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工程承包合同【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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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工程承包合同【第一篇】

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房屋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新秒镇_____________等私人联建房的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承包规模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砖体七层,建筑高度为____________m(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

主体工程:建筑内外墙、屋面工程、房顶工程、钢筋工程、木工置木模工程、外墙搓沙(不含贴砖)。

机械安装、水电安装。

乙方承担全部建筑所需的一切用具、机具、板材、跳材、甲方负责水、电通,用量费用。

三、承包单价

1、按建筑规划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另______元安全劳保费在内。

2、点工按_________元/天计算。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不得浪费材料。如有质量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乙方的承包施工款中扣除,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

五、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要求施工,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如在施工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和本人伤、残、亡等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出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金额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在施工中必须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建筑物堆放成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工人必须经常进行安全质量教育,组织工人定期开安全质量会,并作好记录交工地负责人和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合理安排。

六、工期和付款办法

1、每做两层按完成的工程量________付款(约120元/㎡),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保证工地上技术工和小工要有15人以上。如有雨天就干雨天的活,总之必须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原则上提前完工,提前完工奖给乙方壹仟元整,延误工期五天扣除壹仟元整,依次计算。连续停工10天以上,乙方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2、开工时间于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完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人工费,并留贰千元保证金。如在一年内不出质量问题,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以上协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均不得违约,本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 新建 间 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四、需要说明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二篇】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户主梁建设在跑马岗村建造的私有住房___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第三篇】

房屋拆除合同范文阅读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被拆除房屋名称: 重庆嫦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办公楼

工 程 地 点: 重庆大渡口区钢花路(人武部左旁)

工 程 内 容: 房屋拆除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 包 范 围:房屋拆除和建筑垃圾装载上车

承 包 形 式:甲方向乙方收取元房屋残值。被拆房屋的建筑材料

归乙方所有并自行清运出施工现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23日

完工日期:20xx年6月1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搞好安全防护、保证施工安全、保持场地整洁、控制扬尘。施工中乙方因安全事故给自已或他人造成的仼何伤害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所需材料和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一方违约承担守约方一切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表达房屋拆除合同范文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国家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现对xx区xx地段,xx住宅小区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房屋依法行政拆迁。现就房屋拆除一事,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拆除,经甲方审定,乙方具备合法施工资质。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听从指挥。

二、 乙方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告安全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所提供的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乙方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划定警戒线,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统一标志,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拆除房屋前,乙方须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 甲方委托乙方拆除旧房面积约为叁仟平方米,其中贰仟平方米甲方不收取乙方的房屋拆除残值费,其余壹仟余平方米按5m2收取拆除残值,并由乙方向甲方上交拆除保证金壹万元整。在拆除工作按期、按质完毕后,退还乙方。

五、 拆除期限为: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4月30日。实际拆除面积以及交接时间按照甲、乙双方《房屋拆除交接验收表》为依据。

六、 拆除房屋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为 和李卫清,分别代表甲乙双方负责监督现场安全工作。乙方应配备专业水电工作人员,拆除前先对房屋进行水电线路的拆除,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危险区域必须组织机械操作,费用由乙方自付。

八、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转运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或按甲方要求进行场地平整。

九、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回收每户的水表、电表。

十、 在实施拆除过程与周边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完工,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机械或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承担。

未完工部分,乙方须按5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费用均从乙方上交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述房屋拆除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上友好合作,甲方同意将 拆除工作委托给乙方,现将有关拆除工作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二、拆除范围及价格: 由乙方拆除至原地平为止拆除下来的材料均归乙方所有,拆除建筑物所造成的渣土归乙方清运,拆除工作完工后由甲方付乙方拆除工时费 平方米。

三、拆除时间:

拆除时间为 天自 年 月 日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腾空房屋工作,确保乙方顺利拆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邻里之间的困难,由甲方出面协商、拆除时间顺延、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四篇】

本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123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出现下述、、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

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123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五篇】

自建房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位于县镇路的自住用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与乙方在真实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如质如量按期完成该工程,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施工范围及工期: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生变更,双方协商)主要包括:自基脚面起,上至屋面的全部砖混砌体。水泥立柱、横梁、圈梁、卫生间、阳台、厨房、屋面等整体现浇,全部门、窗、孔洞预留,木工负责搭架、装模板等工程。

工程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应按时施工,如期完工。

二、承包方式: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的形式。具体如下:1、由乙方按照图纸的要求统筹计划安排甲方进行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并按照图纸的式样进行施工;2、乙方负责召集建筑施工人员,并组织、管理、指挥

工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及其施工人员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建房屋有效图纸,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修建。施工所有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顶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责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质量要求:1、乙方照图进行施工,甲方按要求验收工程质量;2、楼层高度以图纸为准。圈梁和挑梁、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在砌筑及浇注圈梁过程中,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墙面要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3、厨房、厕所、屋面不得有丝毫渗漏,如出现渗漏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全部钢筋混凝土部位均要求使用震动机捣实。

四、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臵。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五、工程造价:泥工 元/m,木工 元/m,面积按实际工程面积计算。房屋竣工后,经检查屋面、厨房、厕所通过试水后没有渗漏,墙体楼面没有任何异常验收后付清。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自建房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姓名:

住址:

乙方姓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自住用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乙方施工。甲方与乙方在真实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施工范围:

见图纸,(如发生变更,双方协商)主要包括:

1、下自基脚面起,上至屋面的全部砖混砌体,下至四楼部分钢筋混凝土横梁现浇,屋顶百纳斯瓦结构,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总价 元。

2、一、二层楼水泥立柱、横梁、圈梁及四楼圈梁及楼顶找平后盖瓦,卫生间前后、阳台、厨房等整体现浇,钢筋为双向10(a)

3、全部门、窗、柜和下水管、电话、电视空调、屋顶阁楼通风孔洞预留好;

4、顶层圈梁带檐沟及梁下面风层带造型等。

二、承包方式:

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括砖工、杠工、杂工)包料的大包形式:

1、由乙方统筹安排和材料要求自行进料,照图纸要求的尺寸,式样进行施工,甲方负责监督工程进度的施工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用材质量);

2、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管理、指挥工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施工人员就餐,烟和过午等均自理,甲方在开始动工和竣工之日安排用餐。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建房屋有效图纸,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修建。施工所用的所有机器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搅拌机、吊顶制板上楼的机器、搭架使用的全部设备、振动器、切割机等)并负峡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要求:

1、乙方照图纸进行施工,甲方按要求验收工程质量;

2、楼层高度以桂开的为准,洗手间、厨房、前后阳台从楼下到顶上都打现浇。钢筋为双向10(a)圈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四层楼顶盖瓦、缩大栋,在砌砖及浇注圈梁过程中,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外墙砌墙全是24墙,墙面要平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最顶楼墙与下一层墙偏差不能大于10毫米,砌窗洞口时一定要吊砣,长宽高、上下左右要对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返工,墙体全部采用混合砂浆,三顺一丁砌墙,可铺满灰浆,但不得齐缝。

3、厨房、厕所、屋面不得有丝毫渗漏,如出现渗漏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全部钢筋混凝土部位均要求使用震动机捣实。

4、屋顶坡度合理,水料排布均匀,密度间距50厘米,木料尾径不得少于10公分,水路畅通,造型美观大方。

5、所有的墙体墙角,屋顶天沟该打平水的地方都要打平水。

6、在完工后如出现墙体歪斜,墙体滑移,尺寸形状不合要求,现浇混凝土未达标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并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

7、乙方在合同签订日起7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整个工程施工任务,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量以每平方米扣除,乙方拖延期45天以上,甲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另行委托他人施工。

四、注意文明安全(含建筑施工安全和安全用电等)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搭架、使用起重设备、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进入施工工地现场,掌门师傅应负责一切安全,监督一切安全操作要领,违规操作导致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施工前三天,预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币 元,二期工程款在第二层楼下板和现浇后预付人民币 元,三期工程款在三层楼下板和现浇后预付人民币 元,四期工程款在盖瓦前预付人民币 万元,预留 元质量保证金,其余在验收后付清。质量保证金在房屋竣工6个月后,经检查屋面、厨房、厕所通过试水后没有渗漏,墙体楼面没有任何导常,予以付清。

六、工程期限:农历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完工,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量以每平方米元扣除。乙方如拖延45天以上,甲方有权即刻解除施工合同,另行委托他人施工。

七、建筑材料要求

1、钢材:双菱牌涟钢,型号详见图纸。

2、木材:新的通条中径在 的杉木,栋梁、通条中径在 的杉木。

3、瓦:百纳斯琉璃瓦。

4、水泥:建新水泥厂生产的水泥。

5、砖、强度达标的实心机砖。

6、现浇:要求按图纸规定和省标规定的钢筋和厚度进行现浇。

7、混凝土:水泥、沙子、卵石、水按比例搅拌均匀,强度标号要达到规定标准。

8、檐皮厚度在公分以上的杉片。

9、板:二、三、四楼全部盖质量合格的手模板。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先自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图纸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自建房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姓名: 住址: 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电话: 甲方将位于 房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与乙方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 等设备,其他由甲方提供。

二、被建房屋计划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最终结算以实测为准),甲方将地梁以上(+0以上)的房屋建筑主体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 ),主体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水电安装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价款为最终实测面积乘以单价。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伙食和交通由乙方自理,每层楼板现浇时甲方提供当天中午的伙食费 元。

四、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拟建房屋图纸,乙方应按图纸施工,如施工问题有变更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同意,因图纸为简图图纸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五、甲方应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场地等条件便利乙方施工(甲方负责将建筑材料运送至施工现场 米之内)。

六、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指挥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赔偿责任。

八、工程工期为:开工之日起( 月 日开工) 个月内完工,按农历工期计算(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九、结算方式:开工后,每建好一层,支付该层工程款的 %给乙方;房屋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余款的 %,当年底付清剩余工程款。

十、施工要求:

1、层高:第一层 米,第二至四层 米;

2、所有门窗洞尺寸以甲方在具体施工前的要求为准;

3、外墙及内墙承重为 墙(如阳台等个别地方更改以甲方要求为准),其他以施工时甲方具体要求为准;

4、厕所(卫生间)为下沉式设计施工;

5、地板现浇厚度为 公分,所有水泥沙浆、混凝土材料比例和强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梁和挑浇注凝固后不应有蜂窝、麻面等,更不能出现钢筋外漏现象;

6、地面整体水平,立面整体垂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纵角,最顶楼墙与一层墙偏差不大于20毫米。

7、乙方在使用原材料时要尽量节约,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损耗不超过一般同类工程标准。

8、水电安装应该根据水龙头及开关插座位置尽可能节省材料,乙方更改安装位置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一、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房屋完工后,由甲方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擅自不履约,应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拖延15天以上,每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

3、甲方应按约定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每延长五天,按当期应付款的 %付给乙方滞纳金。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如甲乙双方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

十五、因甲方工作原因,指定人为: ,人有权就施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甲方与乙方协商沟通。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见证人签字(签章):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六篇】

一、特点

1、建房者、承包人及受害人三方当事人在社会生活中均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建房者、承包人、受害人绝大部分都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文化层次低,法律知识缺乏。建房者用于修建房屋的钱财物来源于多年的劳动积累或靠一些小本经营产生的积蓄,都希望花较少的钱,办较大的事;承包人均是一些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只是凭借自己多年来从事该项工种的经验和一定的组织能力挣钱养家;受害人均是依靠劳力挣钱养家糊口的农村居民。

2、房屋修建工程的承包大部分属单包工程,少数是由建房者自行购置材料,依告近邻的互帮互助自行建设。在承包给他人修建的工程中,均由建房者自行准备材料,承包人负责房屋修建中的技术,未按国家定额标准计算承包费用,承包费用只是按照面积多少、工程量的大小及长时间以来的结算习惯进行结算,承包费用相当低,受害人往往是按照劳动日计算工程或义务帮工人员。

3、房屋建设工程未经专业人士设计,施工过程中也未雇请专业人员进行施工。房屋的设计主要是建房者和承包人依照地形地貌,参照他人房屋样式,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想象进行设计,没有施工图纸,全是建房者和承包人自己施工。

4、房建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后,处理难度大。房建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有的是造成受害人轻微伤害,有的造成受害人伤残,有的造成受害人死亡。在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面对高额的赔偿费用,建房者、承包人和受害方因不敢承担而互相推卸责任,互相扯皮,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较大,不易协商调解,既使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执行起来难度也比较大,以至于有的案件多年不能执行终结。

二、建房过程中产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

目前,居民在建房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数量每年均在按一定的比例上升。究其原因,客观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手中有了余钱,用于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的居民增多。但也存在诸多主观因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房者或承包人缺乏安全意识。两年来笔者所在的人民法院审理的该类型案件,所有事故中建房者和承包人均未设置安全网,也未给工人配置安全帽。这些情况表现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差,建房者和承包人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工人完全可以拒绝做工。

2、建房者对房屋结构设计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房屋的设计是根据地形、地貌或他人房屋样式,凭借建房者和承包人自身经验设计,其房屋结构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修建过程中没有专业人士进行施工指导,也是凭借经验进行操作,许多情况下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房者和承包人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均不配置安全设施,使用原材料时不考虑安全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

4、承包人和工人都未参加建筑行业的专业培训,工程承包均属无证从业,无证上班。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工人往往对于安全隐患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

5、房屋建设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对于城镇居民建房的管理,除国土部门对居民建房占用土地是否合法进行管理及城建部门对城镇居民建房是否符合规划进行管理外,对居民建房过程中是否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是否符合安全施工标准及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仍是一片空白,没有必要的监督运行管理机制。

三、对策

建房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会给社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该类事故的发生。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房者、承包人和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建房者和承包人缺乏安全意识,工人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是该类事故发生最主要的原因,因而各部门应加大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劳动法》等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建房者及承包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建设过程中自觉地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执法部门应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处理,使广大建房者、承包人、工人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血的教训。

3、加大处罚力度。对一些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要严厉追究责任人,从经济和行政上加大处罚。

4、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对城乡居民建房过程、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安全施工标准,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建立起安全监督机制。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七篇】

关键词:在建工程抵押,风险防范

一、在建工程抵押内涵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二、在建工程抵押风险防范

1、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冲突的风险及防范

在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常不是自己建设工程,而是将工程发包给施工企业。1999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该解释对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做了限制,规定了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贷款银行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将处于“有名无实”的境地。在实践中,甚至会出现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串通虚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事实,导致抵押权处于法律有上效、实际上无效的状态。

由于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而现实中又无法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工程抵押贷款时要做到:一是要选择资信良好、工程开发前景看好的客户,提高开发企业的申请条件,并对其资质、还款能力进行严格审查;二是在放贷前向抵押人索取其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了解合同涉及的价款、约定的竣工期限和已经支付的价款,从而决定是否办理抵押贷款;三是在建工程已经竣工的,要求借款人提供在建工程价款已经支付的证明,并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除在建工程以外的抵押担保,以减少风险;四是要求提供建设工程承包人自愿放弃优先的书面承诺,在开发企业与建设工程承包人是关联企业、母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情形下,要求建设工程承包人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五是严密监测贷款资金的使用,确保房地产贷款的投向是用于在建工程,及时了解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六是在抵押人与承包人发生诉讼时,要及时向法院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对建筑工程价款的数额和是否在六个月内行使权利进行核实。

2、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商品房预售冲突的风险及防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常常在开发的过程中就进行预售,一般说来,在建工程抵押与商品房预售不能同时并存,也就是说,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应当与银行解除已设定的抵押关系,否则购房人将无法获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开发企业只要“按揭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就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进而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售是一种转让行为,根据《担保法》第49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此时,由于在建工程已经抵押给银行,如果银行同意开发企业进行预售,作为抵押物的土地连同房地产将被逐步地分割出去,银行的抵押权就逐步落空,而银行的债权尚未获得清偿,因此,银行如何同意、何时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成为银行防范风险的关键所在。另外,如果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第14条:“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这样,怎样部分地解释原有的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按揭贷款的新的抵押,也成为银行必须面对的问题。

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项目的商品房的预售,可按如下步骤操作:首先,要理清法律关系,预售部分要先解除抵押关系,后签订预售合同,否则,签订的预售合同将是无效合同。即先由开发企业向银行支付与解除预售房屋所需偿还贷款额度相当的款项,或提供与该款项等值的其他财产作担保后,银行同意解除预售部分的抵押关系,开发企业再将已解除抵押关系的部分商品房预售给购房人。如此反复,流动销售,实现良性循环。其次,银行要深度介入预售过程,包括具体到每一宗合同的签订,甚至直接掌管销售专用章、定期盘点库存商品房、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验证销售进度等,防止不法开发企业隐瞒真情、贱价抛售。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银行应该尽可能地成为唯一的监管银行,全权收存售房款。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明时,即选定抵押权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在该行设立一个专门用于在收存预售款的监管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预售许可证载明该监管账户,预售款包括其他银行为购房人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均必须存入该指定的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必须根据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进度核定意见书拨付预售款。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在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的前提下,允许根据相应的预算方案使用预售款,实际工程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时禁止使用预售款。

参考文献:

[1] 严瑛。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防范[J]. 现代金融。 2010(08)

房屋工程承包合同【第八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竣工交付;质量责任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不断的加快,人口大量向城市涌入,因此房屋建筑也在不断的增多,建筑速度也不断的加快,所以在房屋建筑竣工交付使用之后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和矛盾有时难以解决,使得人们的利益遭受了一定的损失,所以一定要明确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具体责任,使人们的利益受到有效的保护。

1 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

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质量保质期之内的责任在建筑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第一个质量责任期。我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在竣工交付验收后的工程建筑,必须要符合我国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且要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以及已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还要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对于在保修阶段的质量责任,只要发现建筑质量有问题,不论是否有损害,施工方都要义务的进行修复,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施工方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是施工一方造成的,施工方在进行保修周后,可以向责任方索要赔偿。

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外的责任。在房屋建筑保质期满后,就是另一种责任的开始,就是损害赔偿期间。住户业主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向相关责任人索要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期间限制根据法律或者相关合同规定的不同而不同。在建筑质量保质期后的损害赔偿只有质量出现的时候才可以主张赔偿,而且并不是一切损害都能够获得赔偿。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地基和其他部位在保修期满之后,只要是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都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

2 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界定

与业主订有合同者都应该承担责任。房屋的业主有可能只与房地产开发商或与勘察、监理、设计、施工、一级设备采购方的一方或者各方存在合同关系,我国建筑法对签订合同者以及业主双方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在房屋建筑竣工交付使用之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害的责任者,与业主有各种合同关系的对应方都可能成为损害赔偿的责任者。

和房屋业主没有合同关系的责任方。(1)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于房屋建筑质量验收备案制度我国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改变了政府直接参与验收的模式,把监督集中在了建筑施工图纸的审查以及建筑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以及抽查上,其对建筑工程验收程序、组织形式有监管的责任。(2)房屋建筑的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责任。我国建筑法规定:房屋建筑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质量将由总承包单位对其负责,总承包商把工程分包给其他的建筑单位应该对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索赔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比如由于建筑桩基质量问题造成建筑破坏或者变形,分包单位无力赔偿损失时,总承包单位就会承担相应的来带赔偿责任。(3)房屋建筑供应商的责任。房屋建筑的材料的供应有很多厂商。其涉及结构和安全的建筑材料在施工前,施工单位有责任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查或者对相关的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进行核实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查及核实质保书和合格证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根据我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承担建筑材料质量问题的责任,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则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承担材料质量的责任。比如砼厂给施工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建筑设计的要求而造成建筑结构强度不足,这时砼厂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房屋建筑质量缺陷及负责

设计缺陷。建筑设计图纸以及设计文件的疏漏和错误会对房屋建筑的质量造成直接的影响,其设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建筑设计责任。

房屋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的缺陷和责任。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缺陷是由建筑的施工单位所以引起的,所以其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来承担。

4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探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造成直接影响;并对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界定房屋建筑交付后质量投诉问题的责任主体界定提供借鉴。所以,要对房屋建筑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重视起来。

参考文献

[1]刘志杰,傅振南,寇占伟,刘占奎。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住宅产业,2009,(12)

[2]王洪亮。交往安全义务基础上的物件致损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1章“物件损害责任”的理解与适用[J].政治与法律,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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