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租赁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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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房屋租赁合同【第一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上方协商,甲方坐落在x出租给乙方经营,并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自20_年10月20日起至止,共计3年。

二、租金:自20_年10月20日起计收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乙方应支付人民币贰仟元作为水电、物业费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租期满,待乙方付清水电、物业费后退还乙方),租金每季度付一次,应于每季度首月的20号前一次性交清给甲方,逾月缴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自行处理乙方的财产,乙方无权干涉。

四、甲方出示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影印件给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甲方允许乙方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经营的特点,进行室内装修,装修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在经营上的损失。

五、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需缴纳税费、管理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对承租店面的安全和防火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乙方需按照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合法经营,经营期间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合同期满,乙方应负责交清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管理费、水电费、营业税等税费,期经营的债权、债务等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该租赁店面(房屋)权利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转让或以其他变租方法由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收回房屋。

九、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提前三天交房屋归还,乙方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推出时,所装修应无偿留给甲方使用,不得拆除或作价。若有家具杂物等装置不搬清的,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店面经双方验收后,无异议后,办理移交归还手续。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壹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第二篇】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下称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租赁:

甲方自愿同意将座落于南宁市 号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屋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屋,对该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房屋内设施,详见家俱家电清单)

二、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三、租赁期:

1、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租赁期内乙方若将该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擅自转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年 月 日起房屋租金每年递增 %;租金按 支付;乙方应于每 到期前五日内支付房屋租金给甲方。

2、租赁期间,由 方缴纳该房屋所产生的租赁税费。

五、押金:

1、本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和租金人民币_ _拾_ 万_ _ 仟_ _佰_ _ 拾_ _元整(¥_ 元),共计人民币_ _拾_ 万_ 仟_ _佰 拾 元整(¥ 元),往后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打入以下账户:( 银行,户名 ,账号: )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收款收据给乙方。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在付清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房屋内设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交还房屋 日内将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3、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抵所欠金额。如押金不足以抵付所欠金额,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付款通知起五日内补足。

六、房屋使用的费用:在租赁期间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清洁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电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房给乙方使用,并保证附件或所载房屋设施完好无损。

2、 使用房屋时,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存储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3、 乙方须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4、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超过10天或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等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且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基于经纪方已促成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甲方或乙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金额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在签订本合同后,因经纪方已完成了本次交易服务,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如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甲乙双方都须即时支付经纪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并且不得要求经纪方退还:如还未支付上述费用,甲、乙方均委托经纪方在定金的基础上自动扣取全额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该房屋无完全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或者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乙方没有承租该房屋,或甲方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且乙方不得再迫使甲方出租该房屋。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没有出租或中途收回该房屋,或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且甲方不得再迫使乙方承租该房屋。

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之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或业务需要,不得泄露于无关之他人。

十一、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方、乙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十三、三方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备注:甲乙双方确认经纪方已告知租赁该房产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买卖须知:阁下凡向我司缴付款项,我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收取任何款项或开具白条收据,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司对此不予认可,视为双方私下行为,我司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租赁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各方完全认可上述所有规定。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经纪方: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第三篇】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联系地址:______证件号码: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联系地址:______证件号码: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抬头:______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书【第四篇】

立约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单位名称 :

地址 :

电话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原籍 :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区      镇      (村)街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        使用。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地址、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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