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协议(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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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涵盖服务内容、费用及保密条款,确保信息安全与合作顺畅,是否符合预期?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财务顾问协议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财务顾问协议 篇1:

年度财务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_____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1、日常咨询服务

1)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须经乙方技术处理)。

(3)财务咨询: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为客户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行财务顾问网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商人银行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2)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3)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乙方账户:,户名:深圳发*银行,开户银行:深圳发*银行总行营业部。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2、专项顾问服务

1)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①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②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2)服务方式

(1)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3)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网络平台,妥善保管用户密码,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财务顾问网上获得的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行财务顾问网络平台,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财务顾问网会员用户名和密码,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签订日期:

甲方(盖章):

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财务顾问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 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3、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XX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费用支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 %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 × %= 万元人民币)。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 %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第五条、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委托融资总额的款项到帐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_____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务顾问协议 篇5: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于中国市订立: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拟收购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并对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从而实现借壳上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3、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综合类券商暨保荐机构,为从事财务顾问、证券发行、承销及代理证券交易的专业机构;乙方长期从事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财务顾问及证券承销(保荐)业务,具备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为确保甲方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3、目标公司:指甲方拟收购股份的上市公司。

4、项目人员:指乙方为甲方本次收购现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财务顾问工作内容

1、乙方作为甲方本次收购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为:

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2)协助甲方寻找本次收购的目标公司;

3)协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草拟本次收购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4)组织本次收购工作小组;

5)编制甲方本次收购的工作时间表;

6)协助甲方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7)组织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收购的相关工作;

8)协助甲方制作有关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

9)协助甲方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协调,确保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

10)协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为本次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必要时)。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反映甲方真实情况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依法成立并依法从事所属业务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甲方资产情况及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4)甲方负债情况和或有负债情况;

5)甲方拟购买、出售或置换的相关资产负债情况;

6)甲方参与或可能参与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甲方的分支机构或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请求,提供有关协作。

4、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及时联络,安排有关事宜。

5、甲方应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客户至上的原则,为甲方本次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指派有经验的项目人员和团队,直接负责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工作。

3、根据本次收购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财务顾问工作。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作为本协议项下的财务顾问费用。

2、为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乙方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向甲方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即:

1)前期咨询、考察及方案讨论阶段,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实质性开展后,甲方应于签订有关交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框架协议、意向协议等),并取得经甲方确认的正式尽职调查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且相关备案文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4)甲方应于完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目标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5)甲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财务顾问费计人民币万元整(RMB)。

3、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帐户:

第六条声明和承诺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乙方已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承销商资格审查,有资格担任股票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和主承销商。

2)乙方已通过证监会的保荐机构资格审查,有权担任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在内的保荐机构。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项业务中的一切内容及有关业务资料。

2、甲方兹向乙方作下述声明和承诺:

1)甲方为本次收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属真实的、准确和完整的。

2)甲方应确保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甲方本次收购计划的唯一的财务顾问地位。

3)在本次收购期间,以及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二年内,除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关于本次收购的有关资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促使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担任本次收购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协议另行签订),以及首次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可转债)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

3、由于违反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购完成而受影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甲方违反其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除应继续支付该笔款项外,还应按其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的费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项规定不影响乙方行使其在第款规定的权利,但当乙方依第款所遭受的损失和产生的开支超出本项规定的违约金额时,违约金应成为甲方向乙方提供补偿的一部分)。

2、乙方的责任

在重组和收购过程中,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补偿: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声明、承诺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从而致使对方遭受任何直接损失或任何开支,违约方将向对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补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项目终止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可不予退回,但无须承担财务顾问费余款。

第八条协议解释

1、本协议对任何序号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条的援引系指本协议中相应序号下的段或条下相应的分段或款。

2、本协议中的小标题为方便阅读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小标题作影响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任何时候如本协议的一项或多项条款在某一方面无效、非法、不可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并不因此而影响或损害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强制执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仅采用中文,中文文本为本协议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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