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廉洁从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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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廉洁从业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加强企业廉洁自律建设,规范工作流程,预防和遏制不正当利益获取行为,维护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净化管理环境,提升员工道德水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抵御不良风气侵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廉洁自律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三)业务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四)应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在职员工及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其他被聘用人员、委派、借调、借用等。

第三条 职务侵占与商业贿赂的界定及范围

(一)职务侵占:指乙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甲方财产的行为,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构成不正当行为、违法行为乃至犯罪行为。

甲方财产不仅指实际占有、管理的财物,还包括甲方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涵盖有形物和无形物,如运输费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商业秘密、各种办公费用等。

(二)商业贿赂:指与甲方有关联交易的单位或个人,为获取订单、商业合作或其他关系,给予乙方或乙方关联人士的“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报销”等名义的物质或精神利益。

本条未规定的,但其他法律、政府文件、行业文件、商会文件等规定的职务侵占和商业贿赂的界定及范围,以及行业惯例所界定的职务侵占和商业贿赂范围,均视为本协议的界定及范围。

第四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全体员工的监督与检举,并有义务向甲方有关联交易的单位、人员明确表达反贿立场。

第五条 具体规定

(一)乙方应定期接受反贪教育,认识到回扣、职务侵占、贿赂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考评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侵占甲方财产;不得对侵害甲方利益的下属进行包庇,若发生此类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生日、婚事、丧事等)接受损害公司利益的客户、供应商、同事、下属、客户赠送的有价值物品,包括土特产;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生日、婚事、丧事等)向有权益利害关系的同事行贿受贿。

(三)乙方不得索要或接受损害公司利益的单位、个人给予的商业贿赂及精神利益;不得向影响公司利益的单位、个人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商业秘密与他人交换。

(五)乙方因工作需要在会议及社交活动中接受的有价值的纪念品必须向甲方汇报登记。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人家庭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告知有影响公司利益的合作单位、个人。甲方有权对配备给乙方的电话号码的通讯记录进行核查。

(七)乙方不得接受有影响公司利益的供应商、单位、个人的财物、物品、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名义的提成、宴请、旅游、桑拿、沐足、唱KTV、各种娱乐场所的消费卡、接送服务、低价商品。

(八)乙方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公司有关联交易的单位、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便利。

(九)乙方出差期间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在公司有关联交易的单位、人员处就餐及住宿。

(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与公司有关联交易的单位、人员私人借款,委托代购私人物品。

(十一)乙方不得与自己任何有直接或间接私人关系的人员从事甲方关联性交易,且本人须回避。

(十二)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有意刁难、勒索与公司有关联交易的单位、人员。

(十三)乙方不得与公司有关联交易的单位、人员在寻源、推荐、价格谈判、合同签订、安排订单、现场操作、回单、货款结算等工作中进行暗箱操作、私下交易,损害甲方利益。

(十四)乙方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供应商的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供应商安排亲属或获取其他利益。

(十五)以上十四条,如因拒绝对方会被视为不礼貌的等特殊情况下,经向甲方请示同意并备案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 奖励规定:

奖励:甲方对乙方举报的职业侵占、商业贿赂给予保密、保护。属甲方未掌握的情况的,按照其举报价值程度,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的,查实后,立即开除,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愿意接受上交全部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乙方对举报人员或处理人员打击报复者,愿意接受加倍处罚。

(三)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依法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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