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批发市场合同实用(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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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一篇】

数量

(吨)

价格

(元/吨)

金额

(元)

1.发站:_________。发货单位:_________。

2.到站:_________。收货单位: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4.运输方式:_________。

5.质量验收:_________。

6.包装议定:_________。

7.费用负担:_________。

8.结算方式:_________。

9.保证金

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财务部交纳基础保证金。买方交:_________,卖方交:_________。

10.手续费

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向市场财务部交纳手续费。买方交:_________,卖方交:_________。

11.附则

(1)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2)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4)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_________省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5)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_________份。

(7)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买 方

卖 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话号码

电挂

电话号码

电挂

传真号码

邮码

传真号码

邮码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出市代表(签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出市代表(签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交易主持人(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二篇】

一、品名、等级、数量、价款。

品名。

品种产地等级质量标准生产期数量(吨)成交价格(元/吨)总金额(元)。

五、交(提)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九、保证金:自合同双方交易代表签字之日起,买卖双方在十日内向市场交纳交易保证金。按成交额的____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市场将保证金退还买卖双方。

十、续费:按成交额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元。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3.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十三、违约责任:按《合同法》、《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批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签订双方承认并遵守《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和______粮食批发市场有关交易管理的规定。

2.本合同经双方交易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一份。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三篇】

五、交(提)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九、保证金:自合同双方交易代表签字之日起,买卖双方在十日内向市场交纳交易保证金。按成交额的____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市场将保证金退还买卖双方。

十、续费:按成交额__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_____元。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2.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3.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十三、违约责任:按《民法典》、《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批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签订双方承认并遵守《______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和______粮食批发市场有关交易管理的规定。

2.本合同经双方交易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一份。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四篇】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五篇】

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简称出卖人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受人交售___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买受人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向出卖人计付货款。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出卖人(买受人)供应,包装物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出卖人在交售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1.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买卖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买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买卖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六篇】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品名、等级、数量、价款。

品名品种产地等级质量标准生产期数量(吨)成交价格(元/吨)总金额(元)。

五、交(提)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七篇】

一、品名、等级、数量、价款。

二、发站:______________发货单位:__________。

三、到站:______________收货单位: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时间: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六、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保证金:自合同双方交易代表签字之日起,买卖双方在十日内向市场交纳交易保证金。按成交额的____%,买受人交纳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市场将保证金退还买卖双方。

十、续费:按成交额______%,买受人交纳_____元;出卖人交纳___元。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3.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十三、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批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签订双方承认并遵守(××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和××粮食批发市场有关交易管理的规定。

2.本合同经双方交易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一份。

买受人:_______(盖章)出卖人:________(盖章)。

交易代表:_______(签章)交易代表: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租赁批发市场合同【第八篇】

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50 303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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