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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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框架协议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协议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协议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协议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协议总价

1.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协议总价作相应调整:

(1)协议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协议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协议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协议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协议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协议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协议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协议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协议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协议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协议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协议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协议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协议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协议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协议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协议规定日期验收,按协议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协议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协议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协议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协议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协议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合作框架协议2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设计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设计依据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及行政法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服务目标以及协议的相关规定。

2、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委托书、产品定位报告以及项目的各专业施工图。

3、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要求。

4、设计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

二、工作阶段、工期及成果

1、施工图设计阶段

(1)工期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现行版本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与景观设计相关的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

(3)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顾问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各专业公司所需要的设计条件进行施工图优化,并对相关图纸做出相应设计修改。

(4)配合甲方委托的市政综合管线、小市政施工图的设计工作等,并根据其相关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等相关事宜。

(5)对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提出的且双方认同的合理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

(6)配合甲方完成本阶段所需的相关报批工作,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7)设计中采用材料样板、设备等,应提供多种型号及参数,并提供参考意见供甲方确定。

(8)完成此阶段建设费用预算。

2、此阶段乙方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必须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说明、图纸目录、各项设计统计表、总平面图、种植设计、硬质景观、户外家具物品、照明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中其他必要的图纸。

3、成果交付形式:

各专业施工图审批用图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形式提交:

(1)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______套。

(2)施工图阶段景观建设费用预算书______套。

(3)全部工作成果电子文件______套。

三、设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协议价款:本协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协议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本工程景观设计面积暂估为平方米,暂定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元整)。最终双方按实结算设计面积,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协议中面积数的±______%以内,不另行计费;如实际设计面积在本协议中面积数的±______%以上,按照上述设计单价进行费用增减。所付设计费均为人民币,包含税金、管理费、差旅费等为完成本工程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2、设计费支付

(1)协议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2)提交设计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协议总服务费的剩余部分。

(4)上述设计服务费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审图费、报批报建图纸费用、通讯、差旅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在设计成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因甲方原因修改设计的,如无原则性修改,原则上不增加设计费。出现原则性修改的,双方另行协商。

(6)乙方以及他们的人员应按照协议适用法律缴纳税费。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7)在协议生效后,若有关税费的适用法律变更,在本协议项下付给乙方的报酬不变。

(8)乙方的收款人员应向甲方的财务部门提交授权收款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收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应付款等额合法发票,甲方将款项交付乙方授权的收款人员。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须的设计原始资料供乙方参考。但所提供的原始资料仅指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图文、设计要求等文件。

(2)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文件予以回复。

(3)甲方应在其团队内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

(4)在乙方的服务开始前,甲方应提出设计要求、技术条件和信息,甲方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提出设计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5)为促进甲方营销工作的开展,为甲方项目营销提供支持服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公司的名称、相关背景、资料以及乙方相关人员的肖像、背景资料,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

(6)甲方有权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指定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

(7)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高质量、经济地按该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标准以及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标准和深度履行协议的服务和义务。对于与本协议或服务有关的事宜,乙方应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始终支持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不得指定唯一性产品用于工程中。任何产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3)甲方作为非专业人员对乙方提交的工程成果的确认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合理、合法、有行业竞争力服务的责任。

(4)乙方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联络人、总设计师、专业设计师等人员。设计组成员必须具备承担本协议设计任务的能力,设计资格也应满足甲方要求。所有设计项目组的人员简历将作为本协议附件。除非甲方另有书面许可,设计人员不得调整。如果由于非乙方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有必要替换重要设计人员,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用甲方批准的同等或更好的人员替换,不能因人员调整影响设计进度,不得对因人员调动或替换而产生的费用提出要求。

(5)乙方在与本协议或服务有关的活动中,不得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乙方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其人员也不接受其它额外的报酬。

(6)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乙方及其附属机构不得谋利于本项目,不得在与咨询服务有关的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本设计协议下的服务及延伸服务除外)。

(7)乙方有义务配合其它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本协议项下工程顺利开发、建设。

(8)所有的设计变更通知,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才有效力,乙方不应自行更改经甲方同意之设计文件,如擅自更改而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所有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负担。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不得任意更换乙方设计人员名单中的人员。

(10)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及其人员均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协议项下义务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11)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和在协议终止后,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协议、本服务或甲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2)乙方应为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乙方人员投保并为本设计项目进行专项投保,由此发生的投保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中。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协议条款对甲方履行服务的责任,并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过失或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负责。

2、无论在协议期内还是协议到期后,乙方均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他们的人员或代理的错误行为、疏忽或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疏漏、功能缺陷、侵犯知识产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损害、死亡、费用、诉讼、要求和索赔),给甲方进行充分有效的补偿。

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人员犯了严重错误或被指控犯罪或有适当的理由对某个人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则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说明理由后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用资格和经验可为甲方接受的人员替换,直至甲方满意,否则乙方按人民币10000元/人/月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设计过程中,乙方需与甲方选定的其他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按甲方之各项要求与其他合作单位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各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分工安排。乙方逾期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此造成乙方自身、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5、除符合本协议约定延期的各项状况以外,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准时递交符合本协议设计要求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未按甲方要求出席相关会议的,乙方必须支付甲方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为自协议约定应完成设计工作之日起,每延误一天,赔偿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未出席相关会议的,每延误一次,赔偿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上述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下次设计费用时直接扣除。如延误天数超过______个日历天或拒绝、延误出席相关会议超过______次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

6、在乙方未有违约责任并已具备协议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服务费用,每延续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设计服务费用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六、设计内容变更

1、如设计文件已经甲方书面确认,但应甲方要求,需对已确认的设计内容进行整体颠覆性、原则性的修改,从而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本费用,乙方应于上述变更发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交设计变更申请,并注明变更范围、内容及费用和时间的影响,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设计完成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相关条款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除本条所述的其他设计变更,设计费用不予调整。

2、如乙方认为设计应进行调整,应向甲方递交书面变更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设计变更申请,应于_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未书面签认,乙方不应展开工作,如自行修改方案设计及图纸,所有的设计返工及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设计文件不符合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或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违反行业标准而导致的设计修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改直至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七、协议结算

1、项目取得整体竣工验收备案表后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报齐验收所有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协议约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乙方少报、漏报或者后报结算资料的,甲方不予认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甲方确认的结算结果。

2、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2)协议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及与协议结算相关的备忘录。

(3)经双方确认的每阶段工作成果报告。

(4)设计变更实施记录。

(5)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

3、结算总价=协议总价+依据本协议的增加项目-依据本协议的减少项目-违约金和(或)损失赔偿额。

八、知识产权

1、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设计费后,乙方提交的所有计划、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和其它文件、软件应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在交付设计文件的同时连同详细文件清单提交给甲方。甲方有权通过各种形式无偿使用乙方之设计成果及文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这些文件和软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目的,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交的相关设计成果和文件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在赔偿甲方的损失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九、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3、本协议不允许进行转包或再分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4、如果一方按本条的规定,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在寄出或收到该通知后立即采取所有的必要措施,迅速而有条理地结束服务,结清相关费用。

5、如果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1)在协议解除前,甲方根据乙方已圆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工作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阶段设计款项,乙方可不退回,但需完成相对应的设计工作。

6、如果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偿还并支付下列费用:

(1)如因乙方之违约行为,致使前期甲方已支付设计费用的设计成果无法继续使用或实施的,乙方应退还甲方该部分设计费用并按暂定服务费总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应承担之违约及赔偿金额。

十、不可抗力

1、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瘟疫、特殊政治事件。

2、只要不能履约是处于不可抗力事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为履行协议的义务采取了所有小心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之书面证明,则该方未完成协议项下相应部分的义务不应视为协议违约。

3、受不可抗力影响,协议规定的需完成任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时间相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国内地现行的法律、法规。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是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框架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__年。

二、货物运输范围及价格

1、范围及价格表

单位:元

序号始开地到达地市场价合作价备注

1、________

2、__________

3其他地区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价格

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承揽_______港口的货物运输业务,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准确、快速地送达目的地。

2、甲方提供充足车皮,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甲方视乙方为唯一的合作伙伴,并承诺其他运输公司不参与_______港口的货物运输业务,一经发现,甲方将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时予以结算。其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甲方将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不详之处,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

乙方:公司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日

框架协议书4

甲方:xx 身份证号:

乙方:xx 身份证号:丙方:xx 身份证号:丁方:xx 身份证号:戊方:xx 身份证号: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事实上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丙方(签名):

年月日

丁方(签名):

年月 日

戊方(签名):

年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月日

框架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

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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