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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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一篇】

关键词高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订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

1、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视,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虽然学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文件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执行并不尽人意。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无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变更随意性大

许多高校建设项目对招标条件和目的不够重视,只是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的过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择施工企业而忽视了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价中暂定价过多,合同造价闭合不严,人为地留下价格调整空间。而且无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签证管理松散随意性大。

合同签订不严谨

在高校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标的价款,而施工合同的价款不同其他合同价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调整、补充随时可能发生,许多款项是不可预见的。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价的约定和调整,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目前尚无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相互推诿,影响建设的顺利进行。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要树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唯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管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目标。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执行矛盾等其他内容,应认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强化合同准备工作,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要认真对待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的补偿要求。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目前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处理合同索赔要遵循以下原则: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同时在时间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监理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培养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术含量,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索赔及各类工程纠纷仲裁和诉讼知识培训,推广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3、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管涉及到何种合同,都应认真阅读理解,搞清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建立起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必须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为满足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随时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合同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迅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及索赔事项。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不仅能迅速处理合同中各种信息,而且能够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录入,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销毁、查询等处理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二篇】

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良好的控制,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由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组成。从合同管理方面来看,可以分为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性的周期性工程,在施工实施阶段会受到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这就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变更。所以,加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投资风险的认识的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越来越受到投资方重视,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明确投资方与承建方之间权责的法律依据。良好的合同管理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具有积极的作用。如果在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那么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控制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一般会出现拖欠或者少付甚至是拒付工程款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制定明确的条款,并且对合同出现变更时也没有采取合理的应变机制。造成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方面纠纷不断,严重的妨碍和经济建设和建筑行业的发展。

加强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措施

1. 规范处理合同中各项条件变更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在建设合同中涉及到气候、环境、施工条件等方面的资料是施工单位制定各项文件和开展工作的依据。在工程施工阶段遇到气候变化或者是受其它因素的影响都是无法避免的,在发生这些变更时,要根据合同中的各项规定采取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投资方没有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由此引起的施工方案变动和增加的费用,应该由投资方承担。由于施工企业监督管理不善,延误了工期,造成人员工资、机械等方面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所以,针对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情况,要进行正确的认识和研究,并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合同中提及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也应作为合同类的附属条款,不得独立于合同之外。如果出现单方面修改合同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寻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索取违约赔偿。

2. 规范工程变更和素赔

在施工阶段出现工程的变更并进行索赔是常见的纠纷现象。处理这方面的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对工程变更和索赔方面的流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不但是维护工程双方权益的需要,也是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的需要。具体的做法如下:

(1)正确分析出现工程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可能是设计方、工程师、施工方、投资方提出的。在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下,要对变更的后果进行考虑,看其是否增加了成本或者是出现了质量或者工期方面的变化。如果需要增加费用就必须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

(2)造成索赔的因素有很多,可能是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也可能是合同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的索赔内容有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等。在进行索赔方面的工作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去完成,不可胡搅蛮缠或者采取暴力等非法的方式,以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3. 规范纠纷解决方式

在合同发挥效力的过程中,虽然合同对双方的权责、工程的变更、索赔的标准以及其他突发性实践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法,但是由于当事人对同一条款理解上的差异也会引起双方纠纷的出现。一般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双方私下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解决纠纷之后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讼。在纠纷解决方式上,要严格的按照合同规定来进行。为了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实际意义,可以寻求权威法律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并到公证处公证。纠纷解决的方式需经过双方共同决定,后续的工作一定要合理合法,避免二次纠纷的出现。

结束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三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一、电力工程管理中合同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建设施工过程,任何一个子项目的开展与实施,都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施的,通过预先制订承包内容、价款、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条款和要求,合同关联方以此明确自身职责,互相协作。因此,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对施工工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自始至终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和关键。

2.合同在法律基础上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双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如发包方按合同要求必须保证工程按时竣工、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承包方按有关约定必须按合同开展工程、保证施工进度以及向发包方按时移交合格的工程产品等。合同条约是签订双方的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双方约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证。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是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法律基础。在建设施工合作工程中,甲乙方之间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纠纷和摩擦,而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准则和依尺度,可以为争端的解决寻找最好的处理方案和办法。所以,合同能排除纠纷阻力保证工期顺利开展。

二、当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有工期较长、子工程项目多、施工单位与人员众多等特定,它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目前电力工程市场体制尚不完善,许多市场行为不规范,这使得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合同文本不正规。

国家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更为客观全面的强调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义务和权利。但是当前许多施工合同文本, 对业主的制约偏少,对发包方的约束过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业主方在市场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容易转嫁工程风险,这也是造成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方面。

2.合同条款制订不规范。

由于合同语言和表述不尽详细谨慎,合同条款漏洞众多,很容易造成签订方对合同内容的误解或产生歧义,进而引发纠纷和争议。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约定不清,在费用预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3.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能密切联系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有着千丝万缕的重要关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节奏、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的法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工作及管理体制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和团队。承包方中标后一旦签订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为例行文件传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终造成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招投标管理的脱节。

4.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不相符。

5.合同索赔举步维艰。

我国施工合同索赔案发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实际上,经常遇到业主不按合同办理签证,给承包商增加了额外工程造价,减少了利润,增加了经营风险的情况随处可见。尽管如此,不少施工单位因害怕破坏与业主关系,为了保持持续合作,承包方往往选择放弃依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虽然在《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上对我国电力建设市场作了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也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规定办理。但是,仍存在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的违规行为和情况。导致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市场存在不少诸如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工程工期、造价压减等不良现象。

三、上述问题的应对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应对策措施:

1.重新制定承包商资质审查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的供求平衡。

通过提高资质审查门槛,严格实施承包商准入制, 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设队伍的施工水平,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证;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单位的数量,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问题,保证合同双方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行为。

2.理清企业内部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正确看待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关系。

建议施工方和发包方企业内部成立合同专业化管理团队,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定岗定责,打造高素质队伍保障合同管理质量;创建起严格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合同评审纪律, 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前都能经过严格、细致和全面的评审程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最大程度上规避潜在的失误和风险,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违约情况。

3.树立和强化合同的法律意识,不断规范合同签订与执行行为。

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性,因此签订合同时可以引入法律机构参与合同制定和后期管理,充分发挥出法律机构熟知法律条文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优点,严把合同签订、履行关。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签订质量,而且加强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签证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4.应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市场发承包商对合同索赔的意识还不强,缺乏重视和了解索赔的动力。工程合同是索赔的重要法律根据,索赔则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的基石,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的有效手段,也是约束合同双方认真履行义务的法律准则。合理运用施工合同能有效避免施工进度拖延、品质下降、造价脱离实际等风险,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合同方矛盾纠纷,降低非工程因素带来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了解合同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考虑到各种直观和潜在的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几率,充分预测每一处可能的合同风险,准备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因此,发承包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合同索赔有关的任何资料和证据,为可能到来的索赔未雨绸缪。

四、结论

总而言之,风险的预警水平和能否有效控制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中已成为衡量承、发包方合同管理能力的重要尺度,合同双方只有共同规避风险、化解风险才能在工程合作项目中实现互惠互利,相互共赢。工程合同管理既是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反映,作为工程合作方和参与者,发承包商要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共同做好施工合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在管理工作上不断创新,学习更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才能在电力建设市场中站稳脚跟,赢得更大的商机和发展机会,共同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国凡。浅谈合同管理[J].内蒙古水利。2006(4):64-65.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第四篇】

关键词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影响;对策

工程造价控制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一、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合同签订前的把关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签定前的管理主要指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

2、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执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而承包单位要想方设法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合同外收入,达到效益最大化。在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占比较大,其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价与质不相符、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此类问题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和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的增加。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工程建设中,意外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施工人身安全和质量安全等意外事件,而在一些建设单位独立分包专业较多的情况下,其中责任归属问题难以界定,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展和工程造价的严格控制。怎样合理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索赔与反索赔,成为合同管理中的关键问题;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的前提条件及不可预见的情况等。根据笔者工程实践的经验,索赔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3)应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认真审核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3、合同在竣工期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首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竣工阶段的各种收尾工作,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尽量不甩项、不遗项,加强分包专业协调管理和各种调试项目,加强成品保护和竣工清理,提前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图纸,完成相关单位的会签和盖章工作,为最终竣工验收创造有利条件;及时提请验收报告,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单,为合同履约和竣工结算奠定基础。

其次履行好质保期间的维修保驾责任,成立维修保驾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与业主对接及维修销项,对验收过程和业主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到位,避免出现被投诉或被业主采取第三方维修的情况。

三是在工程收尾阶段或竣工验收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编制竣工结算书,按照合同要求能够及时上报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书。提前全面收集、整理、汇总跟工程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存好原始记录,建立完整的结算资料审查档案,对一些关键的资料要提前完成好相关人员的签字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结算书,应做到有理有据,数据真实,证据充分,附上相关的原始资料和证据。竣工结算书应有承包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盖章。由承包人将审核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做好报送签字记录。承包人派出专人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核算和核对。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工程最终审计报告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好质保期间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质保金的退还工作。

二、加强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

1、 把好合同审核和签订关

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问题,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避免产生歧义,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条件和合同价款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制订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应包含所有能预知问题及对策,从而减少纠纷发生。合同内容要严谨,合同中尽量避免模糊措词。对于可调合同条款,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费等在哪种情况下可调,如何调等在合同中都要明确。合同签订同时,做好合同备案和公证工作,保证合同合法性。工程承包企业要和建设单位加强合同沟通和谈判,澄清分歧,最终达到双方都满意条款,其目是确保双方利益都能够兼顾和考虑。

2、 做好索赔控制

在施工阶段,往往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而有一部分是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给施工方造成了工期、费用等方面的增加,施工方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业主进行索赔。如何做好索赔工作,对施工方来说也很重要。一要提高索赔意识,如果发生索赔事件,施工方要在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索赔程序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书,同时要做好索赔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为以后索赔工作提供充分的事实和依据。

3、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在合同管理中占据最重要角色,在实施合同管理时,需要管理人员专业化,具备一定综合素质,达到处理合同各方面问题所需要的综合水平。此外,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专业技术、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根据工程项目的各种情况总结规律,在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做出对工程造价有利的策略。造价工程师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合理管理合同,控制工程造价。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参考文献:

[1]王艳玲。试析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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