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道路保洁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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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保洁合同【第一篇】

甲方:广门乡人民政府乙方:

为了加强乡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给本乡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甲方广门乡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扫保洁范围及工作职责1.清扫保洁范围。

(1)广门乡场镇从到;(2)广门乡市场及市场公厕。2.工作职责。

(1)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特别是场镇街道、广场、卫生死角、市场、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做到路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负责垃圾池(房)等的清洁、管理,做到垃圾房干净整洁,垃圾池(房)周围无乱泼乱倒杂物的现象。

(2)市场平时至少要一名保洁员随时保洁,保持市场的环境卫生,逢场天市场要2名以上保洁人员,赶场时要保证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散场后要立即打扫市场的环境卫生,对地面、菜摊、猪肉摊等摊点进行打扫,铲除污渍,及时清扫垃圾;市场厕所要派人用水每天进行冲洗。

二.清运范围及频次。

1.清运范围:本乡十三个行政村所有垃圾箱、池(房)内的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每天上午和下午及早上岗。每月1、4、7清理状元楼至关口一带6个垃圾箱及岳门5个、会文5个、望子1个垃圾池(房)的垃圾。2、5、8下午清运市场出口至挖龙山一带6个垃圾箱及石谷2个、建华3个、三合6个垃圾池(房)的垃圾。3、6、9清理清运场镇边6个垃圾箱及龙虎3个、金峰3个、银峰4个垃圾池(房)的垃圾。

三、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费为()大写()。

2.结算方式,每月底乡整治办根据本月的检查情况汇报乡上后由广门乡政府财政所转账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地、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垃圾箱、池、房的完整,维修保证运送畅通。4.甲方负责垃圾车交付乙方使用,每年的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清运、保洁人员要穿统一的工作服装。

2.协议期间、乙方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3.乙方须按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做到及时清扫保洁、清理清运。

4.乙方每次清扫保洁后要做到地面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垃圾池(房)体干净。若乙方没按时清扫保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扫保洁。

5.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落池(房)和漏池(房)”的现象。若乙方没按时清理清运垃圾,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理清运到位。6.乙方负责垃圾车辆的油费、维修费等,并妥善保管爱护车辆。使用完毕后停放在乡政府院内,不得私自用车做与清运本乡垃圾无关的事。

7.乙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用设施,乙方应当照价赔偿。

8.乙方清扫保洁出现卫生死角、清扫不彻底等现象;清理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须及时处理干净。如遇有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全天候工作。

9.乙方遇垃圾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10.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11.乙方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清扫保洁及清理清运工作时,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矛盾纠纷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自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考核办法。

检查考核采取每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即对清扫清运工作质量实行处罚考核,日查月结。每月初汇总对上月考核情况,根据考核情况核发承包方每月的承包费用。具体考核标准如下:1.清扫保洁人员不着标志服发现一次罚款10元。2.保洁路段没有保洁人员巡回保洁的,造成路面卫生质量差,罚款10元。

3.保洁员自己觉维护乡镇公共设施,凡是乱倒垃圾、垃圾未倒入垃圾池的及在路面上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罚款10元。

4.检查时发现垃圾池(箱、房)穿裙带帽一次罚款10元。

5.垃圾池(房)损坏,未及时报告的,每次罚款10元。6.甲方将对乙方责任区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一处未清扫地段,每次罚款20元;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每次罚款100元。

7.清运垃圾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随意乱倒的,每次罚款200元。

8.重大迎检接待活动的考核要求。乡党委、政府检查中对环境卫生指出问题,每处罚款50元;市委、市政府以上重大活动期间,每发现一处问题,罚款100元;被上级部门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罚款200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清扫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扫清理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罚款除乙方清扫清理清运垃圾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扫清运生活垃圾没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罚款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扫清理清运费用(特殊清理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九、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广门乡人民政府2016年7月1日。

道路保洁合同【第二篇】

清扫,亦作“清埽”。指清除;扫净。那么道路清扫保洁。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道路保洁合同【实用4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保洁范围具体位置分为两片:

金墩片(翟恩全负责):经一路、纬一路、经三路(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纬二路、鼓楼北街(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扫。

北隅片(侯树勤负责):龙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龙潭南路、鼓楼北街(龙潭北路—纬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龙潭北路(春秋北路——万佛路段)、万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扫。

2、乙方针对上述保洁范围必须做到路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

二、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含税),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另年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乙方必须在用工前为每名上路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时为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实行一天两普扫、全日保洁,作业人员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普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咱面净、路沿净、树穴妆、门前净、墙根净;“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保持职责路段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转箱、垃圾桶)不满或垃圾明点清运完毕后,保持垃圾箱外和明点周围无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责任承担。

1、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当日上报甲方财务科,所涉罚款从承包费中予以扣除。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约定。

1、乙方不得转包承包事项,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由于政策的变化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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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保洁合同【第三篇】

2、免费提供清洁用水、电、照明和存放机器设备与工具耗料的工具房;。

5、负责制订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者进行必要的处理;。

6、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保洁员及工作时间、工作流程作相应调整。

7、甲方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并对乙方承包区域的清洁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以便整改。

8、乙方保洁人员在形象礼仪、服务技能等方面达不到要求时,甲方可随时提出更换的建议(乙方一般需在半个月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如重大投诉、造成不良后果等,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二)乙方责任。

(1)按作业范围完善保洁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岗位职责、员工操作规程、员工岗位考核细则等。

(2)按保洁质量标准要求实施保洁服务,并按作业要求规范操作。

(3)乙方承诺凡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地的保洁员工均为乙方正式员工。

(4)乙方员工穿着统一的工作服(由乙方提供),佩戴工作卡(牌),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必须有诚实坦白的品质,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如发现有偷窃行为的即给予严肃处理并移交^v^门。乙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客户利益,爱护公共设施,在作业时,如损坏甲方财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赔偿。

(6)乙方员工上班时或在作业时,不得讲粗话、看书报、聚集闲谈、打闹、睡觉、撤离岗位,影响工作,不得做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7)乙方员工要文明作业,不得与甲方及客户发生吵架,闹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客户索要报酬和礼品。无任何理由,乙方保洁人员与甲方及体验馆的人员发生吵架、斗殴事件,出现意外伤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做相应赔偿,在此期间须及时补充保洁人员数量。

(8)负责给各位员工购买有效社会保险和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确保员工人身安全,乙方员工工作期间出现任何伤害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在此期间须及时补充保洁人员数量。

(9)加强对服务区域的卫生管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执行主管、员工岗位质量考核制度。

(10)尊重甲方管理部门的监督,实施乙方已建立的一套完善的管理监控、考核、质量标准等质量保证体系,来确保保洁质量达到高要求、高标准,对不符合质量保证体系的保洁项目,应及时进行改进。

(11)甲方如遇上级突击检查或有领导参观、活动等,乙方要无条件地配合增加人手及延长保洁时间等服务。

(12)乙方保洁工作时间:8:30-11:30和13:00-22:50(如有变动另行协商计算);值班时间:11:30—13:00(乙方需安排不少于1人在场馆内进行值班,以防突发事件的配合处理,及个别卫生较差区域的清洁)。

(13)乙方有义务提高其专业能力,必须根据场馆内清洁区域材质的不同属性采取不同的清洁措施和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

(14)乙方如在清洁过程中导致甲方场馆内财务受损,乙方须照价赔偿。

七、合同续签、中止与违约责任: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合同期可顺延。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一般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特殊情况单方面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4、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免责。

5、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6、若单方违约:

b、若乙方所承包的保洁服务区域在国家、省、市卫生检查中不达标,或因清洁卫生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它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月承包额的1-5%充当违约金,第二次发生扣除一月承包额的10%充当违约金之外,甲方将与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八、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共计六页,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要严格遵守《^v^合同法》,并切实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

道路保洁合同【第四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乙方自愿接受《柳州市市政道路保洁服务采购招标方案》,参加甲方的公开招标,且已中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中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区域市政道路的保洁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如服务区域内有新增市政道路纳入本项目范围,按照中标道路等级单价及保洁面积另行核算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如新增市政道路为四级道路时,每平方米的单价根据考核内容、人流车流、检查次数、劳动力成本以及柳州市以前定价相关文件的比例定价。

二、服务事项。

1、负责承包路段(含行道树树池)的清扫保洁;。

2、负责承包路段内垃圾桶和果皮箱的清洗、垃圾清运;。

6、承包路段内所有道路以“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和考核;。

9、负责服务区域内路面、桥面、灯杆(2米以内高度)、路沿石等基础设施的清洗;。

10、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雾霾治理降尘工作;。

11、负责“数字城管”系统派发的“道路清洗”工作;。

12、负责承包路段、背街小巷及周边的卫生死角的清理;。

14、负责清扫区域内公交站台周边;。

15、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转运(含村屯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

三、服务要求。

二)市政道路环卫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8、承包路段内的中转站(含中转站内公厕)站内应有专人管理养护,管理人员着装规范;管理制度牌上墙;站内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并摆放整齐,“三防”设施正常,做到防蝇、防鼠、防尘,周边无乱堆放、乱搭盖、乱张挂等;中转站及站内公厕内外环境应整洁,无积尘蛛网,场地内地面无垃圾、污水及污物、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恶臭、苍蝇无超标;垃圾运输车辆(含多功能车、钩臂车及非机动车)必须实行严实密闭运输,不允许有滴撒漏现象;站内保洁、运输及检查记录必须及时、规范完整、清晰准确;中转站受检时不允许存在翻选垃圾的现象。

10、垃圾收集清运、移动式垃圾桶、固定式果皮箱清理工作:垃圾(果皮)箱清洗每天不得少于一次,每周消毒不得少于一次;垃圾箱必须在专门场地进行清洗,不能临街清洗。

11、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路面清扫达到“六不六洁”,即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不见人畜粪便和路面洁、雨水口洁、树坑洁、垃圾箱洁、石脚边洁、垃圾池洁;保洁时间做到“三勤”,即勤走、勤看、勤扫(捡);作业内容包含有清理道路两旁商业铺面、饮食店垃圾,要随时保洁及时清扫,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

1.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主要管理人员必须至少人(以缴纳社保的人员为准);保洁服务的人员应不少于人(环卫保洁人员年龄须在55岁以下)。其中雒容镇至少配备个环卫保洁工人;另外环卫作业司机不少于人。

2.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保洁服务,应自行配备以下环卫作业机械设备(含备用车辆,),机扫率不低于40%。

(1)机扫车配备至少台;。

(2)水车至少台;。

(3)养护车至少台(含清洗路沿石、护栏);。

(4)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至少台(含备用车辆);。

(5)垃圾清运车不少于台,钩臂车不少于台;。

(6)专业清理小广告车不少于台;。

(7)移动式垃圾桶容量660l的至少配备个,240l的配备个;。

3.如后续有新增保洁面积,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的配备必须相应增加。

五、考核和检查。

1.甲方指定管理部门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的考核和检查,按照《市政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考评标准》(详见附件四),及《“小广告”清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五)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评。(注:在保洁服务期间如遇柳州市市政府、市城管委、市市容管理局发布最新道路保洁、“小广告”清理、道路清洗等相关环卫检查考评标准时,按最新发布的考评标准执行。)。

2.考评采取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和年终评比的方式。实行“二查一评比”(即周查、月查、年终评比)管理制度。周查为不定期检查;月查为定期检查,定于每月最后一周。每月最后得分为每次甲方检查考评的平均分。

3.服务范围内路段内所有道路按照“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环境卫生质量的检测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考评扣分标准:

(1)清扫保洁质量采用百分制,共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质量等级,即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4-90分(含94分)为达标,90分以下为不达标。乙方在甲方及以上级有关部门在检查中扣分的,除责令其改正外,甲方有权按上述考评标准和评分标准扣减乙方的服务费。月总分(考核的月平均分)连续3个月或一年中累计出现5个月不足90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甲方及上级部门对区域“道路清洗”“以克论净”“公厕、垃圾中转站‘三防设施’”等环境卫生每月的每项检查考核不达标(低于90分)的,每项考核每低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低2分扣减当月服务费的2%,以此类推。如市里新增环境卫生考核项目,同样纳入合同的考核标准。

(3)凡因乙方原因出现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较大的事件,根据影响程度扣减当月服务费的2%—10%。

(4)对于投诉案件超时、返工、二次派遣等情况被扣分的,每扣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

(5)甲方每次下发口头或书面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或不予整改的,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不超过1%。

5.特殊情况的检查、考核。

(1)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大面积道路污染的,,乙方按时组织人力进行重点清扫、保洁、冲洗(消毒、辟味),并取得较好效果的,甲方给予核准并支付突击清扫费用。

(2)如遇自然灾害(洪涝灾害等),乙方组织抢险救灾(如防洪清淤等)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核准支付。

一、服务期限:年。

合同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1.服务费用标准:道路保洁服务费为每年元,年共计为元。

2.上述服务费含税,并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动用大型机械作业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上述服务费包含乙方的员工月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元(含柳州市市容局所下发文件规定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公积金、危险岗位补贴等补贴)及市政府文件(柳人社发[20__]169号)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等费用。如遇政策性调整工资等情况费用增加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乙方与乙方从业人员之间产生的任何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损失,概与甲方无关。

4.若甲方新增保洁面积,甲方根据实际面积向乙方另行支付服务费,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5.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办法:甲方于每月15日之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照全年服务费月平均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的90%;于次月15日之前,根据对乙方的月末考核情况,将剩下10%的服务费与次月的服务费一起支付乙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的,最迟不得超过15天。

三、保证金。

乙方应当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合同总服务费金额的10%,即元作为保障乙方为员工购买五险和机械设备的保证金,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乙方提供为乙方员工购买五险的凭据和配置机械设备的相关证明后,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并有取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如遇特殊情况(如外来人员参观、领导检查等)需要特殊工作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人员和布置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及检查和考核标准。

4.协调辖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环卫工作。

5.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实名制),依法缴纳员工相关社会保险。

6.柳东新区中转站及配套设备设施有新区政府投建,建成后移交至乙方进行使用。乙方负责保管移交的中转站及相关设备。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按照柳州市环境卫生的相关标准,合理组织,细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环卫工作任务。

2.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并布设移动式垃圾桶。在承包期内,移动式垃圾桶的发生减少及损毁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3.积极接受和听取甲方对乙方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合理意见、建议,认真配合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特殊作业工作。

4.接收甲方原有环卫工人(身体健康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转移到乙方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资料由乙方妥善保管,并续办社会保险,并妥善保管有关档案资料,不得遗失、缺失。乙方应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并按时缴纳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给予环卫工人各项福利政策,不得随意克扣环卫工人的工资及各项福利。

5.如遇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检查、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中,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各项迎工作;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服务期间,由于员工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人身、财产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按时向甲方汇报服务工作计划及有关措施(包括“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相关的每月及每季度工作情况及总结),并配合甲方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8.自行负责履行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2.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对甲方月考核(考核的月平均分)以及市级各项月考核得分连续3个月不足90分时或排行全市倒数第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甲方月考核(考核的月平均分)以及市级各项月考核得分一年累计出现5个月不足90分时或排行全市倒数第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甲方及以上级有关部门在检查中被扣分的,除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之外,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考评标准和评分标准扣减乙方的服务费。

十二、送达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函件等文件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双方注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更通知前,原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均有权采用邮寄送达或电子送达两种形式进行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快递进行送达,自快递发出之日起的第五日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送达的,应当通过本合同注明的电子邮箱发出,自电子邮件成功发出之日起的第二日视为送达。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上述两种送达形式外,甲方可以在甲方住所地的媒体上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的第五日视为送达。

十三、争议解决。

2.双方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诉讼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四、附则。

3.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0 28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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