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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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双方权利义务、房屋维护等条款,确保合法合规,保障双方权益。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400平方左右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给乙方。

2、本合同租赁期为五年,自月。

3、租金第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因厂房建设一次性缴清全年租金整,从第二年起按半年性支付,半年租金为,每半年最后一月交纳下半年租金时限。

4、在租赁期限内,因租赁内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厂房钥匙交付乙方。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水、电、路通及厂房的安全与维护。

7、正常生产情况下,如果甲方及附近居民提出无理要求,由甲方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场地坐落:

沈阳市。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1、承租方擅自将场地转租、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三个月的;

合同期满,承租方拒不搬迁的,应向租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出租场地,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1、出租方不履行场地维修责任的;

2、出租方无理要求或干扰、妨碍承租方正常经营活动的。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交纳时间。

第四条租赁期间场地修缮。

修缮场地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应对期出租的场地及其设备,每隔个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场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将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新的场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卖场地,需在三个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3、随访需要与第三从互换场地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场地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元;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给他人使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场地毁坏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是导致场地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发生场地动迁事议,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双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3

2、扎实有效开展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3、上下联动,坚决打赢查处违法建设攻坚战。

4、党员干部带头,鼓励群众自拆与依法拆除相结合。

5、违法建设损人害己。

6、违法建设拆除一处教育一片。

7、排查一切阻力坚决拆除违法建筑。

8、整治乱搭乱建创建良好发展环境。

9、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全面整治乱搭乱建。

10、严格执法,坚决制止乱搭乱建。

11、拆除违法建筑是打击违法建设的有效手段。

12、全民参与积极整治违法建设。

13、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14、坚决拆除违法建筑,坚决打击乱搭乱建。

15、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建设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6、拆违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

17、全党动员、全民发动、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18、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19、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20、严肃法纪,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21、坚决打击乱搭乱建。

22、坚决打赢拆违攻坚战。

23、深入开展拆违行动,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

24、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突击建房。

25、不参与违法建房,做守法公民。

26、坚决制止违法违章突击建房。

27、增强法律意识,主动拆除违法建筑。

28、重拳出击,开创违法建设防治和查处工作新局面。

29、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维护城乡规划秩序。

30、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1、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做到人人有责。

32、坚决制止违法建设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33、整治违法建设建设美好家园。

34、搞好城市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5、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

36、加强规划管理,改善人居环境。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4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球场晒坝、平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仓库(共________平方米)球场晒坝等(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_号仓库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租赁________号仓库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租赁球场晒坝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所租赁仓库、球场晒坝等场地终止日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租赁甲方________号仓库月租金为________元;________号仓库月租金为________元;球场晒坝按________元/平方米,计________元/月。租赁费用按月交纳,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乙方在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仓库、球场晒坝租金,逾期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交纳的租赁费用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一)在租用期间,甲方应确保仓库及场地附着设施安全。

(二)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在租赁场所作业,应佩带工作证,乙方工作车辆应规范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库内秩序。服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因单方原因对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四)乙方对租赁场所进行必要装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设施设备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设施整体结构。

(五)乙方因生产或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甲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六)乙方存储于租赁场所的物资收发及仓库内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请保安负责,如有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租赁场地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库房房顶无漏水,若有漏水现象,甲方应及时处理,保证乙方卷烟安全。

(八)仓库租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应要求内部人员遵守乙方的作业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参观、进入仓库和分拣车间,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生产。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租赁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住址(或单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住址(或单位):

身份证号:

一、甲方将坐落在__,房套,建筑面积平方米。现金租给使用。

二、租赁期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为元,乙方第一次付个月,合计租金为元。乙方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押金为元,总计元。

四、乙方在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支付。乙方在租期满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带人看房,到期不搬,甲方有权破门而入,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在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生活,无理骚扰。

六、房屋原有配套设施,水、电、气、门窗一切完好,在租赁期内如有损坏,水、电、气欠费由乙方承担,在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七、在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和中介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居住不善发生水灾、火灾,盗窃以及人为损坏或违法、或聚众集会,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八、乙方在承租期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一周以后,出租人有权破门而入,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收回房屋。甲乙双方根据当地派出所的有关要求前去进行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

九、乙方如在承租期内如遇政府拆迁,应无条件终止合同,搬出房屋。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电表指数:煤气指数:水表指数: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6

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_路(街、巷)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自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要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7

甲方将_________修建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为明确各自的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国家征用为止,租金每2年按当时时价协商。

二、双方确定场地租金,场地每平方米_____元,总面积_____平方米。年租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元)每年租金缴纳方式全年按一次付款,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乙方若不按时缴款,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场地和停水停电。

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场地结构,若需要拆除或改变场地结构,必须经甲方同意,场地在租用期间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水电费(水费_________元/吨,电费_________元/度),按国家收费标准上浮或下调,如不按时缴纳水电费造成停水电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若乙方不再续租,乙方不得拆除在甲方场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甲方场地所有的结构拆除乙方自行安装的机器和其他,通知甲方自行拆走。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甲乙双方不遵守以上条款,自觉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大写人民币,若乙方不再租用场地必须提前三个月交甲方。

八、如遇国家占地乙方无条件搬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8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应每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9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房为:___房内已有设施有:

另增加设施有:

二、租期为:___年(月),即从___到____为止。

三、租金为:___元/月(含闭路电视费13元/月)。

乙方从租赁之日起每月___日交付租金给甲方,若缴租金延期,则按延期总天数乘5元/每天的金额另交滞纳金给甲方。

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另行自付。

四、安全及其它事项: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房进行违法违规活动,要确保用电、用水、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否则后果自负。

爱护屋内设施,若设施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不得带闲杂人员入内、不得喧嚣、注意公共卫生,以免影响他人生活。不得将该房转租他人。

五、违约责任:乙方自订合同之日付给甲方___元压金。双方有违约者,以此压金数付给对方。乙方租金超过交付日期10天仍未缴给甲方,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部压金并把该房转租给他人。无特殊情况,租赁期到时,压金由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0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从第____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___年为_________元,第____年为_________元,第____年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每月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加收滞纳金。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1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及租金标准。

房屋位置:

甲方提供武汉佳海工业园f22房屋一幢及院子,附属建筑物整体合计20xx平米给乙方使用。

房屋设施现状:

房屋现状为空置厂房,已装修(含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保监控,三楼办公区及宿舍,一楼门卫,食堂,餐厅等相关电器),厂房带院子,有水电接口。

租金:

租期第一年租赁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元/年);租期第二年租赁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元/年);租期第三年租赁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元整(元/年),第四年租赁价为人民币叁拾万捌仟元整(元/年)第五年租赁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贰仟元整(元/年)。五年过后的租赁价双方再议,以上所说的租金价格均不含税。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租期五年,合同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签(实际起租时间以20xx年5月1日起)。

三、租金和电费押金。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以年付的形式向甲方缴纳厂房租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第一年租房款一次性支付七个月房租给甲方。后续每年乙方须在到期日的前一个月,按每季度向甲方缴纳租金,未按时交纳租金,每日按当年租金的2%收取滞纳金,如再超过十日以上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财产安全。

乙方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日常生产生活安全,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承担一切后果。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

(1)应按期交房,保证现有水电通电、通水,并有完善的消防配套设施。

(2)若乙方需要对现有房屋进行合理改造,甲方要积极配合协调。

乙方:

(1)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日常生产安全,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乙方安全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乙方有权根据生产和满足生活的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但是动工前须向甲方出示设计图纸,涉及房屋主体构造的,必须提供建筑安全保证书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因施工原因而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回复原状。

(4)合同到期或因乙方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搬离的,乙方不能破坏性地移动或撤走该厂房内的装修设施、附属设施和搭建物,保留装修后的原状。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3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厂房(约________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收或债权、债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损坏厂房的设施、设备,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为保证双方友好互利的合作,乙方支付元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用期满后,租赁物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若有异议,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4

出租方姓名(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丽阳晶舍5楼14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5月1日至月1日,计6个月。

二、为了确保双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按季度结,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8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5

根据《xxx合同法》、《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

第二条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号商铺。

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条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_)。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年月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

2.该商铺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铺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年月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日或公告后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4、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

房屋租赁合同单张优选 篇16

第五条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

(一)责令改正;。

(二)责令停止生产、营业、制造、出厂、修理、销售、使用、检定、测试、检验、进口;。

(三)责令赔偿损失;。

(四)吊销证书;。

(五)没收违法所得、计量器具、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非法检定印、证;。

(六)罚款。第六条违反计量法律、法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非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

(二)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损坏计量基准,或未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随意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自行中断、擅自终止检定工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第九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未取得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而开展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未经原发证机关复查合格而继续开展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三)考核合格投入使用的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第十条被授权单位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被授权项目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责令其停止检定、测试,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授权机关撤销其计量授权。

(二)超出授权项目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责令其改正,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计量授权证书。

(三)未经授权机关批准,擅自终止所承担的授权工作,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未经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擅自对外进行检定、测试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使用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没收该计量器具。

(五)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六)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给国家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进口计量器具,以及外商(含外国制造商、经销商)或其代理人在*销售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批准,进口、销售*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进口、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二)进口、销售列入《_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计量器具,未经*计量行政部门型式批准的,封存计量器具,责令其补办型式批准手续,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进口额或销售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制造*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二)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三)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而擅自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制造、销售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四)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其制造、修理条件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要求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五)制造、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其停止制造、销售,封存该种新产品,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企业、事业单位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出厂的,责令其停止出厂,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销售或交付用户使用的,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或者重修、重检,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七)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或者不按规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制造、修理、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已取得制造许可证的计量器具,在销售时,没有产品合格印、证或没有使用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责令其停止销售;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没收该种标准物质和全部违法所得。第十七条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的,使用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组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经营销售,没收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及组装的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八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新增检验项目,未申请单项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责令其停止检验,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经检查不符合原考核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三)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失去公正地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第十九条伪造、盗用、倒卖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计量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失职,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由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撤销其计量监督员职务;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负责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的单位,泄漏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和技术文件、资料秘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申请单位的损失,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二)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三)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进行计量检定的;。

(四)伪造检定数据的。

第二十三条计量检定人员出具错误数据,给送检一方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技术机构赔偿损失;情节轻微的,给予计量检定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任务的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的,送检单位可免交检定费;给送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同一单位或个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初次违法,情节较轻的;。

(三)认错态度好,能积极有效地配合查处工作的;。

(四)主动改正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规定处罚幅度的上限从重处罚:

(一)屡教不改的;。

(二)明知故犯的;。

(三)借故刁难监督检查或检定的;。

(四)后果严重、危害性大的;。

(五)转移、毁灭证据或擅自改变与案件有关的计量器具原始技术状态的;。

(六)作假证、伪证或威胁利诱他人作假证、伪证的。

第二十八条围攻、报复计量执法人员、检定人员,或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计量执法人员、检定人员执行公务的,提请*机关或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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