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协议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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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作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_________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业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含注册资金)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_____%,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年。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字:
签约地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作协议【第二篇】
甲方:
乙方:
双方经一致协商,决定共同投资——————事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1、项目名称
2、经营地点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记:
介于工商、税务等机关的注册规定只能由一人担任法人代表,经双方协商决定由_____ ____担任注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__有资产和经营权由合伙人双方共同所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xx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51%;乙方出资人民币xx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49%;
(二)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意见分歧时最终表决全归甲方所有、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无限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分工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主要负责: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负责: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九条 账目管理和利益分配
1、账目管理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财务支出一定要在甲乙合作双方互相同意的情况才能支出
(三)所有出货进货、都应该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验
(四)对公支出需双方签字才能报销
(五)一定要保证财务公开性,不要有因个人问题出现查不清道不明,出现甲乙双方矛盾,双方有权随时查看财务状况、
2、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乙商定每一年进行一次盈余分配。
分配时间:每年农历腊月26日。甲、乙双方的盈余按投资比例分配,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④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4、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二)合伙人不得在未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下进行违反常态的交易、
第十二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解散与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个人合作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_地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占地约_______亩。甲方将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供给给乙方。
2、土地价格
甲方以_______万元人民币亩的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与乙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进取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乙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职责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缴纳滞纳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供给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___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合作协议【第四篇】
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丙方)
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住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不超过丙方规定的贷款限额、期限和比例。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资信;
3、单位及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所建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所建楼盘为主体结构封顶的期房; 6、已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7、商品房销售客观真实,无虚假销售行为、无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丙方开设或丙方指定乙方开设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责任范围
1、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实际发生的金额及费用; 3、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六、保证期限从乙方、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受丙方委托的乙方收妥之日止。
七、甲方同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退还及使用:
1、期房阶段性保证转为现房抵押时,按实际发生额退还;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方提醒催收,否则用保证金先行偿还,后由甲方向贷款户追偿;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按实际发生额用保证金偿还。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内发放贷款;
2、积极协助甲方将已交付的期房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规定的范围内; 4、每笔贷款客观真实,无协助他人办理虚假贷款行为。
二、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抵押手续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收件齐全、实地堪查后,对按揭项目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答复。
2、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
3、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虚假销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超过丙方规定的范围。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退回丙方,以保证专款专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回丙方指定银行账户,由丙方通知乙方与购房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等义务的条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QR——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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