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书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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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标准1

上海本地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____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更多本相关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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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书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店铺基本信息

甲方转租成都第一大道地下商场E011门面店,面积7平方米。

第二条店铺所有权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店铺转租权,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店铺的使用

商店的目的是: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批,不改变店铺用途。

第四条租赁期限

(1)店铺租赁期限为年月日YY至年月日YY。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铺。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店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

(1)租金标准:4000元/月,租赁期内乙方租用店铺的部分租金不变。如店家增加租金,由甲方负责。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开始,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三个月的租金,剩余租金在租赁期内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3)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租金,向乙方收取租金时,甲方应出具收据、、

第六条合同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4000元(大写:4000元整),该保证金在店铺开业时自动转为店铺租赁保证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店铺租赁保证金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店铺相关的所有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

(一)乙方应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取暖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付款凭证、、

(2)本合同未列明的店铺租赁税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店铺的交付和退货

(一)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能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租赁店铺、、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店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各自结算费用。

乙方购买的新物品可以自行回收,甲方有权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处置乙方留在店铺内的物品。

第十一条转租

(1)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可将店铺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转租过程中获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均归乙方所有、、

(2)乙方转租店铺的,甲方有义务与转租人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城市建设需要,店铺依法纳入店铺拆迁范围。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店铺损坏、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门店十天。

2、交付的店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乙方未承担维修义务,无法正常使用店铺。

4、交付的`店铺危及乙方的安全或健康。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店铺:

1、不交或不按约定支付租金30天。

2、擅自改变店铺用途。

3、擅自拆除、改变或损坏店铺主体结构。

4、利用店铺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店铺,否则应将收取的租金余额返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

(2)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4000元、、

(3)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否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果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导致甲方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终止前发生的租金费用。

(4)其他:▁▁▁▁▁▁▁▁▁▁▁▁▁、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关于租赁合同3

1、与合同效力有关的几个概念。

(1)合同成立:合同经双方(或者多方,下同)签字或盖章后即可以成立。合同成立一般均代表合同生效,或者说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个别情况下合同不一定生效。成立是一个时间点。

(2)合同生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产生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生效也是一个时间点。

(3)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与生效不同,有效是一段期间。

(4)合同无效:合同从签订开始,或者从某一时间点开始,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5)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在合理期间内满足生效条件后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6)合同解除或撤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从解除或撤销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合同成立、生效和有效是当事人追求、希望实现的目标。合同无效是合同当事人尽量需要避免的情况。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对当事人不利;但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这时就要合同当事人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利,行使解除权或者撤销权;作为另一方当事人来讲,则应该充分考虑到合同解除或者撤销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并事先加以防范。

2、合同效力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成立方面。

合同成立方面的法律风险我们提四点。

第一,主体合格。如果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应当提供公司经过最新年检确认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机读基本资料。如果签订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该提供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如果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应该提供身份证,证实年满18周岁。

第二,双方当事人真实的签字盖章。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在合同上的盖章原则上应该是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这都是可以的。但有些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这就有问题了,严格来说在合同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是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因此这种情况要避免。如果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则个人签字、加盖自己的私章也都是允许的。但这样由于个人签字、自己的私章没有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过,难以事后辨别真伪,因此最好是请当事人来当面签字或者盖章,并在签订合同时对照对方的身份证、确认身份情况后再由其签字盖章为妥。当然身份证也有可能是假的。

第三,要经过合法授权。如果单位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提供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其中载明具有签订合同的明确授权。在实践情况中,可能签署合同的人除了法定代表人之外,还可能是经理、副经理甚至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这些人的身份必须予以明确,并在签约时提供授权委托书。第四,如果要签订的合同金额巨大,或者签订的是重大的合同,那除了上面这些要注意的情况外,还必须收集对方当事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经过工商登记备案的公章样本、对方签署合同人员的签字盖章样本、对方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等法律文件,或者要求提供担保,以降低签订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2)合同生效方面。

生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力的问题。从合同法规定看,合同法是认可口头合同的效力的。双方即使没有书面的合同,但只要双方在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将房屋出租,另一方实际入住、使用该房屋,并按时交纳租金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由于口头合同在很多具体问题方面不容易讲清楚,一方如果不予承认的,另一方很难主张权利,因此租赁合同应该尽量签署书面,避免口头合同。

第二,实际履行的合同的效力问题。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双方达成租赁房屋的一致意见,或者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没有收回房屋,承租人也按期缴纳租金,双方维持现状的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这些情况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只要通知出租人解除即可;出租人要解除的,应当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及时寻找新的租赁场所。

第三,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形式除了书面和口头之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这种情况现在也很多见,双方没有签署合同,但都可以提供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合同法认可这种形式的效力,但是由于举证较为困难,电子邮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够作为证据,因此建议双方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达成合同一致意思后再补充签署书面合同为好。

第四,生效可以附条件。上面我们讲了,绝大部分合同都是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之后就生效,但少部分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是附有条件的。比如,有些合同约定,承租人预付的三个月租金到账之后,合同才生效;还有些合同约定,合同在双方办理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之后才生效;甚至还有合同约定要等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生效等等。我们认为这些条件的约定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些约定都拖延了合同顺利生效的时间,并产生了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如果合同不能如期生效,浪费签约的人力物力时间不说,还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了履约的风险,特别是开始准备履行合同或者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更加不利。因此特别约定生效条件要谨慎,法律法规有直接规定的除外。

(3)合同无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内容比较复杂,大家在这里只要了解一下内容就可以。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租赁司法解释》)的规定。如该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因房屋属于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或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的规定。这个规定讲,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这主要是指用于餐饮、娱乐、商业、办公等公共场所的租赁房屋,如果未办理过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有发生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隐患,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故此类租赁合同无效。如不属于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则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这个问题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最终被法院确认无效的,则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原本合同无效之后,双方当事人取得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但租赁合同比较特殊,承租人缴纳了租金后,实际使用了房屋,这部分利益无法返还给对方。因此采用“无效当有效处理”的原则,是法院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承租人实际使用了房屋,不支持合理使用费不太公平的角度来设定的。

(4)合同效力待定方面。这主要是集中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一条。主要规定是:未满18周岁的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的合同,如果事后合理时间内获得监护人同意、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财产所有权人处分财产授权的,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具体情况这里不多讲了。

租赁合同简单版4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面积

甲方将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柏树村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15 亩;

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限为 叁 年,即从 20 年 4 月 5 日起至 20 年 4 月 5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

租赁费用为每年 17万 元,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条 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甲方保证出入场地的道路畅通无阻,不存在阻碍交通的情况发生;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诸如:治安联防

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路通、水通、电通;

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

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且承租期限未满,乙方在保证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转让第三人。

如若在承租期内由于当地政府拆迁,乙方将承担实际租期内的租金,甲方需偿还乙方因搬迁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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