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工合同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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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包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装饰石材清工承包合同。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

金额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常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合同范本《装饰石材清工承包合同范本》。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请人民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筏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清包工合同2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 程 概 况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址:。

3、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 层。

4、建筑面积:地下约m2,地上约m2

5、工程内容:

住宅小区 栋主体和该栋号下属的地下室工程(地下室的划分以建设方划分范围为准)。

第二章 承 包 方 式 和 范 围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包承包方式,即包工不包料,由乙方包人工及所有周转材料、成品加工过程中的所有耗材和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包安全防护、包周边调解、包清包范围内劳务队的安排、技术措施等的总清包方式。

第三条 甲方分包工程

1、单独发包,但工程资料进入乙方总包资料备案的分包工程为:桩基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住房烟道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室内凸窗栏杆、阳台栏杆工程,入户门安装工程,门厅和电梯前室的装饰工程,防水工程(厨房间、卫生间由乙方施工,价格按施工图纸另议)。

2、单独发包,但工程资料不进入乙方总包资料备案的分包工程为: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管理系统工程,数字有线电视,天然气安装工程,强电设备控制室,消防设备、弱电设备控制室,给排水设备控制室,室外管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3、其他分包工程。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承担的费用

1、甲方提供的主材见附件1“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2、甲方承担的费用范围:

(1)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总包合同备案及招投标程序的代理费、

向项目所在地交纳的税金、所有向政府部分所需交纳的规费及相关保证金等费用。但民工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生活、办公所耗用的水、电费,其中用水量以吨/平米计算,用电量以12度/平米计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以上用电量包括甲方另行分包单位的施工用水用电量,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分包单位收取水电费;

(3)基坑降排水的费用;

(4)塔吊及施工电梯基础所需的钢筋及混凝土(若需采用桩基础,则包括桩基的费用);

(5)所有甲供材料的场外运输,但场内下车劳力及二次搬运由乙方负责(不包括甲方另行分包项目);

(6)商品混凝土输送泵及泵管(按每栋单体配备到位)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拆、清洗及保管;

(7)基坑回填土方的购买及场外运输,但回填、压实、平整由乙方负责;

(8)办公区及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按乙方提供的布置方案,甲方审批后,由甲方完成,乙方负责日常维护;

第五条 乙方清包报价内容及范围

1、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完成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所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包括甲方分包的其他工程)。

2、乙方负责提供除附页“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所列外的一切主辅材料。

3、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等)及与清包工程范围相关的中、小型

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的租赁、安拆及装卸。

4、与清包工程范围相关的所有周转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扣件、安全网、挑架型钢、架板、模板、止水螺杆、穿墙螺杆、蝴蝶扣、脱模剂、木方及木方紧固件)的自备、租赁费、进出场费、进出场安拆费。

5、与甲方另行分包工程(详见第二章第三条)的配合工作,包括机械设备的配合、整补收尾,详见第十二章第三十七条,乙方不再另行向甲方计取配合费,但不包括分包项目返工引起的配合增加费。

6、地下室土方超挖部分的回填及平整压实、承台及电梯间坑的机械开挖、桩间的人工修土、场内转运、破桩头、砌地模、设备基础及甲方交付桩基工程以上的所有图纸设计工作内容。

7、测量、放线、清包单位所需的管理办公用品。

8、普通楼地面一次性成型,不做找平(如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楼板结构面平整度达不到相关要求而必须进行找平,其增加的人工费及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在做防水涂料前要求水泥砂浆找平,达到做防水的基层标准。

9、除楼梯间及公共过道外所有内墙(包括电梯前室)仅做粉刷,外墙内侧做内保温一次成型,楼梯间及公共过道(电梯前室除外)内墙面做粉刷及888两遍,达到验收标准;所有顶棚(电梯前室除外)刮水泥胶两遍,888饰面,达到验收标准;楼梯踏步水泥砂浆找平。

10、1-4层商业层不考虑外墙干挂人工(如1-4层商业层外墙设计不是干挂石,需完成外墙装饰施工);电梯间筒体内不粉刷。

11、地下室墙柱面及顶棚不做粉刷,结构面处理后直接刮水泥胶888两遍,达到验收标准;地下室底板面、负一层地面不考虑建筑做法,但达到验收

清包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技术优势,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努力提高施工效率,按照《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拟将桩基工程的劳务部分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责任,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商品砼)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不含水电、税金、管理费、不开发票),乙方自带所有施工机具。

四、工程总量

约根桩,单桩工程结算(有效桩长米)桩截面积(按设计图纸计算)。

五、协议价款

1、按第一款施工内容,综合清包总价

六、付款方式

1、机械进场甲方付给乙方每台套设备进场费

2、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施工时乙方借支必要的生活费和生产费,正式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元;完成工程总量的甲方付工程款元;工程完工付工程款元;其款桩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余款最迟不得超过当年春节前)。

3、工程款以现金支付:

七、工程质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总包单位及XX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场地有障碍物,致使桩位偏差与乙方无关。甲方应派施工员现场放线,乙方协助。

八、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2、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要求;

3、保证施工报验不延误施工时间;

4、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及对外联系。

九、乙方责任

1、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质量及进度;

2、提供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保证场地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十、安全

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与之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如在施工场地因乙方施工因素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补充条款

1、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签证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听从指挥,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应保证机械进场以后3天内投入施工,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开工(如材料没进场、三通一平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工期顺延。如果7天不开工甲方应补助乙方每天元。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余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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