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整理【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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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加盟费用、经营规范及违约责任,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如何保障加盟商利益?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整理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1: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饮*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2:

一、 特许当事人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 省 市 (地区) 加盟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品牌连锁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特许期限

第二条:本加盟合同期限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三、特许方式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认真调研市场,确信项目可行的基础上,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加盟连锁"______"品牌产品的特许经销商。

第四条:经此授权后,乙方同意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在 省 市(具体地点)开设"______"品牌店.

第五条:在授权期内,甲方向乙方所提供"______"品牌产品,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成色、品级,并保证货源供应。

第六条:加盟代理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一万元,加盟保证金一万元(合约期满退还);每月甲方收取品牌管理费壹千元,乙方保证每6个月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产品不少于 _____万元。

第七条:甲方保证向加盟店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第八条:甲方按零售标价的 折售予乙方,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第九条: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之日起60天内(蔬菜等例外),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调整货物组合结构,甲方给予100%的调换,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证书齐备、标签清楚。

后续经营过程中,调换货按"______总部售后服务承诺"有关条款办理。具体见附件或者补充条款,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期满,若乙方决定不再代理"______"品牌,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证书齐备、标签无损坏的前提下,可将现在的"______"品牌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则按零售价的 折给予退款。

其他约定的条款:__________

四、特许地点和区域

第十一条:乙方加盟店店铺设在 市 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场所。

第十二条:乙方拓展市场,增设新的网点,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取得甲方授权。否则,新的网点不具备"______"加盟店资格,无权使用"______"招牌。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五、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

第十四条: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甲方向乙方授权后,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第十五条: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第十六条: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并执行"______加盟店售后服务标准"。具体见附件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为确保加盟店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促销与广告

第十七条:为维护"______"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代表"______"品牌的"VI"系统及《加盟店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标准店面装修样图。

第十八条: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总部无法提供的产品。

第十九条: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地方性广告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有关"______"品牌的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另议)

第二十条:乙方可为"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等宣传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______"品牌宣传活动的整体安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因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以及实际负担金额。

七、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为维护"______"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培训安排,以保证乙方具有高质量的店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准。

1、 开业前,乙方两名店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课程,获得经营必需的知识和技巧;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2、 开业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有计划参加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销售水平和管理水平。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相关费用。

3、 经营过程中,加盟店必须参加甲方召集的定期工作会议和临时工作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第二十三条: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甲方应派人对经营现状协助诊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供乙方决策参考。

八、财务制度及税费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记账方式,乙方应按统一要求及时填写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五条:回款进货额度内,工商税务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市工商税务及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加盟店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缴纳。

九、竞争限制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他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不得代理、经销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

第二十七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为丰富商品,甲方可帮助乙方选购与甲方产品不同类别的其他产品和服务,乙方在购置甲方以外的其它商品和服务之前必须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

十、质量控制

第二十九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运营必须遵守总部提供《加盟店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三十条:甲方所提供"______"品牌产品,验货时,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负责调换。对于因乙方运输、保管、售后等非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一条: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十一、货品权属

第三十二条:货物自出甲方库房与乙方人员完成交接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既转移至乙方,货物安全等全部风险也同时转移至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委托甲方协助邮寄或交付运输的货物,自交付邮寄和交付运输时,货物的所有权既转移至乙方,货物安全等全部风险也同时转移至乙方。

第三十四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甲方送货时,由双方约定责任后方可进行。

十二、保密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况。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以上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______"品牌"VI"系统、《加盟店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标准店面装修样图以及其它文件归总部所有,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十三、营业的让渡与承继

第三十七条: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利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八条: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遇上述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申请能够出具法律所认可文本的评估、认证机构进行评估、认证,所需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十四、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前款的合同更新,要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

第四十条:加盟合同终止或届期时加盟者应承担下列义务:

1、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2、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3、转移、销毁、归还或转卖总部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4、取消商业名称的登记;

5、转交给总部或其代理人电话号码簿;

6、修改加盟者所保留的房屋、设备、陈设等,以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7、将加盟者的资产按市场价格出售给总部。

加盟者应承担的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 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列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资格;

2、 因涉及诉讼、查封、破产等无法正常经营;

3、 乙方解散、受到刑事处罚或丧失民事权利、行为能力;

4、 乙方损害了甲方和其他甲方特许店铺的名誉、信誉的。

十五、违约责任及法律纠纷

第四十二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甲、乙方当事人系各自独立之权利主体,除按本合同条例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以外,双方无权互为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人员雇佣、场地租赁、信贷、工商税务、顾客纠纷及与行政机关衍生的各类法律关系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争议时应以合同文义为主,并同意以合同签定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依法解决。

十六、其它

第四十五条:签约人必须是投资人,如委托代理人签约,投资人应出具委托书并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签约地为。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3:

甲方(加盟总部):武汉康宏创业科技*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 区域内 市 县的好*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乌加盟店。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乌连锁加盟店。

(1)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 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4、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

5、 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

3、 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 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

第七条: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

3、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 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6、 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

第九条:加盟金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4:

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建立特许人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 特许权使用:

1、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坐落于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__(超市)”为商标或商号,并以特许人的名义、在特许人的指导下经营。

门店编号:___________号。

2、对于使用“__________(超市)”商标/商号的门店,特许人对下述项目拥有最终的审查通过权:

(1)门店的选址及装潢设计(须与特许人公司统一);

(2)商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

(3)价格管理、质量管理;

(4)门店管理、促销管理、员工培训;

(5)经营决策、财务监控;

(6)知识产权保护。

3、被特许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该季度特许权使用费,数额为含税销售额的___________2%。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加盟连锁店的装修、设施设备、资金、员工工资以及其他连锁店运转费用由被特许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人员培训:

1、特许人负责对加盟门店的管理人员、收银员、理货员进行业务培训。没有通过特许人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件,被特许人应解决参培人员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业务,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统一开展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特许人为开拓业务而制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被特许人应与特许人直营门店按相同条件同时使用,折扣差额由被特许人自行负担,但该项促销严重影响被特许人收益的,特许人制定该活动方案前应取得被特许人的认可。

如被特许人需自制或自行刊登广告,应将广告文案送特许人核准,经特许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加盟门店的商品由特许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特殊商品需要由被特许人自行采购、配送的,应先征得特许人同意,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2、对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应按批结算,先付款后提货。商品的具体结算价格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商品自特许人的配送中心至加盟店的运费、卸货费由被特许人承担。

3、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必须参照特许人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有较大幅度(5%-10%及以上)差异的,应经过特许人的许可。

第六条 被特许人的权利:

被特许人享有与特许人直营连锁店相同的促销待遇。

特许人供应被特许人的商品,其供应价格与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之间应当有合理的毛利润率,为_______________,促销行为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活动降低该利润率的,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七条 被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被特许人须无条件地执行。

2、被特许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特许人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特许人同意。

3、被特许人必须按特许人的要求制作、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被特许人必须执行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质量、计量、价格)的管理规范。

5、特许人派遣督导人员监督、指导被特许人加盟店铺的经营管理情况的。被特许人必须服从并予协助配合。

6、被特许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特许人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特许人相同的企业形象。

7、被特许人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任何其它场所,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__________(超市)”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不参与任何其它超市的事业。

8、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下文件、事项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的各项待遇(不限于管理、培训、商品供应价格、促销待遇与机会等)不得低于特许人给予任何一家直营店或其他加盟连锁店的待遇。签订本合同时特许人声明保留且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保留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应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显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特许人直营店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确有必要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调整被许可人的商品供应价及零售价。

3.被特许人的商品发生残损或他问题需要退换的,特许人应按照商品退换办法及时办理,该退换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该办法视同修改本合同。

4.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营销策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不能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2、被特许人如严重损害特许人利益、名誉和泄漏特许人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特许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特许人如隐瞒相关事实,严重损害被特许人的权益,被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特许人赔偿相关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合同双方没有达成续约协议的,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人若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特许人并支付违约金,待特许人认可后办理结账、解约手续。

3、在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被特许人必须拆除“__________(超市)”的标志、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特许人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解释、解除、终止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并送达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5: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铺柜号:

根据《_____》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加盟_____电脑连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市_____区横岗镇的_____电脑连锁____层____号铺柜,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仅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标准和期限:

1、租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免租期(只免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商场管理费(已包括物业管理费用、水费、空调费用、卫生清洁费用)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由乙方支付,共计____元。乙方使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____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计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2、甲乙双方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在开业前缴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租金及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管理费,人民币共计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五、首次交租期限满后,以后每____个月预缴一次租金及商场管理费,乙方须在每____个月结束当月____日前缴清下____个月租金及商场管理费。逾期未缴且超过____天者,自第____日起每天按应付款的____%缴滞纳金。

六、合同有效期限满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商定续约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合同有效期满时,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结清,甲方在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铺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不得擅自改变铺柜结构和用途。

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本合同核定的经营范围。

5、乙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统一广告宣传,按建筑面积分摊相应的广告费用。

9、乙方经同意可向经营同类产品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但必须重新办理租赁协议及营业工商登记手续,甲方收取过户费用____无/次。

10、乙方不得占用营业场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

11、凡涉及政府规划,商户经营区域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

九、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场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在一个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市场运作情况重新统一调整市场铺柜租赁价格。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整体布局,对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编号进行调整改动,如乙方不能服从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①、擅自改变柜台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②、逾期缴纳租金达____天;

③、严重违反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经三次催告而拒不执行者;

④、自本商场开业之日起,乙方逾期____天不进场经营或经营中空置无人经营达____天者;

十、开业时间暂定为_____年___月____日(公历),若有改动,甲方提前____天电话通知乙方。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双方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合作减少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由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调解和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_____》有关规定。

十四、本合同中有关具体的管理规定按照_____电脑连锁“商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固定电话:

电话: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 级代理商,在 省 市 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_____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____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 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_______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铺柜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电脑连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横岗镇的____________电脑连锁____层____号铺柜,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仅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标准和期限

1.租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免租期(只免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商场管理费(已包括物业管理费用、水费、空调费用、卫生清洁费用)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由乙方支付,共计____元。乙方使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____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计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2.甲乙双方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在开业前缴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租金及?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管理费,人民币共计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五、首次交租期限满后,以后每____个月预缴一次租金及商场管理费,乙方须在每____个月结束当月____日前缴清下____个月租金及商场管理费。逾期未缴且超过____天者,自第____日起每天按应付款的____%缴滞纳金。

六、合同有效期限满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商定续约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合同有效期满时,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结清,甲方在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铺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不得擅自改变铺柜结构和用途。

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本合同核定的经营范围。

5.乙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统一广告宣传,按建筑面积分摊相应的广告费用。

9.乙方经同意可向经营同类产品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但必须重新办理租赁协议及营业工商登记手续,甲方收取过户费用____无/次。

10.乙方不得占用营业场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

11.凡涉及政府规划,商户经营区域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

九、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场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在一个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市场运作情况重新统一调整市场铺柜租赁价格。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整体布局,对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编号进行调整改动,如乙方不能服从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①擅自改变柜台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②逾期缴纳租金达____天;

③严重违反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经三次催告而拒不执行者;

④自本商场开业之日起,乙方逾期____天不进场经营或经营中空置无人经营达____天者;

十、开业时间暂定为_____年___月____日(公历),若有改动,甲方提前____天电话通知乙方。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双方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合作减少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由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调解和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_____》有关规定。

十四、本合同中有关具体的管理规定按照____________电脑连锁“商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和销售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 ______区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和“__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二、 经营期从20_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 )。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__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______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______加盟店( ______“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国际汤疗”项目和“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xx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直营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9:

甲方:吉林省x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 元(大写: )。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吉林省x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城连锁加盟合同 篇10:

上 海 怡 木 家 用 饰 品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连 锁 加 盟 合 同

加盟店编号:

授权方上海怡木家用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即加盟店)

第一条:合同双方为独立当事人。

1)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加盟店职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

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门店的经营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乙方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二条:加盟条件与资格。

1) 首期购货款不低于2万元。

2) 加盟店可以自己开店,领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允许在能经营的商行以租用专柜形式设立。

第三条:店址变更

1)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变更门店地址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

2) 甲方认为变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将会及时作出答复,井有义务对选择新店店址进行商圈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第四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甲方对商标使用权的承诺:

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第五条: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对于全国品牌加盟店所销售的产品,即使非乙

方加盟店所销售,有客户到乙方加盟店咨询时,乙方仍应做好售后服务。

第六条: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

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怡木”品牌,或以“怡木”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经营指导与帮助

1) 加盟店在开店之前,甲方免费为乙方进行店面和形象专柜设计。

2) 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的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商品管理、门店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

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八条:装潢要求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可参照甲方规定的标准。

2) 如在商场等其他场所设立专柜需有“怡木家居”专柜字样。

第九条:供货、销售价格

1) 加盟店要做到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进货,按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所有产品按折供货。

3) 甲方必须不断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以给乙方持续提供适销对路的新产品。

4) 甲方必须在乙方订货款到帐,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订货物办理好代办托运。

第十条:竞争限制

1) 乙方在授权期内,如未得到甲方认可,不得再接受任何其他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代理、经销其它同类产品。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如确系经营不善要转让时,必须先填写书面申请表,

征得甲方同意。

3) 若乙方区域产生总代理商,则由该区域总代理商向乙方供货。在合同期内区域总代理向乙方供货价按折供货(不含运费)。

第十一条:保守商业秘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产品必须有合法手续,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按下列条款规定换货,换货时将所换货物列入明细表内,自查物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破损的收取外包装成本费)。所换货物运费自理。

1) 乙方自首批进货之日起(即合同正式生效之日),有权在60天内调换不适销产品。

2)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10%的折旧费。

3)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20%的折旧费。

4)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30%的折旧费。

5) 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5个月以上需换货的,需收取所退货物供货价40%的折旧费。

6) 如遇折价促销等情况,甲方不补差价。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加盟店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在规定期限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正,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的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不执行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

(3)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做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甲方同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者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门店,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3) 加盟店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通知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4) 加盟店有仿冒生产甲方常年派的行为。

(5) 加盟店有擅自将甲方的商标更改的。

第十五条:加盟店应承担的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名义责任。

2)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除产品质量外,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十六条:乙方确认: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充分了解并认可甲方所阐述之加盟规则和加盟店行为规范。

乙方理解甲方资料及培训中对成功赢利的分析是介绍成功的可行性,并不是甲方对乙方的承诺,乙方也认为成功赢利需双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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