其他危险道路行驶时,应提醒注意安全,指导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运营客车不得设置或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漆喷乘车安全须知内容。

16、乙方应当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或将线路流标,乙方投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或承诺书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变更

乙方需要过户、变更经营范围、车辆更新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按照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歇业或停业的,应当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交回营运证牌和经营票据,办理歇业和停业手续。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___________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____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____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________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e86、c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________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________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将己方工厂的物件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吨位, 元/吨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单按 一结算,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外观完好无损坏,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证金,顺延年累计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年的保证金则作为签合同当年的保证金。如双方不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安全责任方

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时,应明确承运货物品名 、装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货物到达地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若乙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为甲方办理甲方货运事宜,乙方应指派业务人员为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不能以市场运输价格调整等任何因数,借故拖延,暂缓或是停止对甲方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不能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车辆保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坐险等附加险种)、维修检测、过路停车、燃料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托运零单货物、散件货物等辅助材料的免费运输。

5、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单〉,一车一单(运单一式两份,货主一份,随承运货物车辆一份),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单〉交付货物。

6、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法,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第三方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承运。

五、其他约定:

1、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2、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执行代表: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50 359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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