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合同管理(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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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篇】

第一条  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本市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

第七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到合资、参股单位的,用人单位与其合资、参股单位应订立劳务合同,明确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第八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搬迁、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后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当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协商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九条  用人单位解散、关闭、破产时,应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劳动者应征入伍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待劳动者服役期满回原单位后,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待有关机关对其审查终结后,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停薪留职、挂名、长期外借、长期放假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应当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制度。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等进行动态管理。为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卡,记录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情况,本卡随劳动者本人档案转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十九条  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征求劳动者意见,合同期满前劳动者未作答复的,合同期满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者同意续订的,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第二十一条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者作出辞退、除名、开除的决定后,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作为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第三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按时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劳动者原因未按时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用人单位应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二十五条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无故不为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或者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所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  附则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范文【第二篇】

销售经理是营销部团队中的个体,所以建立一支合格的营销团队首先必须找到其中的个体,也就是第一:找到和培养(销售经理)

现代企业的驱运力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一个:订单,如果没有了订单,企业就不可能运作。

企业有两条线:一是产品的开发与选区项;二是产品的销售。而检验一个企业各项工作最终是以市场为标准,以销售目标的实现为准绳。如果销售目标实现不了,没有了利润作为保证,产品积压,没有开发投入,工资发不出,企业无法生存与发展,更谈不上经营了。

销售经理是企业市场目标的实现者,是企业市场营销最核心的竞争力,是企业的灵魂,他们直接面对客户,代表着公司连接着公司与市场,客户往往从他们身上看到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公司的发展状况,来确定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公司产品品牌的形成主要是客户忠诚度的高低。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选择销售经理,培养销售经理,管好用好销售经理,发挥销售经理最大的潜能,是企业是能否不断拓展市场的关键。所以组建一支合格的销售经理团队是企业能否占领市场的关键。

如何组建一支合格的有战斗力销售团队?成功的销售经理具备着一套与不成功销售经理完全不同的特点,但成功的销售经理有着某些共同之处。

首先是品质:诚信“做人”,“忠诚·诚实·正直”做事。

做市场,就是做人做事的统一。销售就是卖品质,销售企业诚信,个人的诚信。一个人失去了诚信,也就失去了道德,失去了信任与信用,这不仅仅是个人的,也是企业的,更是家庭的。一个销售经理对市场没有诚信,自谋私利,将在市场上在社会上寸步难行,只有施惠与人才能受惠与人,这是市场永远不变的法则,也是做人与做事的统一。一个优秀销售经理除了“诚信”做人基本品质以外,还需要“忠诚·诚实·正直”做事。对企业、对团队的忠诚,是一种态度;忠诚意味着你可以信任你的团队,你的团队也可以信任你。诚实是忠诚的前提,是一种美德。向企业和团队如实的反映工作有关的真实情况,不隐瞒或歪曲事实,包括真诚的对待我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都是诚实的表现。企业里需要正直的人,正直意味着明确支持对企业是正确的事情,用自己的行为如实放映自己的承诺。正直意味着坚持不懈地正确地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并执着追求自己的目标。

其次是技能:也就是实现目标的方法与手段:组织能力、交际能力,交流与勾通的能力,应变能力,洞察力、整合能力等等。

最后是知识:产品知识,公司内外部知识,客户知识,行业内的发展与趋势重要的是获取技能和知识的能力等等。

所以在建设销售经理团队时,第一要严把招聘关,让有销售经验的经理把关,我们要知道需要招什么样的人,要诚信,要与公司的企业文化相吻合等等,这项工作做不好,招的时候不认真对待,使用时放任身由,等到走了公司要受到很大损失。第二是教育培训,要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营销队伍,员工进来之后教他如何做人做事做市场,公司内外的知识,以及职业培训,这项工作是要从长,从严做起。第三是知人善用,用人先要知人,避其所短,用其所长,把人的积极性及主动性全部发挥出来,创造性地去工作。最后层层管理,级级培养,招人要级级负责,使用时也应层层管理、级级培养,对人才的不足有一个互补,让员工看到升也看到降,没有人可以一劳永逸,每一个必须不断超越自我,使每一个人可以不断攀上新的台阶,这样企业的整体素质才会越来越高,是对人才负责,也是对企业负责。

有了合格的销售经理,才能组建起一支合格的营销团队,组建一支合格的团队,必须让每一个销售经理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团队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有了合格的营销团队就成为企业开拓市场占领市场的利剑,企业的目标及经营才有了基石。

如何建立支合格的营销团队?首先我们必须对团队有一个定义,团队是指为了共同目标互相影响和相互协作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组成的单位。按照这种理解,组建一支合格的营销团队,必须先要让营销团队中的个体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为共同目标而去奋斗。

如何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呢?首先为共同目标而努力。在人与人之间实现平等,产生依赖,有共同追求的目标,团队中的每一个员工与团队的目标一致,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整个企业、团队的效率就会提高;团队员工的稳定,团队也相对稳定。团队的目标不一致,团队的建设就很难有突破性、持久性发展。。为了成就共同的事业与目标,而承担共同的责任,激励和支持团队共同进步。并由衷地把自己的前途与团队的目标结合在一起,有归属感。只有团队或是企业有了发展,自己才有发展。自己愿意为团队的目标而尽心尽力,有团队有无恨的忠诚,决不允许有损害团队利益的事发生。团队是目标群体,由于群体中的个体,有着不同教育,不同的生活在习惯,不同理念,不同的信仰,工作方法与认同规范的人,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如何缩小这种差异?让团队中每一个人为一个目标而共同努力,尽量减小磨擦,让团队高效有序地运行呢?所以团队追求的是整体利益,先从团队的领导做起,搞好战略安排,在选人,培养,用人,管理人,搞好传帮带,靠制度保障团队工作的运行,靠机制去创新,对全过程对结果负责。团队的领导者要有宽敞的心胸,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

一支合格的营销团队是企业的发动机,是生产力。团队目标不一致,团队就不稳定,什么事也做不好,也做不成。团队的领导是一个舵手,下面的各层都是水手,上上下下都在动,而且动得非常协调,那船就整体目标一致,很快地向前前进,感觉也就非常好,反之欲速则不达。如何制定目标,再怎么分解它,包括近期内的目标与远期内的目标,公司的发展目标(战略)与产业规模化目标,怎么样分阶段去做去实现,这是管理者的责任,也需要管理者将公司的目标与团队的目标及个人的目标统一。

营销团队的目标,是更好更快地把公司的产品推向市场,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比别人做得更好,做到这一点你必须比别人专业完整并形成自己的特点,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用有限的资源做更多的事,怎能成功?唯有集中主力,才能培育出核心竞争力。市场经济一旦进入了过剩时代,你就必须创造出能比别人提供更多价值的东西,才能生存。营销团队(公司)“目标”在调整中发展,也在发展中调整,也需要一个不断进化与优化的过程,营销团队(公司)在前进中优化整个团队结构,价值链,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同时,一定要让营销团队的目标与个人的目标适时调整,调配,创造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一:团队之中要有一个充分信任的平台。当团队中每一个成员都彼此理解和尊重他人观点的时候,会产生强有力的粘合剂,会建立良好的理解平台,团队中的每一个都会彼此尊重,就会增强团队的创造力激发团队的创造力。

第二:建立有效沟通。管理者要通过沟通了解每一个员工,从而知道如何才能激励或推动他们;员工通过沟通可以消除与管理者的误解;有效的沟通,使得团队凝聚力不断增强,员工的认同感不断增加,团队中的成员形成默契,能迅速准确地了解彼此的想法,了解管理者的计划和要求,保证实施渠道的畅通无阻;有效的沟通,能集思广益,彼此分享信息与智慧,以激发出潜在的力量,创造性解决问题。

第三:有一个良好团队氛围。团队的氛围是内部共同协助创造出来,有什么的氛围就会有什么样的团队。团队中的每个成员,把对方视为一家人,相互依存,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员之间是互敬互重,相互宽容,彼此信任,相互帮助。和谐相处,相互促进,为团队的成功互指优缺点,追求团队的整体绩效与和谐。如果每个人都满足现状,明哲保身,就样的团队将会裹足不前。如果一个企业,没有一个齐心奋进的团队、员工,每个人都满足现状,明哲保身,自谋私利,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想揭示企业或团队中阴暗的一面,什么有竞争力的产品,开发先进的技术,强有力的销售,都将成为空话。

如何提高、调动团队中每个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能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被管理者的角度,我觉得管理者更应该先从物质上,重点在精神上来调动被管理者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有一种被信任被尊重被重视的感觉,能够为企业目标而奋斗,有一种责任感。在不同时机,不同场合能够发挥自已的才能与潜能,感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有意义,而不是把企业当作是一个提供劳动获取工资的场所,而是把企业当成不可缺少的共同体,只有企业发展自己才有发展。让员工懂得企业(团队)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企业(团队)也应知道员工的利益就是企业(团队)的利益。企业(团队)要想得到好的利益就必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员工的利益,建立利益共同体,这样才会有好的利益和市场。当然还要有很好的激励机制,“说到做到”。激励方面的核心是把员工的发展方向和追求目标与企业的目标融合在一起,以市场价值为导向,按贡献率、业绩来激励员工。民营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必须有着很好的激励机制,当然如果大家没有了一个共同的利益,每个人都谋私利,企业也就不是企业了,更谈不上什么管理了。

古有“使民”,先“养民”,“富民”,“惠民”,以礼教民,“宽猛并济”,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在员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乃至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上,都应做得无微不至,企业员工孰能不回报企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大多数员工、整个企业如都能做好本职工作,企业就会高效有序运行。

怎样提高员工的能力呢?首先部下素质低不是你的责任,但能够提高部下的素质,是管理者的责任。”“兵随将转,无不可用之人”。每一个在都会有自己的特长、专长,管理者需要知人善用。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缺点,用其所长,避其所短,让每个人都发挥一技之长,企业就有竞争力,所以管理者重在“理才”,把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及人的智慧充分发挥出来,利用好,让每个员工都有用武这地,能够全身心,全时间投入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提高他的能力。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1、前言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是由工程建设方(乙方或接包方)及工程验收方(甲方或发包方),双方根据约定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双方应尽义务与责任制定的关于建筑工程初期勘察、设计、施工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等。建筑工程项目合同适用于合同法的通用监管准则和要求。

2、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的内涵

事实上,基于我国早期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运作经验来看,早期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均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合同管理组织缺乏、承包企业不按合同办事、工期延误现象严重、工程造价预算不合理、承包商与发包负责人回扣、法律纠纷主体界定等,在实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层出不穷[1]。

建筑工程项目受不可抗力因素(如地理位置、天气)影响加大,对于相关专业人员的需求较大,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执行中容易出现较多不确定因素导致的事故或失误,需要通过具有法律效应的严肃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来保证整体项目的实施。建筑工程合同是属于工程建设方与验收方都签署的法律文件,作为合同双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其对于整体建筑项目的进度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是一种基本保障。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整体项目的履行、交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对整体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与此同时,在建筑工程初期及执行过程中,采用实时、全面、主动的合同管理是控制整体建筑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涵盖了整个建筑工程从准备、施工、竣工各个阶段的所有内容。建筑工程合同,从法律上来看,其参与主体包括若干具有法人地位、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等。基于合同管理的目的来看,其主要是根据相应合同条款,针对建筑工程不同阶段对工程概况、项目特性、项目周期、工程造价、款项支付周期及方式、原材料供应及管理、验收时间、验收标准、后续服务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的认真执行,并且认真抓好每个项目流程和环节,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造价控制

简言之,造价就是针对建筑工程整体建设成本的评估及预测。工程造价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执行、竣工验收都有着非常深远的指导意义。造价控制一方面是需要从源头精打细算,认真谨慎地完成成本的估算,通过科学合理的预算将成本严格控制,对于建筑工程后期执行有着重要的作用;而合同管理便成为了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最为重要方法之一。

建筑工程造价并不仅仅是一项简单的成本预算及评估,其贯穿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审批、选定供应商、商业谈判、订立合同、合同执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我国早期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受到法律体系、管理方法、企业成熟程度、监管制度等影响,没有很好地在建筑工程中执行,因此一直停滞不前,并且与国际水平相距甚远。然而,从我国加入WTO后,在全球各行业领先企业的影响下,国内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控制方法、法律意识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企业开始重视建筑工程中的造价控制,并开始引入精细化管理的体制和方法。尤其是对于原来不规范的管理体制、法律体制,企业都开始进行修正。

3、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联系

合同管理是做好造价控制的前提条件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通常会明确工程项目参与的各方主体应尽的责任及享受的权利,如合同承接方或工程建设方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提供什么类型的物料或服务;项目监理方对于整体项目的管理应该提供什么样的监理服务;建筑工程验收方或发包方对于整体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如何配合各方工作等。所有的参与主体都需要按照法律合同相关规定和细则一一执行,所有与项目执行、验收有关的细节对于整体工程造价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合同管理成为了做好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提条件。

为法律纠纷主体界定提供依据,服务于造价预算与控制

建筑工程合同作为项目执行的法律手段,是对于项目执行或后期法律纠纷主体界定和法律风险规避的重要参考依据。实际的建筑项目执行中,难免会遇到不按照合同执行的情况,一旦这种情况发生,需要合同双发按照规定的内容来进行法律风险及纠纷主体的界定,从而确定相关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等问题[2]。违约金会影响到企业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初期预算,因此合同管理成为建筑工程造价阶段的基本保障。

4、实施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方法

建筑工程合同的精细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对于整个项目关系重大,企业应对整个合同签订、执行、验收各阶段都采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人。成立专项合同管理团队,各司其职,根据合同各环节涉及的要求和条款都一一落实,一环扣一环,争取做到合同管理的零失误。尤其是合同中涉及到的对整体建筑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部分,需要在签订之前反复审视,比如合同中对于增加工程的计价方法,这类型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整体工程的造价控制,尤其需要注意[3]。

建筑工程的审慎造价控制

在建筑工程全流程中企业都应该采取审视造价控制的态度与方式。早项目需求初期,无论是项目承接方或发包方都应充分估计整体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不变成本、可变成本、不确定影响因素等多方面的问题。在经过全面、科学的预算评估后,将所有信息落到文字,坚持通过法律手段来控制相关风险。针对有可能出现价格变动、增加成本支出的方面,需要签署附加条款等。

5、总结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密不可分的两个环节,精细化的合同管理对于改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意义重大,能够帮助企业充分提高资金的投入产出比和工程项目的收益水平;而建筑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方法的应用,对于合同的贯彻执行也必不可缺。企业只有两手抓,兼顾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才能最终达到建筑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倪 萍。浅议合同管理对全过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J].价值工程,2012(9): 64-65.

合同管理方法范文【第四篇】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上的竞争愈演愈烈,施工企业往往需“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资格审查、摇珠、竞标、开标等一系列环节后,才可能承接到工程项目,而即使承揽到手,也大多仅有微利甚至可能是零利润。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生存发展而不遭淘汰,关键在于建立良好的信誉和实力,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誉的重要条件。因此,要在确保工期达到合同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期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所以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为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特殊交易活动,这种交易活动从投标开始,并持续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合同,进行履约经营。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涉及项目管理及工程管理及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效果和目标实现。因此要从招投标开始,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合同主管部门对和合同的签订及履约管理不到位,现行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未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限,且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承发包双方的合法利益难以在合同中约定。造成纠纷扯皮[1]。

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其主要表现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不规范;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工作,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5、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施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凭借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件,或者强调施工企业让利垫资,不计风险包干费,签订的施工合同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如业主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等级等等。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相对于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而言,建筑施工队伍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选择的地位。

三、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少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的应用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等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特别是对国际市场惯用的 FIDIC 条款的认识和运用经验的不足,将造成我国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减少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 然而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2]。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约定条件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问、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6、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从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应提高的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人员的素质。组织好在职员工的学习和对技能的培训,抓好施工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合同法律实务培训。培训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中期、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以及司法考试,提高职工拥有执业(职业)资格的比例,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必须增强施工合同意识,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施工合同管理专业化,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严格执行,监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意识, 严格按合同执行各种施工活动;并对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科学的对策,并不断培养专业性强、有施工经验的专门的人员,这利于我国施工合同建设的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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