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51条 合同法全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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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51条 合同法全文【第一篇】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方系 ,甲方 自愿将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购房合同、交款手续,房屋产权证及钥匙等)。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xxx合同法》第192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如有所需,可以将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经公证处公正。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有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法51条 合同法全文【第二篇】

供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需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xxx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质量标准:

二、结算时间及方法:

三、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xxx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七、本合同长期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第三篇】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的理解与适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基本案情

20xx年12月1日,原告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物流公司)分别与被告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x公司)、被告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x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煤炭买卖合同》,同时三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前述三份合同、协议约定:由龙x公司销售煤炭给xx物流公司,xx物流公司销售给杉x公司,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交货方式为水路运输,龙x公司销售给xx物流公司的煤炭到港后直接销售给杉x公司,xx物流公司委托杉x公司对煤炭进行质量、数量验收。xx物流公司、龙x公司及杉x公司三方还约定,在xx物流公司未收到杉x公司货款前,龙x公司不向xx物流催收货款,如杉x公司拒付或拖延支付货款,则龙x公司放弃要求xx物流公司支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合同签订后,被告龙x公司向原告xx物流公司出具了9份《水路货物运单》和32份增值税发票(总额为30 942 450元),被告杉x公司亦向原告xx物流公司出具《收货证明》5份。按照上述货物运单、发票和收条的记载,原告与两被告之间共计有吨煤炭交易发生,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杉x公司应向原告xx物流公司支付相应货款,xx物流公司也应向被告龙x公司支付约定价款。而事实上,原、被告三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未实际履行,相关各方并无真实煤炭交易发生,也无相关货款的给付。在案证据证实, 签订合同时,被告龙x公司和被告杉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系邱某一人,而杉x公司提交了法定代表人为陈某某的营业执照,隐瞒了其公司和龙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邱某的事实,尔后,邱某伪造了9份货物运单,并授意其工作人员虚开32份增值税发票和5份收货证明并交予xx物流公司,虚构了整个煤炭交易的事实。被告龙x公司基于上述合同虚构煤炭交易,形成对原告30 942 450元的债权。原告以两被告恶意串通,以欺诈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相关合同为由,诉至某中院,请求判决撤销20xx年12月1日原告与被告龙x公司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与被告杉x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以及与两被告签订的《补充协议》。

裁判结果

某中院认为,被告龙x公司、杉x公司故意隐瞒其法定代表人均为邱某的真实情况,使xx物流公司签订了前述合同和协议,并且通过伪造货物运单、收货证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虚构了本不存在的煤炭交易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龙x公司、杉x公司的行为与该项规定相吻合,应认定为欺诈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xx物流公司关于撤销其于20xx年12月1日与龙x公司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与杉x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判决:撤销xx物流有限公司20xx年12月1日与龙x公司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与杉x公司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律师意见

本案中,被告龙x公司、杉x公司实为同一人控制的公司,但在与原告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了这一真实情况,使原告与两公司签订了合同和协议,并且通过伪造货物运单、收货证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虚构了本不存在的煤炭交易事实。被告龙x公司基于上述合同虚构煤炭交易,形成了对原告3000余万元的债权,从而到银行办理了保理业务,将此笔应收账款向银行转让进行融资,使得原告可能陷于被银行追索的风险,银行也可能陷于保理业务坏账的风险。两被告不讲诚实信用,其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欺诈的认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销合同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本案的裁判结果体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法院在制裁违约、打击欺诈、维护社会诚信的重要作用。

合同法51条 合同法全文【第四篇】

根据《县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新修订劳动合同发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现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如下:

走访县工商局,了解我县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工商注册情况,并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被派遣劳动者有关情况(具体摸底调查内容见附表)。

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专题研讨会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县协调劳动三方四部门的作用采取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认真抓好劳务派遣单位、各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学习培训。

(一)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已经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部将颁布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二)做好人社部即将下发的许可规定和劳务派遣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确保7月1日在新法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加强对我县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我县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指导我县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要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对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实行前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要按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精神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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