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模板【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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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一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网上进行营销,很多商品都在线上进行销售。由此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销售代理模式即网络销售代理模式,那么对于网络营销代理。

合同。

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模板【推荐10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代销方)。

乙方:(供应方)。

一、代销产品的品名、规格、参数、价格、备注,详见附一。

二、价格约定: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甲方自行确定对外销售价格。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同样同种产品的价格是最低价。特别促销活动甲方与乙方协商执行,需乙方价格上面给予特别促销优惠。如乙方价格出现调整,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三、产品质量。

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发票,且与甲方要求的样品一致。如甲方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对本公司的产品造成负面影响,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含处理费用)。并应赔偿甲方商誉损失等。

四、交货地点、货到达时间及费用承担。

交货地址:甲方公司或者按照甲方要求的地址。

费用承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验收地址。

依据甲、乙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外观的样式及规格的验收在甲方收货时进行,内在质量的验收及质量异议的提出在规定的7天之内。

六、甲方代销乙方产品的具体操作。

甲方代销乙方产品期间,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达到三包的标准,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

七、货款支付方式,对账日期,付款日期

货款支付方式:一单一结。支付宝担保交易,阿里巴巴下单。

1、甲方将协议结算价款支付给乙方下列账户。

2、如乙方更改银行账号,应当由乙方签章后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退款,延误支付由乙方承担责任。

3、在未得到乙方签章的书面通知,甲方不得将退款交给乙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银行账号,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部退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的奇石系工艺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一,甲方委托项目:

1、乙方在国内外的相干网站上进行工艺品的宣传推广和代理销售。

2、宣传推广免费,代理销售费一般为20--30%。

3、订货及供货,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均按市场正常约定。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网络销售体系。

2、订货及供货,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三,补充说明。

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五、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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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二篇】

)应保证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及房地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同时在乙方开始销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公开销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规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甲方需要投入该项目营销所必须的宣传推广费用,按总销售额的计提。甲方应先期投入相应宣传推广、媒体广告、售楼资料、礼品、展场、促销活动、促销礼品费用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营销推广计划,配合各个销售阶段营销推广费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对接策划专案小组及现场销售工作,参与乙方策划工作全过程,与乙方共同制定整体营销策略,在预售证未办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部咨询或登记。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销售或是自行销售本项目,但如甲方将所委托代理的.楼盘整体转让的情况,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甲方需委派专人收取定金及房款,办理购房合同及可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配合乙方的策划和销售工作,该专人应及时将收取售房款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承担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担办理按揭及签合同等相关环节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用并准时支付,以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付滞纳金。

)甲方有权监督项目的销售方案和销售控制方案及营销策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方案、价格执行。

)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质量、但不仅限于施工质量等)造成的索赔或是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遇房地产各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处理等问题,甲方需承担全部协调、沟通工作并予以解决,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甲方负责解决与前期合作单位的所有遗留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费用的结算。

乙方之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代理物业销售的中介机构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阶段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该书面认可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内未出具书面认可书的视为认可。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收取购房客户的任何款项,更不得挪用客户购房款。否则一经证实,甲方有权按违规款额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损害甲方形象及影响项目销售。

)乙方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销和其他方式为由向购房者承诺甲方未书面规定的一切事项,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充分合作,积极配合,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给甲方提供建议和支持。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乙方须成立项目组。

)乙方应负责提前一或两个月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之具备销售本楼盘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水平。

)乙方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他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问题、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销售方案(物业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及入伙时间等条件)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是调低销售价格,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介职业规范。

)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到销售现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乙方负责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阶段的实际情况调配资源,效果及销售情况、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调查登记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汇报,双方分居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至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结束。

)项目销售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诺超出乙方工作范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执行。凡超出甲方规定的房屋设施等以外的条件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甲方不负责任。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工程问题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接触本合同。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三篇】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组成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

6)乙方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总销控意见,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8)乙方之销售人员须做好本职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销售分解目标外,还应积极主动及早联系业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准备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售后服务。

9)乙方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对第三方作出违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项目本身)的允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乙方之权限。

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相关资料向外透露;。

6)委托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销控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

第七条委托代理程序。

客户所缴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

买卖合同。

在甲方处签订,购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与客户签订《定金合同》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服务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用,包括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二部分。甲方须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

4)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销售低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套房屋所对应的“销售底价”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是指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甲、乙双方制定的本项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价底价表”,既制定出每套销售房源的“销售底价”,经甲方审定后备档,作为甲、乙双方结算销售溢价分成的依据。

5)销售溢价分成办法。本项目可售房源实际售价超出“销售底价”(既“一房一价底价表”)部份的销售收入为销售溢价,乙方收取销售溢价款需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6)销售溢价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销售溢价分成款的结算以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考核期,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申请暂结销售溢价分成款。

13)如果客户签署《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悔约,如果相关合同项下的销售代理费已经结算给乙方,则乙方退回已收销售代理费给甲方或由甲方直接从下次代理费中扣除。

14)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营销过程中,根据客观市场情况和主观需求,制定相应之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提出相关考核目标及奖罚措施。具体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约束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

2)甲方须支付到期应付销售代理费;。

3)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资料或其他广告形式上标示乙方公司名称;。

第十条终止合同。

3)若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条款8注明)销售代理费,且在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销售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之用)。

甲方:乙方:

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国土证号: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总用地(含绿化待征地)平方米,容积率,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上为甲方提供的现有书面资料反映的内容。甲方将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本项目建筑面积进行测量,最终可销售面积以甲方提供的专业机构测量报告为准(以下简称“可销售面积”)。

第二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和销售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部分为以下第部分,共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代理销售面积”):

(1)住宅部分: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销售目标任务。

1、本项目的销售任务为,自本项目具备开盘条件且开盘之日起计算在个月内达到可销售面积的90%,且实际销售均价应不低于元。其中,开盘条件为甲方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且现场正式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样板区形成。在达到开盘条件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已具备开盘条件。

2、若遇项目未达到开盘条件即开始销售、或因重大市场变化因素(区域房地产市场整体上涨、整体崩盘、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上述住宅代理销售目标任务,届时根据市场状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vip客户及内部封房部分,不纳入乙方的目标任务考核。

第四条销售条件。

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全程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项目销售条件:

1、项目物业正式开盘销售前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首期物业开盘前销售中心和样板房装修完毕、样板区形成;。

4、完成销售所需沙盘、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的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的印制。

1、甲方以销售合同总金额的更名费、客户违约金。

2、如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不收取所退房屋代理佣金;若因客户违约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收取所退房屋客户违约金的一半,并不再收取所退房屋的代理佣金。

第六条宣传推广。

1、甲乙双方商定,项目宣传推广费用不超过项目总销售额的使用计划,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2、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可随时在该项目宣传资料上使用项目之“营销商”、“全程策划和代理销售商”以及乙方公司名称。

3、甲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今后对自身形象宣传推广方面,有权使用甲方项目名称、文字或图形资料。

第七条vip客户及内部封房。

对于vip客户,乙方按销售合同总金额的计提代理佣金。甲方须提前书面确认并函告乙方vip客户及内部封房的事宜。甲方关系户及内部封房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

第八条通知。

1、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仅以盖有公章、或合同章、或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的文本(原件)为生效文本。(甲方指定为代表,乙方指定为代表)。

2、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应以专人送达或邮资预付的挂号或快递邮寄方式交付或发送。专人送达的,以递送视为送达;以挂号、快递邮寄的,在付邮后第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一方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公司。

地址:邮编:

电话号码:传真: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号码:传真: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规定的交房截止之日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之日止。

2、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依本合同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任何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本条第2款及补充协议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均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在违约事件发生之时,在不妨碍守约方任何其他可以获得的权利主张和/或司法救济的前提下,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且要求违约方在收到该等书面通知之后的三十(30)日内采取措施以纠正和补救该等违约事件。如果该等违约事件在前述三十(30)日内未能获得充分和完全的纠正或补救,守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且守约方无需因此而向违约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双方同意,前述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停止开发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但不包括依据本条第1款约定的终止情形)。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违约金金额=(代理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的销售均价*1%。

双方同意,前述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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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四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本着平等、双赢的原则,现就甲方开发的,委托乙方独家营销策划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策划和营销的相关事项表式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项目的土地规划、销售等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工程技术相关图纸资料供乙方售楼使用,并保证以上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二、甲方负责户型面积的核定工作,如在销售过程中因户型面积发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进度表,甲方应按此计划表进行施工。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销售条件:

1、售楼部及售楼道具、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具(含电脑及打印设备)空调、纯水机、固定电话。(水电费及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2、售房合同样本、认购书及空白合同文本。

3、甲方应在对外承诺的有关建筑材料、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房标准、工程进度、交房日期及建筑销售面积等资料上签字盖章,并遵守承诺。

4、甲方委派协调人员负责收款及合同审定盖章工作。并全权负责办理银行按揭及个人产权、土地证等相关手续。

5、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营销过程中,应注重树立甲方的品牌形象,不断宣传甲方物业知名度,不断提升甲方楼盘潜在价值。

2、全权负责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洽谈、签约等案场的实际销售执行工作。

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各阶段销售价格,保证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

4、结合本项目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包括价格及营销手段),及时向甲方沟通,以便及时调整营销思路。

5、每月5日前向甲方书面通报上月营销项目的销售情况,制定当月销售计划书。

6、安排适当销售人员进行市场行销,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7、协助甲方作好一次性、分期付款业主后期房款的催要工作。积极配合甲方作好业主银行按揭的个人资料收集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业主交接房工作。

1、底价:每个代理项目的底价由甲方签字确认。

2、销售佣金:甲方按底价收入的2%计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3、溢价:乙方在甲方签字章确认的底价基础上实现销售部分称为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与佣金同时结算。

4、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万元整作为乙方项目的策划费。其余策划费在年月日由甲方付清给乙方。

5、佣金和溢价结算时间为每月6日前。

6、乙方承担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薪金、交通费及人员食宿费用等。

第五条:成交与结算约定。

一、乙方与客户签定了《认购书》并由甲方收取了首付款,即视为乙方符合结算条件。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应得佣金和溢价分成如数结算给乙方。

二、客户只签定了购房定单或甲方只收取了定金(不退),不符合乙方结算条件。

三、签订认购书后(即大定)如客户违约未按时签订购房合同而退房的,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

第六条:营销方案执行及推广费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推广方案,甲方签字认可后执行,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营销方案后五日内应当给予答复,并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三、如因甲方执行方案时间推迟或不执行营销方案所造成本合同期间内达不到销售任务目标,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营销时间顺延,代理费正常收取。

四、对于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各类营销方案,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因改变营销方案所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同时未经甲方认可的营销方案,乙方亦无权实施,否则后果乙方承担。

五、代理项目的广告设计(包括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互联网广告等各种广告)及项目标志vi设计,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广告公司进行设计及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六、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情况下,一方擅自违约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除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外,赔偿受损失方(人民币)十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销售指标的约定:

第八条:承诺约定:

一、甲方应把控对外承诺的内容,如因承诺不能兑现问题而发生的客户投诉退房,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对外宣传的物品(包括广告、楼书等其他对外宣传品)均经甲方签定确认,均视为甲方对外承诺。

三、在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因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问题,影响销售进度的,乙方不负责任,且营销代理费不受影响。

四、为稳定项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的统一性,甲方不得对外销售已委托给乙方代理的项目,如特殊情况,应由甲方总经理签字方可销售,照常计算乙方业绩,按底价提取乙方佣金。按销售价格计提乙方溢价。

五、本协议生效后,若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项目不能销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或协商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焦作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在本协议履行中,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续签的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五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v^民法通则》和《^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月__日。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六篇】

签订代理合同时,合同中代理的事项要合法,代理的权限要明确,代理双方要有民事行为能力。今天,我们是时候准备一下代理类合同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营销代理合同协议”,下面网友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位于新乐市礼堂街的雅荷·春天沿街(地上地下)商业项目之销售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雅荷·春天沿街商业(含地上地下)。

2、地址:河北省新乐市礼堂街。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面积地上地下共计约㎡。

第三条销售价格。

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区间,由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正式签约之日起至正式开始销售后的6个月终止。

2、合同期满,双方可视合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并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2、甲方负责项目的财务和契约管理,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房地产税费。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申办该项目有关销售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的策划、推广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

5、项目在乙方代理发售前,甲方须提供能够展示项目形象的售楼部一处,面积介于100㎡左右。同时备妥洽谈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硬件设施,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推广事宜。

6、负责售楼处装修、户型沙盘、户型模型、效果图、楼书、dm、展板、户外、活动等相关的宣传费用。

7、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8、在本合同终止或甲方依本合同提出解除前,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9、甲方全权负责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及拆迁户的协调工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10、甲方须委派一名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全程接洽。

11、同时根据销售要求及时提供看房车辆及市中心设立临时咨询点,以加快项目销售进程。

12、对于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推广方案,甲方必须在收到之日48小时之内给予乙方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该商业项目的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广告推广策划等与销售相。

2、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3、承担本项目销售工作的策划人员、销售人员、广告推广人员、招商人员等工资、办公费、住宿费、佣金等。

4、负责在销售现场接待客户及提供咨询。

5、进行销售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本项目周边市场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7、甲方负责广告推广及销售费用,但乙方须完成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策划及整合工作(包括销售计划、销售费用预算、广告投放计划等)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及实施所需费用明细。

8、乙方根据本项目推广实际情况,保证推广费用不高于该项目销售额的。

9、完成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包括整合营销传播策略及执行、vi系统的设计)。

10、客户签订认购书后,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督促客户缴纳首付款并于签订认购书后的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知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交付按揭资料及相关所需资料及其他费用。

11、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销售报表。

12、乙方保证就客户购买本项目一事不做出超出本项目甲方确认的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承诺,本项目所有的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3、乙方策划人员全程跟进项目的整个操作过程,期间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时参与本项目的定位设计工作,并提供参考意见。

14、乙方必须保证该商业的整体性,在制定销售计划及实施销售时,按片、按计划推进。

15、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乙方须提供完整的营销策略报告。

第七条服务费用。

1、策划费。

考虑到该商业项目的特殊性,乙方要提供除销售以外的全程策划、广告推广等工作。由于参与该项目工作的人员过多,同时广告推广属额外工作,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策划费用,该费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

2、销售佣金。

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营业额的%。

3、佣金支付标准。

甲方在每月销售合同签订(或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签订自制的购房协议书)并在客户缴纳首期房款后,甲方财务必须在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

4、溢价部分提成。

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甲方为七,乙方为三)。每月溢价提成由甲方向乙方全部据实结算。溢价提成部分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项目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

1、服务费及溢价按月结算,销售考核以套数为依据。

2、乙方须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报表,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成交业绩,按既定佣金标准(%)于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不含大定)。

3、当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规定任务的6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回款的%给乙方结算代理佣金,合同自动终止。

4、当正式销售开始之日起(积累客户和销售vip卡的时间除外,以正式签订大定协议书收取客户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三个月内不能完成商业销售总额的30%,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给乙方按%结算佣金,剩余1%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不再返还乙方。

5、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不得以其他方式销售,甲方自行销售的必须按规定给乙方计提佣金,或甲方的关系户必须由乙方亲自接待,佣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抵账,则抵账款项及套数自动冲抵当月任务(即做为乙方的任务),但乙方不参与抵账部分的提成。

6、甲方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非甲方原因导致该《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不计提服务费用。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由甲方向日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扣除。

7、客户签订认购书或《买卖合同》后,由于换房、更名、违约等,向客户收取的有关费用和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8、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后,乙方给甲方开据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保证金。

1、为了更好地督促乙方工作,提高销售进度,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拾万元保证金。

2、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每月甲方从乙方应提的代理佣金中扣除2万元,5个月扣清,共计拾万元做为保证金。

3、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85%以上(含85%),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当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60%以上85%以下,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50%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任务不足60%时,所扣拾万元保证金做为罚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销售部的组建。

1、本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确定入场前,乙方向本项目提供营销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策划师1名,创意表现1名(不驻场),销售人员4—6名。营销总监由乙方总经理亲自兼任,必须保证每周在项目现场呆一天,销售经理做为乙方的全权代表与甲方全方位沟通接洽。

2、策划师在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到位并开始工作。销售部在项目认购前一个月组建到位。

3、上述乙方人员与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共同组成本项目的销售部。

4、如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策划人员及现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被客户投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销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日内更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签订合同后,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3、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相应部分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5、甲方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延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6、乙方入场后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盘销售或该项目转让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如期销售,同时超过双方确定的开盘日期达一个月以上,则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两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经济补偿。

7、由于甲方原因,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被相关部门查封,致使项目不能正常销售、不能收取客户房款,导致乙方无形中增加经营成本达一个月以上时,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不低于五万元的经济补偿。

8、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双方在今后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物业名称:顺德和园该项目位于莘县汽车站对面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该物业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该项目进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委托期限及代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一、销售代理阶段费用计算支付方式。

1、购房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经甲方盖章生效后,既视为乙方对该房屋销售成功。合同的签订由乙方派销售人员协助甲方签订,甲方派专人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并具体与乙方沟通及本合同的落实。

2、代理销售面积:约计平方米。

3、代理期限及销售指标。

、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该阶段房源取得预售条件起至该期房源综合验收交付后6个月。

、销售指标: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内完成90%销售率(销售率按套数计,商业不计入考核指标).团体购房和甲方关系客户等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指标应根据施工进度及预售条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销售指标》,列为合同附件。

代理费计算按底价包销结合溢价的形式计算(因甲方和市场变幻及政府有关部门造成的价格不能上调或售价变低:因国家限价、限购政策的调整致使价格调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计提)。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另行提出价格变化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如项目是分期建设开发,上期已完成销售率,下期开发3个月项目还未开盘,则甲方应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作为对乙方补偿(以后不再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底价包销的佣金。

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后,甲方按合同底价超出部分(超过底价60元以内)为乙方佣金。

、销售底价均价:多层住宅结算均价2861元。

高层住宅结算均价元/平方米。

、溢价佣金。

甲乙双方按各楼层及楼座的相应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价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结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结算。以底价为标杆,分段相加结算。

、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以后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代理费结算每3个月为一结算周期,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在每3个月的次月五日前将上期代理费对账单递交甲方,甲方须在十日内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章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有广告的审批权;对乙方招聘、培训的营销人员有监管权。

2、甲方有对乙方销售执行提出意见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3、销售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4、甲方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与销售相关的证件及手续,并保证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6、甲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如售楼处租用及装修、工程围挡、引导旗及条福、户内外看板、电视、报纸广告、dm单及楼书、促销活动及公务宣传车日常出行费用。总体宣传推广费控制在%以内。

7、提供符合房产销售使用功能的现场售楼处(含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售楼电话,承担与售楼处营运相关电及修缮等费用。

8、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代理费用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9、双方签约过程中甲方必须就抵押状况如实向乙方通报,并列入合同附件,对该部分物业在销售周期等相关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依现实状况双方协商解决。若以甲方提供虚假物业资料或隐瞒该物业已抵押等情况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甲方负责财务、备案、按揭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乙方派人协助。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征得甲方的认可后,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发布新闻稿、发布售楼广告、进行售楼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认购书》等及相关销售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使用。

3、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财务交接、按揭办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

4、乙方应全面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从市场入手提供项目规划布局、建筑外观、功能设计、户型配比、户型优化等建议。

5、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负责报纸广告、楼书等所有宣传的设计。

7、乙方应及时催促客户按销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所有客户资料。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有保密责任。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销售,低于底价销售时需经甲方书面认同。

10、乙方应当及时将所签订的文本提交甲方,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与客户意见,并及时将销售情况提交甲方。

11、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应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由甲方事先进行书面审核确认。

第四章其它费用。

一、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佣金、津贴、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除乙方人员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提议宣传方案后一周内甲方给予答复,如乙方连续2次经修改的宣传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销售不畅由甲方负责。

第五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流行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法律条文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应期限内终止本协议义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和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据,同时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保密义务。

一、“保密”是指本协议签订的各项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应向外言讲的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兑现本协议中的承诺或保证,均视为违约。

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一、如果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二、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的权利、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承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3、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生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应通过传真送达相应一方,传真机发送报告记载发送的日期为通知到达日期。

4、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双方在今后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物业名称:顺德和园该项目位于莘县汽车站对面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该物业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该项目进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委托期限及代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一、销售代理阶段费用计算支付方式。

1、购房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经甲方盖章生效后,既视为乙方对该房屋销售成功。合同的签订由乙方派销售人员协助甲方签订,甲方派专人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并具体与乙方沟通及本合同的落实。

2、代理销售面积:约计平方米。

3、代理期限及销售指标。

、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该阶段房源取得预售条件起至该期房源综合验收交付后6个月。

、销售指标: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内完成90%销售率(销售率按套数计,商业不计入考核指标).团体购房和甲方关系客户等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指标应根据施工进度及预售条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销售指标》,列为合同附件。

代理费计算按底价包销结合溢价的形式计算(因甲方和市场变幻及政府有关部门造成的价格不能上调或售价变低:因国家限价、限购政策的调整致使价格调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计提)。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另行提出价格变化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如项目是分期建设开发,上期已完成销售率,下期开发3个月项目还未开盘,则甲方应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作为对乙方补偿(以后不再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底价包销的佣金。

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后,甲方按合同底价超出部分(超过底价60元以内)为乙方佣金。

、销售底价均价:多层住宅结算均价2861元。

高层住宅结算均价元/平方米。

、溢价佣金。

甲乙双方按各楼层及楼座的相应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价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结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结算。以底价为标杆,分段相加结算。

、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以后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代理费结算每3个月为一结算周期,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在每3个月的次月五日前将上期代理费对账单递交甲方,甲方须在十日内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章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有广告的审批权;对乙方招聘、培训的营销人员有监管权。

2、甲方有对乙方销售执行提出意见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3、销售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4、甲方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与销售相关的证件及手续,并保证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6、甲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如售楼处租用及装修、工程围挡、引导旗及条福、户内外看板、电视、报纸广告、dm单及楼书、促销活动及公务宣传车日常出行费用。总体宣传推广费控制在%以内。

7、提供符合房产销售使用功能的现场售楼处(含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售楼电话,承担与售楼处营运相关电及修缮等费用。

8、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代理费用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9、双方签约过程中甲方必须就抵押状况如实向乙方通报,并列入合同附件,对该部分物业在销售周期等相关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依现实状况双方协商解决。若以甲方提供虚假物业资料或隐瞒该物业已抵押等情况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甲方负责财务、备案、按揭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乙方派人协助。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征得甲方的认可后,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发布新闻稿、发布售楼广告、进行售楼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认购书》等及相关销售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使用。

3、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财务交接、按揭办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

4、乙方应全面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从市场入手提供项目规划布局、建筑外观、功能设计、户型配比、户型优化等建议。

5、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负责报纸广告、楼书等所有宣传的设计。

7、乙方应及时催促客户按销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所有客户资料。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有保密责任。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销售,低于底价销售时需经甲方书面认同。

10、乙方应当及时将所签订的文本提交甲方,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与客户意见,并及时将销售情况提交甲方。

11、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应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由甲方事先进行书面审核确认。

第四章其它费用。

一、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佣金、津贴、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除乙方人员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提议宣传方案后一周内甲方给予答复,如乙方连续2次经修改的宣传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销售不畅由甲方负责。

第五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流行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法律条文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应期限内终止本协议义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和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据,同时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保密义务。

一、“保密”是指本协议签订的各项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应向外言讲的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兑现本协议中的承诺或保证,均视为违约。

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一、如果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二、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的权利、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承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3、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生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应通过传真送达相应一方,传真机发送报告记载发送的日期为通知到达日期。

4、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七篇】

涉及代理行为的当事人,都需要准备一份代理相关的合同。代理合同是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约定,由代理人处理被代理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合同中代理的事项必须明确。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营销代理合同”,下面网友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位于新乐市礼堂街的雅荷·春天沿街(地上地下)商业项目之销售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雅荷·春天沿街商业(含地上地下)。

2、地址:河北省新乐市礼堂街。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面积地上地下共计约㎡。

第三条销售价格。

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区间,由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正式签约之日起至正式开始销售后的6个月终止。

2、合同期满,双方可视合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并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2、甲方负责项目的财务和契约管理,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房地产税费。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申办该项目有关销售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的策划、推广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

5、项目在乙方代理发售前,甲方须提供能够展示项目形象的售楼部一处,面积介于100㎡左右。同时备妥洽谈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硬件设施,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推广事宜。

6、负责售楼处装修、户型沙盘、户型模型、效果图、楼书、dm、展板、户外、活动等相关的宣传费用。

7、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8、在本合同终止或甲方依本合同提出解除前,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9、甲方全权负责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及拆迁户的协调工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10、甲方须委派一名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全程接洽。

11、同时根据销售要求及时提供看房车辆及市中心设立临时咨询点,以加快项目销售进程。

12、对于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推广方案,甲方必须在收到之日48小时之内给予乙方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该商业项目的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广告推广策划等与销售相。

2、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3、承担本项目销售工作的策划人员、销售人员、广告推广人员、招商人员等工资、办公费、住宿费、佣金等。

4、负责在销售现场接待客户及提供咨询。

5、进行销售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本项目周边市场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7、甲方负责广告推广及销售费用,但乙方须完成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策划及整合工作(包括销售计划、销售费用预算、广告投放计划等)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及实施所需费用明细。

8、乙方根据本项目推广实际情况,保证推广费用不高于该项目销售额的。

9、完成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包括整合营销传播策略及执行、vi系统的设计)。

10、客户签订认购书后,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督促客户缴纳首付款并于签订认购书后的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知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交付按揭资料及相关所需资料及其他费用。

11、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销售报表。

12、乙方保证就客户购买本项目一事不做出超出本项目甲方确认的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承诺,本项目所有的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3、乙方策划人员全程跟进项目的整个操作过程,期间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时参与本项目的定位设计工作,并提供参考意见。

14、乙方必须保证该商业的整体性,在制定销售计划及实施销售时,按片、按计划推进。

15、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乙方须提供完整的营销策略报告。

第七条服务费用。

1、策划费。

考虑到该商业项目的特殊性,乙方要提供除销售以外的全程策划、广告推广等工作。由于参与该项目工作的人员过多,同时广告推广属额外工作,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策划费用,该费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

2、销售佣金。

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营业额的%。

3、佣金支付标准。

甲方在每月销售合同签订(或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签订自制的购房协议书)并在客户缴纳首期房款后,甲方财务必须在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

4、溢价部分提成。

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甲方为七,乙方为三)。每月溢价提成由甲方向乙方全部据实结算。溢价提成部分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项目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

1、服务费及溢价按月结算,销售考核以套数为依据。

2、乙方须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报表,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成交业绩,按既定佣金标准(%)于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不含大定)。

3、当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规定任务的6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回款的%给乙方结算代理佣金,合同自动终止。

4、当正式销售开始之日起(积累客户和销售vip卡的时间除外,以正式签订大定协议书收取客户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三个月内不能完成商业销售总额的30%,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给乙方按%结算佣金,剩余1%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不再返还乙方。

5、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不得以其他方式销售,甲方自行销售的必须按规定给乙方计提佣金,或甲方的关系户必须由乙方亲自接待,佣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抵账,则抵账款项及套数自动冲抵当月任务(即做为乙方的任务),但乙方不参与抵账部分的提成。

6、甲方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非甲方原因导致该《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不计提服务费用。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由甲方向日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扣除。

7、客户签订认购书或《买卖合同》后,由于换房、更名、违约等,向客户收取的有关费用和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8、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后,乙方给甲方开据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保证金。

1、为了更好地督促乙方工作,提高销售进度,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拾万元保证金。

2、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每月甲方从乙方应提的代理佣金中扣除2万元,5个月扣清,共计拾万元做为保证金。

3、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85%以上(含85%),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当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60%以上85%以下,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50%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任务不足60%时,所扣拾万元保证金做为罚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销售部的组建。

1、本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确定入场前,乙方向本项目提供营销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策划师1名,创意表现1名(不驻场),销售人员4—6名。营销总监由乙方总经理亲自兼任,必须保证每周在项目现场呆一天,销售经理做为乙方的全权代表与甲方全方位沟通接洽。

2、策划师在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到位并开始工作。销售部在项目认购前一个月组建到位。

3、上述乙方人员与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共同组成本项目的销售部。

4、如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策划人员及现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被客户投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销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日内更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签订合同后,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3、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相应部分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5、甲方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延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6、乙方入场后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盘销售或该项目转让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如期销售,同时超过双方确定的开盘日期达一个月以上,则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两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经济补偿。

7、由于甲方原因,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被相关部门查封,致使项目不能正常销售、不能收取客户房款,导致乙方无形中增加经营成本达一个月以上时,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不低于五万元的经济补偿。

8、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营销代理、总体策划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对甲方生产的茶油进行推广策划和销售代理。

第二条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为甲方生产的茶油品牌的指定营销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代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可以续签合同,如须对合同进行补充或者修改,须经过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补充协议视为该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四条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茶油品牌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茶叶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商标的备案登记、注册工作,并进行商标图案设计。

2、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

3、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4、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5、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生产资质、产品质量标保等相关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

2、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生产产品,保证产品生产、包装环节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一切条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负责承担商标申报注册产生的所有费用。

4、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6、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7、按时保质向乙方、客户交付产品,如有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生产、销售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累计考核),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

5、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合作中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

2、甲乙双方代表定期举行项目营销会,沟通包括销售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

3、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4、乙方定期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表等。

第八条代理合作费用。

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合作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费5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30万元,以茶油支付20万元。现金部分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10万元,6个月内再支付10万元,12个月内再支付10万元;茶油乙方可以随时提取。从第二年度开始,每年营销代理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20%,支付期限与第一年相同。同时,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年产品销售额比上一年增长20%。未达到要求,相应扣减营销代理费。

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3、若因产品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2、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及销售结算费用。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视为免责。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双方在今后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物业名称:顺德和园该项目位于莘县汽车站对面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该物业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该项目进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委托期限及代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一、销售代理阶段费用计算支付方式。

1、购房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经甲方盖章生效后,既视为乙方对该房屋销售成功。合同的签订由乙方派销售人员协助甲方签订,甲方派专人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并具体与乙方沟通及本合同的落实。

2、代理销售面积:约计平方米。

、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该阶段房源取得预售条件起至该期房源综合验收交付后6个月。

、销售指标: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内完成90%销售率(销售率按套数计,商业不计入考核指标).团体购房和甲方关系客户等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指标应根据施工进度及预售条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销售指标》,列为合同附件。

4、代理费计算。

代理费计算按底价包销结合溢价的形式计算(因甲方和市场变幻及政府有关部门造成的价格不能上调或售价变低:因国家限价、限购政策的调整致使价格调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计提)。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另行提出价格变化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如项目是分期建设开发,上期已完成销售率,下期开发3个月项目还未开盘,则甲方应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作为对乙方补偿(以后不再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底价包销的佣金。

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后,甲方按合同底价超出部分(超过底价60元以内)为乙方佣金。

、销售底价均价:多层住宅结算均价2861元。

高层住宅结算均价元/平方米。

、溢价佣金。

甲乙双方按各楼层及楼座的相应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价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结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结算。以底价为标杆,分段相加结算。

、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以后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销售代理费的结算。

代理费结算每3个月为一结算周期,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在每3个月的次月五日前将上期代理费对账单递交甲方,甲方须在十日内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章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有广告的审批权;对乙方招聘、培训的营销人员有监管权。

2、甲方有对乙方销售执行提出意见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3、销售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4、甲方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与销售相关的证件及手续,并保证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6、甲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如售楼处租用及装修、工程围挡、引导旗及条福、户内外看板、电视、报纸广告、dm单及楼书、促销活动及公务宣传车日常出行费用。总体宣传推广费控制在%以内。

7、提供符合房产销售使用功能的现场售楼处(含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售楼电话,承担与售楼处营运相关电及修缮等费用。

8、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代理费用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9、双方签约过程中甲方必须就抵押状况如实向乙方通报,并列入合同附件,对该部分物业在销售周期等相关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依现实状况双方协商解决。若以甲方提供虚假物业资料或隐瞒该物业已抵押等情况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甲方负责财务、备案、按揭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乙方派人协助。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征得甲方的认可后,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发布新闻稿、发布售楼广告、进行售楼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认购书》等及相关销售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使用。

3、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财务交接、按揭办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

4、乙方应全面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从市场入手提供项目规划布局、建筑外观、功能设计、户型配比、户型优化等建议。

5、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负责报纸广告、楼书等所有宣传的设计。

7、乙方应及时催促客户按销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所有客户资料。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有保密责任。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销售,低于底价销售时需经甲方书面认同。

10、乙方应当及时将所签订的文本提交甲方,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与客户意见,并及时将销售情况提交甲方。

11、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应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由甲方事先进行书面审核确认。

第四章其它费用。

一、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佣金、津贴、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除乙方人员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提议宣传方案后一周内甲方给予答复,如乙方连续2次经修改的宣传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销售不畅由甲方负责。

第五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流行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法律条文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应期限内终止本协议义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和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据,同时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保密义务。

一、“保密”是指本协议签订的各项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应向外言讲的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兑现本协议中的承诺或保证,均视为违约。

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一、如果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二、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的权利、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承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3、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生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应通过传真送达相应一方,传真机发送报告记载发送的日期为通知到达日期。

4、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八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双方在今后之合作中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事宜。

一、委托代理物业名称:顺德和园该项目位于莘县汽车站对面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之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该物业的营销广告策划和销售代理事宜,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该项目进行代理事宜。

第二章委托期限及代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一、销售代理阶段费用计算支付方式。

1、购房业主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并经甲方盖章生效后,既视为乙方对该房屋销售成功。合同的签订由乙方派销售人员协助甲方签订,甲方派专人专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并具体与乙方沟通及本合同的落实。

2、代理销售面积:约计平方米。

、代理期限:各期房源代理期限自该阶段房源取得预售条件起至该期房源综合验收交付后6个月。

、销售指标:各期房源在代理期限内完成90%销售率(销售率按套数计,商业不计入考核指标).团体购房和甲方关系客户等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指标应根据施工进度及预售条件分期制定《各期房源销售指标》,列为合同附件。

4、代理费计算。

代理费计算按底价包销结合溢价的形式计算(因甲方和市场变幻及政府有关部门造成的价格不能上调或售价变低:因国家限价、限购政策的调整致使价格调低,乙方佣金按每平米30元计提)。

在销售过程中,若遇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有权另行提出价格变化方案,经甲方批准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如项目是分期建设开发,上期已完成销售率,下期开发3个月项目还未开盘,则甲方应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作为对乙方补偿(以后不再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底价包销的佣金。

乙方成功销售房屋后,甲方按合同底价超出部分(超过底价60元以内)为乙方佣金。

、销售底价均价:多层住宅结算均价2861元。

高层住宅结算均价元/平方米。

、溢价佣金。

甲乙双方按各楼层及楼座的相应销售底价作为结算价格。超60--100元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结算。超出100元以上部分,按甲方70%,乙方30%结算。以底价为标杆,分段相加结算。

、为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按每月2万元(每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作为日常工作费用(以后从代理费结算时扣除)。

、销售代理费的结算。

代理费结算每3个月为一结算周期,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在每3个月的次月五日前将上期代理费对账单递交甲方,甲方须在十日内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章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有广告的审批权;对乙方招聘、培训的营销人员有监管权。

2、甲方有对乙方销售执行提出意见及要求乙方修改的权利。

3、销售款由甲方负责收取。

4、甲方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与销售相关的证件及手续,并保证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6、甲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费用,如售楼处租用及装修、工程围挡、引导旗及条福、户内外看板、电视、报纸广告、dm单及楼书、促销活动及公务宣传车日常出行费用。总体宣传推广费控制在%以内。

7、提供符合房产销售使用功能的现场售楼处(含装修、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可以上网的电脑及售楼电话,承担与售楼处营运相关电及修缮等费用。

8、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代理费用等款项,若逾期支付的,应按逾期部分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9、双方签约过程中甲方必须就抵押状况如实向乙方通报,并列入合同附件,对该部分物业在销售周期等相关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依现实状况双方协商解决。若以甲方提供虚假物业资料或隐瞒该物业已抵押等情况而造成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甲方负责财务、备案、按揭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乙方派人协助。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征得甲方的认可后,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市场调研、实地勘察、发布新闻稿、发布售楼广告、进行售楼接待等工作。

2、起草《房屋认购书》等及相关销售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使用。

3、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工作的配合,如财务交接、按揭办理及协调各方关系等相关事宜。

4、乙方应全面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工作,从市场入手提供项目规划布局、建筑外观、功能设计、户型配比、户型优化等建议。

5、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负责报纸广告、楼书等所有宣传的设计。

7、乙方应及时催促客户按销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以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所有客户资料。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有保密责任。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销售,低于底价销售时需经甲方书面认同。

10、乙方应当及时将所签订的文本提交甲方,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与客户意见,并及时将销售情况提交甲方。

11、乙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补充条款应与甲方共同商讨,并由甲方事先进行书面审核确认。

第四章其它费用。

一、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佣金、津贴、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除乙方人员费用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乙方提议宣传方案后一周内甲方给予答复,如乙方连续2次经修改的宣传方案一直未能使用,造成的销售不畅由甲方负责。

第五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流行病、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法律条文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可在相应期限内终止本协议义务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和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据,同时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第六章保密义务。

一、“保密”是指本协议签订的各项条款、商业机密及其他不应向外言讲的秘密,甲、乙双方均不得泄漏。

二、一方因不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违约责任。

一、“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或不兑现本协议中的承诺或保证,均视为违约。

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一、如果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二、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的权利、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承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3、本协议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生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应通过传真送达相应一方,传真机发送报告记载发送的日期为通知到达日期。

4、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双方同意终止协议,本协议自行失效。

5、非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履行本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本协议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九篇】

(甲方):代理方(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委托给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体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间数及用途:该房屋位于北京市区小区号楼单元号室厅,合计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房地产全程代理合同。

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包含天作为乙方全程服务工作日。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委托期内乙方应按约定缴纳房租,租金为每月元,付款方式为付。

四、甲方权利:1、有权检验入住者的身份,并监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2、甲方有权在代理期限内检查房间及设施(必须与乙方联系后共同进行);3、代理期满后,有权要求乙方归还房屋及相关设施。

五、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2、乙方在出租房屋时有权请求甲方携各种有效证件到场,甲方应予以协助;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屋内原损坏的设施修复并能正常使用;4、如有需要,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添屋内设施。

3、应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合同范本《房地产全程代理合同》。

八、定金条款:在定金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时,无权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时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违约责任:1、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应退还未满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迁费和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2、委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3、委托期内,乙方因改变房屋结构或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必须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内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时租用该房屋的客户私自订立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须赔偿给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免责条款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补充规定:1、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取消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补充条款:甲方(签字):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经纪人签字:电话:公司电话:身份证号:业务电话:地址:

房产中介营销代理合同【第十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位于新乐市礼堂街的雅荷·春天沿街(地上地下)商业项目之销售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雅荷·春天沿街商业(含地上地下)。

2、地址:河北省新乐市礼堂街。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面积地上地下共计约㎡。

第三条销售价格。

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区间,由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正式签约之日起至正式开始销售后的6个月终止。

2、合同期满,双方可视合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延长合同期限,并另行签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七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2、甲方负责项目的财务和契约管理,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房地产税费。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申办该项目有关销售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评审乙方提交的策划、推广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付款方式。

5、项目在乙方代理发售前,甲方须提供能够展示项目形象的售楼部一处,面积介于100㎡左右。同时备妥洽谈桌椅、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硬件设施,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推广事宜。

6、负责售楼处装修、户型沙盘、户型模型、效果图、楼书、dm、展板、户外、活动等相关的宣传费用。

7、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证手续。

8、在本合同终止或甲方依本合同提出解除前,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9、甲方全权负责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及拆迁户的协调工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10、甲方须委派一名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全程接洽。

11、同时根据销售要求及时提供看房车辆及市中心设立临时咨询点,以加快项目销售进程。

12、对于乙方提交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推广方案,甲方必须在收到之日48小时之内给予乙方答复,否则视为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该商业项目的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广告推广策划等与销售相。

2、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策划费及代理佣金。

3、承担本项目销售工作的策划人员、销售人员、广告推广人员、招商人员等工资、办公费、住宿费、佣金等。

4、负责在销售现场接待客户及提供咨询。

5、进行销售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及淘汰工作。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做好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本项目周边市场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策划工作。

7、甲方负责广告推广及销售费用,但乙方须完成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策划及整合工作(包括销售计划、销售费用预算、广告投放计划等)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及实施所需费用明细。

8、乙方根据本项目推广实际情况,保证推广费用不高于该项目销售额的。

9、完成项目广告推广工作(包括整合营销传播策略及执行、vi系统的设计)。

10、客户签订认购书后,乙方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督促客户缴纳首付款并于签订认购书后的规定时间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通知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交付按揭资料及相关所需资料及其他费用。

11、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销售报表。

12、乙方保证就客户购买本项目一事不做出超出本项目甲方确认的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承诺,本项目所有的客户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3、乙方策划人员全程跟进项目的整个操作过程,期间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时参与本项目的定位设计工作,并提供参考意见。

14、乙方必须保证该商业的整体性,在制定销售计划及实施销售时,按片、按计划推进。

15、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乙方须提供完整的营销策略报告。

第七条服务费用。

1、策划费。

考虑到该商业项目的特殊性,乙方要提供除销售以外的全程策划、广告推广等工作。由于参与该项目工作的人员过多,同时广告推广属额外工作,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伍万元策划费用,该费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

2、销售佣金。

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营业额的%。

3、佣金支付标准。

甲方在每月销售合同签订(或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签订自制的购房协议书)并在客户缴纳首期房款后,甲方财务必须在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

4、溢价部分提成。

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甲方为七,乙方为三)。每月溢价提成由甲方向乙方全部据实结算。溢价提成部分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项目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

1、服务费及溢价按月结算,销售考核以套数为依据。

2、乙方须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报表,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成交业绩,按既定佣金标准(%)于每月10日前给乙方据实结算佣金(不含大定)。

3、当乙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规定任务的6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回款的%给乙方结算代理佣金,合同自动终止。

4、当正式销售开始之日起(积累客户和销售vip卡的时间除外,以正式签订大定协议书收取客户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三个月内不能完成商业销售总额的30%,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给乙方按%结算佣金,剩余1%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不再返还乙方。

5、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不得以其他方式销售,甲方自行销售的必须按规定给乙方计提佣金,或甲方的关系户必须由乙方亲自接待,佣金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抵账,则抵账款项及套数自动冲抵当月任务(即做为乙方的任务),但乙方不参与抵账部分的提成。

6、甲方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非甲方原因导致该《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不计提服务费用。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由甲方向日后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扣除。

7、客户签订认购书或《买卖合同》后,由于换房、更名、违约等,向客户收取的有关费用和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8、甲方支付代理佣金后,乙方给甲方开据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保证金。

1、为了更好地督促乙方工作,提高销售进度,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拾万元保证金。

2、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每月甲方从乙方应提的代理佣金中扣除2万元,5个月扣清,共计拾万元做为保证金。

3、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85%以上(含85%),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当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该项目全部销售额的60%以上85%以下,并经甲方核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保证金总额的50%,剩余50%做为罚金归甲方所有。如合同到期前,乙方完成任务不足60%时,所扣拾万元保证金做为罚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销售部的组建。

1、本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确定入场前,乙方向本项目提供营销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策划师1名,创意表现1名(不驻场),销售人员4—6名。营销总监由乙方总经理亲自兼任,必须保证每周在项目现场呆一天,销售经理做为乙方的全权代表与甲方全方位沟通接洽。

2、策划师在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到位并开始工作。销售部在项目认购前一个月组建到位。

3、上述乙方人员与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共同组成本项目的销售部。

4、如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策划人员及现场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被客户投诉或不符合本项目的销售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日内更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签订合同后,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3、因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守约方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代理费;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则甲方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程度,扣除相应部分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

5、甲方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延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6、乙方入场后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盘销售或该项目转让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如期销售,同时超过双方确定的开盘日期达一个月以上,则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两万以上五万以下的经济补偿。

7、由于甲方原因,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被相关部门查封,致使项目不能正常销售、不能收取客户房款,导致乙方无形中增加经营成本达一个月以上时,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不低于五万元的经济补偿。

8、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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