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聘用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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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聘用合同1

(甲方)海南和宇运贸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首次聘用的船员,适用个月(2+)期限的聘用合同,其中前2个月为试用期,后个月为正式合同期,若甲乙双方未在试用期两个月内提出解约要求的,视为双方默认劳动聘用关系,后面个月自动生效。有过本公司聘用历史的船员,无试用期,采取个月期限的聘用合同。

2、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与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将乙方安排在本公司所经营的船舶担任工作,乙方应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岗位,经与乙方协商后,按“易岗易薪”原则调整工资和福利待遇。

2、乙方工作地点为:船舶航行于国内沿海、及内河航线。

三、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与福利

1、甲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船需按甲方制定的岗位工作时间工作。

2、船员在岗工资为元/月,该工资包括节假日加班费、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保费用。

3、停航、厂修期间,在岗工资为船舶航行营运工资的%,即元/月。

4、乙方因社保关系不能办理转移,需自行缴纳社保费。

5、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船舶安全、节能绩效管理考评,考评优秀者按《船员奖惩考核制度》之规定予以奖励。

6、甲方将按标准承担乙方的伙食费用,该费用将发放到船,并按相关管理规定统一使用。

7、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离船必须将所有劳保用品移交给接-班人或暂代保管人。

8、在船工作期间,甲方将为乙方购买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9、每月15日前后3天,甲方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船舶在此期间未能靠泊,则顺延至靠泊。工资按自然月计算,船员到船天数不足一个月的,当月工资并入下月支付。

10、乙方工资计算日期从上船之日起,至离船之日止。所有船员的在船上岗工资计算方法,自到船当天计付半天,离船当天计付半天。

11、在船工作期间,乙方入职上船路费实行限额实报方式:从船员居住地到船舶所在港口,省内地区最多报销人民币100元,省外地区最多报销路费人民币500元。上船的路费在上船后第一次发放工资时一并发放,离船路费在乙方一次上船工作满10个月或合同期满时给予报销,其他情况不予报销。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保护

1、甲方负责配备船上劳保用品,卫生用品以及常用急救药品,保证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合同期内,乙方如患一般疾病,可服用船上所备药品。

2、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如因工致伤、致残或意外死亡,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公示的规章制度应充分熟知、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对规章制度有异议的,应按甲方管理要求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六、保密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甲方声明的有价值的信息或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但公司内同等级职务调动或晋升职务的,不需要变更合同。

2、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甲方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者)权益的;

c、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无理克扣工资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聘用合同书 船员劳务派遣公司

船员聘用合同2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海事部门、交通部门各项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确立聘用及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若此《聘用合同》终止条款出现,但乙方所服务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时,不能结束岗位职责的,则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在船工作任务交接完毕后终止。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在乙方各项船员证书齐全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资质和船舶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船舶上从事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上船天数和船员等级,按月核发给乙方劳动报酬,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月工资确定为______元。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由甲方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如因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偿额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额为准,索赔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或乙方的家属、乙方继承人。此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无理要求,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非因公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上船期间,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应严格遵守船长、轮机长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在船泊工作上的违纪指挥并有向甲方举报的责任。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工作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调动命令,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船舶,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船舶岗位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严谨下列情况发生:制造纠纷、打架滋事、顶撞领导、酗酒、破坏公物、出售船上货物等,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予以处罚,重则辞退,并由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证件的管理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资质证件和身份证明。乙方经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合同期间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从事有碍于本合同执行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合同续签、终止和解除:

1、本《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海事规定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一年内无法从事船舶运输工作的;

6).乙方业务技能不能胜任船舶岗位工作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调派命令和工作安排的的。

3、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甲方故意不履行本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甲方人员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船舶劳务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应负责重新调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4、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五.劳动争议处理:

1、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有冲突,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此聘用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船员聘用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船员条例》及《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以自愿、平等、守信、互利的原则,关于安排乙方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取得海船甲类_____________正式的适任证书后,负责在六个月之内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第一次上船工资标准为9000-15000元,(乙方须在船上工作六个月以上)。乙方取得正式适任证书后,第一次上船甲方在六个月之内没安排,从满六个月之日起甲方将向乙方每月发放生活费人民币壹仟元整,直到上船工作为止。如甲方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由于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不上船或不能上船,则甲方不向乙方发放任何费用。

二、乙方船员服务薄上的海上资历满18个月之后(全体时间以海事机构要求为准),由公司将乙方适任证书送至海事相关单位,换取适任证书。

三、乙方上船后的食宿、生活用品、劳保用品由船东(即船舶产权拥有者,以下简称“船东”)统一安排发放。

四、乙方在船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船东统一办理,保险金额以现行中华人发共和国船舶互保协会的标准为准。

五、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间发生疾病、工伤、伤亡等意外,按船东为乙方投保的保险章程执行。

六、甲方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两次上船的就业机会,如乙方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船,须书面报告至甲方海员派遣部,经甲方领导签字同意后,甲方将后续安排乙方上船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船,则后果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七、乙方在船上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乙方负全责,需赔偿的则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为乙方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但是

若没有经过甲方允许,乙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超过六个月不上船者,甲方则不为乙方购买各种保险;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船,须书面报告至公司甲方,经过甲方领导签字同意后,可按正常情况办理。

九、乙方上船工作期满,并经甲方同意下船休假者,甲方为乙方按公司规定报销上、下船的路费。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下船,往返路费由乙方自理。

十、乙方上船工作的工资按当时中华人发共和国海员工资市场行情标准执行,则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乙方上船工作工资标准的10%作为甲方的管理费。

十一、乙方上船工资标准按就业协议书上第一条工资标准执行,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乙方船上工作满18个月后,可自动晋升二副、二管轮、之后升至大副、船长/大管轮、轮机长。年薪40—70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因乙方业务水平、自身表现及船东能力而定)。

十二、乙方上船须向甲方缴纳就业诚信保证金,就业诚信保证金总额为三副三管轮两个月的`工资标准(以当时中华人发共和国海员工资市场行情标准而定)。乙方上船工作每月工资扣10%作为就业诚信保证金缴纳给甲方,直到缴齐三副三管轮两个月的工资标准为止。乙方船员服务薄上的海上资历满60个月后,甲方将就业诚信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乙方。

十三、乙方不得与甲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及公司联系上船事宜,若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私自到别的公司工作,甲方将有权扣押乙方各种证书。乙方下船后,半个月之内须到甲方报到,并将适任证书等证件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再次上船时,到甲方领取并签字确认。乙方下船后,若不将各证件交由甲方保管,有丢失或毁环等情况,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乙方若要求与甲方解除就业协议,则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标准为三副三管轮六个月工资)。

十五、甲方若要求与乙方解除就业协议,则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标准为三副三管轮六个月工资)。

十六、若乙方在船上有违规违法行为,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就业协议,且甲方不需向乙方赔偿任何费用。

十七、就业协议书有效期为乙方海龄(即在海上的工作时限)60个月,以乙方船员服务簿上的在船工作时间(即乙方领取适任证书后第一次上船工作的时间)开始。

十八、乙方圆满完成60个月海龄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有学费。

十九、本协议期满,乙方有权续签,期限以乙方要求为准。

二十、本协议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50 239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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