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电子版免费下载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指引】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电子版免费下载5篇”法律文书资料,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朋友吧!

购房合同电子版【第一篇】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除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提款回转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第二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 -1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购房合同电子版【第二篇】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1、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

2、附属设施、装潢情况。

3、该房屋的性质为:,原出卖人为,购买该房屋的购房款元,甲方已经向原产权人全部交齐,并取得了该房屋产权证书(产权证书中注明:)。

4、该房屋是甲方个人合法财产,甲方自愿转让给乙方。

1、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附属设施、装潢价款元(大写),总计元(大写)。

2、付款方式、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一次性(或分期,写清具体支付时间)支付给甲方(或丙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2、甲方在交付房屋的同时,应将该房屋的权利证书及相关资料交与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原始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物业费等费用的凭据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资料。

1、甲方应保证出卖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2、在该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并将产权证办理在乙方名下。在该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后90日内,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取得署名为乙方的该房屋产权证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办理,通过诉讼或其他渠道要求甲方办理,并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按最新的市场价与本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的差额)。

3、乙方未取得署名是乙方的产权证前,如该房屋出现拆迁、重建等情况,购房款、房屋拆迁补偿、房屋置换等权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再另行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所获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仍然有义务协助第三人办理该房屋的有关事宜。

5、乙方在购买房屋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房。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6、丙方仅提供相关房屋买卖信息及良好的中介服务,促成本合同的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纠纷与丙方无关,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正确履行。任何一方违约或反悔、或不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或因产权不合法、均视为违约。甲方违约时,除返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同地段购买相同面积房屋按最新的市场价与本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的差额)。乙方购买该房屋后,不得再要求退房,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因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和使用该房屋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电子版【第三篇】

委托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服务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如下意向书,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拟为其购买房屋的概况:

_____市_____区/县_____号(以下简称“该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户型为________,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于本购房意向书签定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双方商定此款项在双方签定该房产的买卖合同后计入甲方应付的首期房款(即首期房款金额含定金)。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内容与该房产所有权人或产权单位进行洽谈,并将洽谈内容告知甲方。甲方于本意向书签定后_____日内与乙方签定相关购房合同,以确定付款、房屋交接日期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同时向乙方支付该房产实际成交价格_____%做为代理费用,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

3、乙方如不能在约定时间与甲方签定该房产的购房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同时乙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交的全部购房定金(不计利息)。

4、本意向书签定之后,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条款时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按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价格的_____%支付乙方报酬。

5、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该房产所有权人(其委托代理人)或原产权单位等第三方签定任何有关该房产的购房意向书,否则甲方交纳的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不予退还。

6、由于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免责。

第三条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相关法令习惯及诚信原则公平解决。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意向书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由乙方收回,如在双方签定该房产购房合同时乙方未能及时将本意向书收回,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第五条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

购房合同书免费下载【第四篇】

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人授权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套,总面积在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区___路以东,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元。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日之内,先付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

购房合同电子版【第五篇】

合同编号:11858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第一条价格: 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总房价的50%,其余房款在甲方交房时乙方付清房款。

第三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交清房款,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房屋购买,定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裁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人: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50 2988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