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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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1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的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

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二、销售区域:

双方预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在北京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和北京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代理销售甲方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三、销售价管理

甲方的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市场统一销售价为365元。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低于市场价销售。

四、销售佣金:

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特制定佣金回馈轰动,以支持和鼓励乙方的销售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 月销售量在20张以内(含20张),佣金为每张服务卡50元;

2、 月销售量在21张—50张(含50张),佣金为每张卡60元;

3、 月销量在51张以上,佣金为每张65元

(差异网☆)五、销售结算:

1、 甲方投入20张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以支持保障乙方的前期销售工作。

2、 乙方售卡数量的正确以客户提交激活信息并成功激活数量为准。

3、 双方确定按自然月度结算,每月5号前双方确认上月度销售数量,在扣除双方销售佣金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销售款。

4、如月度期间内,乙方销售数量超过20张需要甲方补充产品时,在乙方结算上皮货款后甲方予以补充,期间佣金扣除标准按每张卡50元计,月度结算时再按对应标准扣减。

六、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的安全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等必须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做注销和更换处理。

2、因乙方保管责任造成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丢失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失窃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已经在市场上进行消费刷卡的,此卡的费用由乙方取款承担。

3、 乙方须按照用户手册规定的流程通知客户采用拨打电话4006—199—365或登陆会员专属网站,进行服务卡的激活。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未果,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八、合同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20_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日止,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需在本协议期满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重新续签代理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5篇《代理合同》,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代理合同协议2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

二、乙方律师应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资料。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已收取律师费不予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律师费及工作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如乙方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前往广州市区以外工作,其差旅费则甲方承担。

乙方户名:_________事务所

开户银行:_________

乙方账号:__。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后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如以现金支付,必须由乙方的财务部门收取,委托人不得向代理律师或辅助人员支付代理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为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3

专卖授权人:利郎(福建)时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良星(以下称甲方)专卖总代理人:福建省福州市杨武(身份证:110108661210181)(以下称乙方)为进一步拓展“利郎服饰”专卖市场,甲、乙双方在原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以公平、互利为原则,就甲方授予乙方“利郎服饰”特许专卖代理权,并采用新的管理模式进行合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专卖授权约定

(一)甲方授予乙方在江苏省范围内经营“利郎服饰”特许专卖独家总代理权。乙方具有在江苏省开展“利郎服饰”专卖业务的合法权力。

(二)甲方不得在江苏省范围内委任其他经销、代理商,不得自行设置专卖销售网点。昆山市由甲方直接发货、收款,但纳入乙方的管理范围。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专卖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开展业务,维护“利郎服饰”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商标使用权,不得私自以“利郎”商标制作或加工产品。

(四)乙方不得对本特许专卖代理权进行私自转让。

(五)乙方应恪守“特许专卖”的规则,不得经营其它服饰竞争品牌。

(六)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时,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二、授权期限约定

(一)甲方授予乙方特许专卖总代理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在授权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三)本授权期限届满,乙方能完成合同中规定的销售回款基数,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专卖管理规范,有效推广“利郎”品牌,甲方将按新的统一代理条件继续给予乙方在江苏省的总代理。

三、合作经营方式约定

(一)乙方负责江苏省“利郎专卖”业务的拓展和管理、维护、监督,尽最大限度占领该省的市场份额,创造最好的业绩。

(二)甲方如须在省会城市南京设立二级配送中心,其派驻人员及费用由甲方负责,二级配送的职能及管理模式参照江西、安徽两地。

(三)乙方负责开拓二级市场,发展二级加盟代理商;负责对加盟专卖店提供规范的督导服务,并负责二级加盟店的管理,如出现混牌销售,假冒商品,不按甲方定价销售等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者,一旦发现,乙方应及时按专卖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店的全部专卖管理费,并处罚没收该店品牌抵押金。

(四)乙方发展的外围店,应负责二级店的督导、服务、卖场形象设计、装修、广告计划实施、培训等工作,同时,享受顺加7%的专卖管理费(出厂价以上的批发差价)。

(五)二级加盟店货源市内运输费用和向总公司提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对方所签订的合同所引起的债权、债务。

四、代理条件约定

(一)铺底货:

1、甲方为支持乙方开拓业务,在本合同期内,第一年给予乙方价值人民币肆拾万元铺底货的借款(不含特价货)。铺底货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减少拾万元。

2、甲方给予乙方的铺底货等同于甲方借给乙方的货物周转资金。合同届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归还全部铺货货款。

3、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盘点检查,乙方须保证其实物总数与商场在途货款相加不得少于甲方对乙方实际铺货量,否则,视为乙方挪用甲方的资金,按销售奖罚条款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归还不合理占用资金,乙方若不能按时归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按约定每年八月底归还甲方拾万元铺底货借款。如无归还,甲方有

权从乙方的货款中冲抵。合同期满,乙方又能每年完成指标或盈利,则乙方应归还全部铺货借款。

(二)供货与退货:

1、甲方西服厂按统一的出厂价折、休闲厂按出厂价折期货买断或现货买断作为乙方的提货价。向乙方供货,均需有购货合同或传真件经甲方确认。甲方未能按交货期及时发货,延误3天以上的,按延误部份的3%进行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拒绝提货,甲方按延误的6%赔偿;乙方未能按期提货,延误3天以上的,按延误部份的3%进行赔偿;超过20天未提货时,视为乙方无故拒绝提货,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批货,并按该批货款的30%处罚乙方。

2、乙方销售的零售价接受甲方的监督。南京市实际零售价平均价不得高于出厂价顺加140%。外围专卖店平均实际零售价与江西、安徽两地相同(外围商场专厅参照南京)。

3、乙方向甲方提货量达到铺底货额度,再提货时应款到发货,甲方实行款到发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4、乙方可自主选择品种,不受甲方限制。甲方保证公平、合理供货,不变相提价。

5、乙方提货与质量问题退货的长途运费自理,甲方负责发运和短途运费(公司至石狮段)。

6、乙方从原江苏省总代理商处接收的库存旧货中秋冬商品部分由甲方给予退差价万元,夏季货品未销完的部分于20xx年10月1日前退回公司,旧货中秋冬季货品退差价后由乙买断。

(三)回款基数(含休闲厂产品):

1、第一年25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20%。

2、奖罚办法:

①未完成年度回款基数时,第一年按甲方规定“低效市场处理”。第二年仍未完成,则甲方有权收回二级加盟店的管理及收益权限,直至终止合同。

②甲方在乙方不合理占用铺底货资金达到10%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还款并收取2%/月的滞纳金;达到2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增值税票与在途货款:

1、乙方的商场回款由甲方按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直接由商场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款到后计算为乙方的回款。乙方按甲方每年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总额向甲方支付第一年为4%,第二年为5%,第三年开始为6%。

2、根据商场销售回款数,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乙方送达商场,款未到甲方帐户期间属于在途货款。从甲方开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天内,该税票金额的50%可冲抵乙方回款,超过时限款未到甲方帐户则必须以现金冲抵。

3、在途货款的回笼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五)广告费:

1、南京市商场内广告费由乙方承担。南京市投放户外广告,经甲方同意后,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2、甲方在第一、二年,每年补贴乙方招商广告费万元,凭广告发票一次性向甲方报销。

3、外围店的广告费和装修补贴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

(六)因乙方接手江苏市场后需对商场专厅重新装修,甲方同意按4个商场每个商场补贴5000元,一次性补贴后,今后不再补贴。

(七)团体定制业务:

1、甲方负责团体定制的样布提供、打样、量体、签订合同、订单加工,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订单承接,对货款回笼负全部责任。(被确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回笼的货款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享受甲方制订的团体定制业务的统一业务政策和奖惩政策,甲方将相应的文件提供给乙方,作为开展该业务的依据,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该文件不得外传。

3、乙方承接的团体定制业务,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财务部一份,以便监督团体定制的回款情况,否则甲方不予下单生产。

五、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同时甲方解除原代理商的合同并收回代理权。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自营部份由乙方自负盈亏,经营责任自负,甲方

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债权、债务的连带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即进行第一个合作年度,并同时对二级加盟商按新的管理标准执行。

(四)除本合同特别规定条款外,双方的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即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签署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利郎大厦

代理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为甲方

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faeXXX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5

订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_______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_______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 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国________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产地若属__________________以外地区,除向甲方提供当地相关证明、检测报告外,还须向甲方提供进京销售证明及_________市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商品外包装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乙方因违反以上第一款至第十款的承诺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知情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收到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而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追偿的金额包括:

(1)甲方赔偿给消费者的全部金额

(2)甲方因赔偿事件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修理费,退还商品运输费,鉴定部门的鉴定费,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

(3)甲方所支付资金的利息,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每一笔资金支出的当天算起,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0%计算。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的商业信誉,导致甲方的客流量减少,销售额下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本条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诺,导致其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有权对提供生鲜食品的乙方的卫生情况,运输条件,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等不符合法定以及双方约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所做的承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要携带甲方提交过的订货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乙方送货单。甲方收货部门验货后,向乙方出具“甲方订货单的第四联”,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上述底单备查。如果订货单与送货单的“数量”等项目不一致,则以订货单的为准。尽管甲方收货部门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表明甲方对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而只是对送货单上的“数量”等条款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的依据。送货单上所列商品的单价以与之相对应的订货单价作为该商品的单价。

三、乙方应按订单按时交货。乙方如要求变更送货期,应至少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要求,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运抵。

(1)如果乙方延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订货单含税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果乙方提前交货,甲方也有权拒收,但会尽量安排收货,乙方交货每提前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该收货金额(含税)_____%的仓储占用费。甲方可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本款所述的违约金及仓储占用费。

第五条 收货原则

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所有违反本合同以及订单条款的商品。对此,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运返该商品,并自负运费和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要求乙方对包装损坏商品给予及时调换并有权拒收。被拒收的商品乙方应及时运返,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应在_________小时内送到。

2、交货地点:乙方应将商品送到甲方的营业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3、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

1、验收由甲方商管课人员会同超市工作人员,依据甲方开立的订货单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将商品运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有正确的北美通用产品条码(简称UPC条码)/国际通用商品条码(简称EAN条码)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无正确UPC/EAN条码的商品。称重商品条码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自行制作粘贴,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交货时,验收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人员共同参加,根据《订货单》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并进行抽验,乙方因故不在场时,由甲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自行验货,验货结果视为乙方认可。

4、对于不能立即验货的商品,甲方应妥善保管商品和包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消费者选购时开箱验货。

第七条 退换货

一、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二、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国家规定或者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三、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四、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五、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1、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退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货

(1)保质期至少还有_________天;

(2)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换货,对于有保质期的食品,凡是甲方在离保质期到期日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否则已过保质期的商品货款甲方有权单方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里自动冲减。

3、若乙方不同意退、换货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六、非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非食品类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退还商品由乙方承担运费,若此运费甲方先行支付,则乙方应在货物运返之日起两日内支付运费或甲方在应支付货款里冲减。

七、退货换货的业务流程

1、甲方采用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退换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时间,地点。

2、退(换)货单之日起,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从甲方的营业场所提取该退(换)货单所列的商品,并由乙方授权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条所述的退换商品提走,也没有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延期提货通知书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了上述退换商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自由处理该退换商品,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将上述退换商品的货款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凡符合上述所约定的退还货条件,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不得以货款的支付问题、诉讼等理由予以拒绝。

九、上述甲方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传真: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的传真机之时起1小时后视为有效提交。

2、电子邮件: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指定的电子邮件之时起视为有效提交。

3、特快专递: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4、挂号信: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第八条 进货方式与货款结算

一、进货与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之一种进货与结算方式:

1、□经销:

货款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2、□代销:

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卖出的数量向乙方进行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二、货款到期日(以下简称“帐期”)的计算方法:

可由双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来确定:

1、□收货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2、□月结;

3、□收货后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

三、本合同期满,若乙方终止与甲方合作,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双方核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结算通知书后三日内对货款进行确认。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应于收到结算通知书五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结算通知单无异议。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送货;

2、乙方所送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

3、乙方所送货物在甲方店内连续4周的销售额为零;

4、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或换货;

6、乙方连续三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在30%以上的;

7、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的。

五、乙方知道并遵守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详见附件一。

六、如因乙方发票未及时送达、发票填写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按甲方的结算支付须知及时提交相关票据而造成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结算程序要求按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滞销商品的处理

在帐期到达之前十天内,双方需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滞销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丢失、破损、残次商品的补偿

对于丢失、残次、破损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新品优惠

一、新品是指甲方向乙方首次采购的商品。

二、为协助甲方尽早将新品上架,扩大销售份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新品特别价格折扣:新品的所有首月订货单均享受其货款(含税)_________%的价格折扣。

2、新品特别付款期:新品首月订货单特别付款期自动延长_________天。

三、上述条款不包括商品首次进店合作。

第十二条 销售奖励

一、从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将以返佣的形式作为对甲方的销售奖励。

二、兑现上述返佣的结算周期是:

□每一结款期□季度□半年□全年

三、返佣的计算方法:(此项不得为空白,否则视为双方同意年度订货额的2%)

□实际送货金额的_________%;

□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但不能低于实际送货金额的2%。

四、返佣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电汇

第十三条 费用

为促进商品的销售和业务发展,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下列费用:

一、合作费

凡新厂商要求进店销售其商品,甲方将其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系统,并纳入正规管理,视销售规模的大小,乙方需交纳一次性合作费(不低于_________元)。补偿由于供货商某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政府部门检查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此项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合作成本分摊及补偿。

二、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由乙方一次纳。该保证金于本合同终止,乙方撤场后三个月无息返还给乙方。

2、如因乙方商品质量等问题而引起顾客索赔,甲方有权以该保证金支付赔偿金。保证金不足赔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第1)款约定的数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差额部分补足保证金数额。

三、新品推广费

乙方增加新品时,应向甲方一次纳新品推广费,_________元/每个新品。甲方应在商场内接到新品后优先将新品陈列在货架明显位置上一个月,一个月后恢复正常陈列。支付日期为新品陈列前一周内。

四、特殊陈列费

为满足乙方做商品特价刺激消费者购买,同时突出乙方产品品牌形象,甲方在超市内开辟空间提供陈列进行乙方产品促销及产品展示。如乙方需要该项服务,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促销陈列协议。

五、邮报费

甲方定期会消费者做宣传页,乙方在其上设立自己的广告页面,树立品牌形象。每个版位________元,甲方全年计划推出_____期,乙方确定参加期,邮报费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六、促销费

甲方为促进乙方商品销售,组织促销活动。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促销成本费_______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七、水、电、物业及库房管理费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水、电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库房管理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前支付。

八、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

九、如乙方不支持上述费用,应按每年度销售金额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销售奖励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乙双方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共计_________页,其中合同主文_________页,附件_________页。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的为选择项,适用的划“√”,不适用的划“×”。

第十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机;

四、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五、商标注册证明、使用许可证明及授权代理证明复印件(使用他人商标时);

六、相关专利权属证明复印件(取得或授权使用证明);

七、营业代理人之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八、进口商品商检证明、关税证明或进口商品报关单;

九、与经营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证件。

注:上述文件均需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供货商对帐、结帐须知。

附件二:供货商送货须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50 14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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