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备案租赁合同汇总5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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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备案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确保租赁关系合法、明确权益与义务,保障租客和房东的权益。如何有效利用这一合同?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第三部分:房屋租赁行为应纳税费 篇1

一、提出申请 篇2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

费用情况: 篇3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4

特别提示: 篇5

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私人出租房屋应纳税 篇6

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

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

六、受理部门 篇7

X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农路297号5号窗口

(五)其他材料: 篇8

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9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10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

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办理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

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办或者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11

现在租房不是光签合同那么简单,必须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去登记备案。市房管局、民政局公布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试行)》,明确了哪些情况需要备案,如何备案,还提供了合同备案申请书示范文本及填写说明。根据最新的操作规则,租赁合同期内的新增、变更、延续、注销甚至租金变化均需进行登记备案。这一新规已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不过,多家房屋中介公司反映,“十一”后新租房的房东仍有不愿去备案的。

租金调整也要申请备案

根据《操作规则》,租赁当事人签订出(转)租合同后,应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此外,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原登记备案的受理中心申请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签订续租合同的,则申请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不再续租的,则要申请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办理备案申请应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核验通过,而且符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定的,受理中心会当场打印并发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并加盖专用章,统一立卷归档。备案工作完成。

21世纪不动产法务总监尹新民表示,这份申请书基本沿用了旧版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但做了细化。一是房屋面积细化到了包含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居住面积三项。二是细化了备案的种类——分新增备案、变更备案、延续备案、注销备案四项,每项都有对应的填写内容。

房东担心被征税不愿备案

目前本市的大部分房屋租赁都是通过房屋中介完成,根据操作规则,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无需另行提交租赁当事人的委托书,但应提交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不过,昨天黄浦、静安、虹口、普陀等区多家中介公司透露,“十一”后新成交的租房生意中,如果是公司租房基本都能做到备案登记,但个人租房还是有人不愿办理登记备案。主要还是房东不愿意,房东担心办理了备案手续后会被征税。

提醒

备案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新备案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租赁合同(原件,转租的话则为转租合同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复印件)。权属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含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经过网上备案的商品房出售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已签订房屋交接书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

若是办理转租备案,除了以上材料,还要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材料(原件)。

一、税费计算基数 篇12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五、办理程序: 篇13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三、受理条件 篇14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15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篇16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三、有效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篇17

(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解除有效租赁合同的,须提交租赁双方签章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

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一、项目名称: 篇18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篇19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 篇20

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21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现有 路_______里(巷)________号____________的房屋,其所有权属房屋所有权号 ,经协商愿出租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房屋结构出租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________元,租赁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请给予办理。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禁止出租的房屋 篇22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

二、租赁合同填写规范 篇23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可使用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通讯地址、证件号码;

(二)租赁房屋的坐落位置;

(三)租赁房屋部位的建筑面积;

(四)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五)租赁期限;

(六)租金数额、交付方式及期限;

(七)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赁军队房地产的,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

《民法典》(生效)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综上可知,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依次为备案申请、备案受理、备案审核、缴交税费、返还合同和立卷归档,其中最重要的是申请和缴税这两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具体事宜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七、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篇24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参考

编号:房租备〔 〕第号

种类: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承租权转让□承租权互换□商品房预租□

所有选择项在相应的□内打√ x市房产管理局制

二、政策依据: 篇25

《X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市人民政府第号令)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篇26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27

办理对象及范围: 篇28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29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30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3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租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房租基本情况

一、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位于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无装修。第____层,共____层。

二、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所有权人(购买人)姓名____。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相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发生。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金、租期、交付方式、交付期限

一、租赁期限:租期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的违约金。

二、该房租期内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季租金。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采暖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租赁期内,此保证金不冲抵其他任何费用。合同终止,乙方如无损坏财务及设施,并结清各项费用时,甲方应如数退还。

第四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甲方同意在对房屋结构不产生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投资由乙方自理。甲方承诺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续租租金的递增方式应随房屋所在地市场情况而调整。

第五条合同期限届满

一、租赁期满后,若租金或合同条款需要边更,需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未通知,视本协议有效;

二、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日内房屋里如有余物,则视乙方放弃所有权,有甲方处理

第六条 免责条件 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 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39;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文件 篇32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

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

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

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

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

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

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

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出租人为个人的

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c、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2、出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出具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

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承租人为个人的

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

b、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2、承租人为单位的

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

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受理 篇33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篇34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办理依据: 篇35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程序 篇36

(一)备案申请

1、租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转租合同登记备案,应当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租赁登记备案机构提交规定的登记备案资料。申请办理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的,应填写统一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申请表》;申请办理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的,应填写统一格式的《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申请办理注销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填写统一格式的《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

2、租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向登记备案机构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向登记备案机构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4、《房屋租赁合同》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申请登记的,由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5、租赁当事人应当按本规定向租赁登记备案机构提交申请登记备案资料原件或者复印件。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收件工作人员应当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进行校对,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二)备案受理

房屋租赁申请人提交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租赁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当场受理,根据申请事项编列立案字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回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申请人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回执》之日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日。

(三)备案审核

租赁登记备案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予以备案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上注记等处理。

(四)缴纳税费

(五)返还合同

(六)立卷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变更、合同注销登记备案所形成的相关业务档案,应并入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档案立卷归档,统一保管,确保出租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三、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篇37

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审批权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提交下列材料 篇38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39

提交材料: 篇40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篇41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4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丙方)

兹经双方协议订立房屋租赁契约条件列明于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与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经甲乙双方洽订为______年______个月即自民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国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学期(六个月)新台币______元整(收款付据)乙方每年(十二个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纳(电灯费及自来水费另外)。

第四条租金应于每月__________以前缴纳,每次应缴_________年_______个月份,乙方不得藉词拖延。

第五条乙方应于订约时,交由甲方新台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元作为押租保证金,乙方如不继续承租,甲方应于乙方迁空、交还房屋后无息退还押租保证金。

第六条乙方于租期届满时,除经甲方同意继续出租外,应即日将租赁房屋诚心按照原状迁空交还甲方,不得藉词推诿或主张任何权利,如不及时迁让交还房屋时,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请求按照租金二倍之违约金至迁还完了之日止,乙方及连带保证人丙方,绝无异议。

第七条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俾利甲乙双方处置其房屋与家俬。或办理继续租赁契约。

第八条契约期间内乙方若拟迁离他处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未到期之一个月房租,并应无条件将房屋照原状还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约另外招租。

第九条房屋有改装设施之必要时,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房屋时自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十条甲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进入房屋,除有紧急事故外,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否则乙方得拒绝甲方进入。

第十一条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十二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毁损,应负损害赔偿之责。房屋因自然之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如甲方不于相当期限内修缮者,乙方得终止契约或自行修缮而且请求出租人偿还其费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乙方若有违约情事,至损害甲方之权益时愿听从甲方赔偿损害,如甲方因涉讼所缴纳之诉讼费,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如有违背本契约各条项或损害租赁房屋等情事时丙方应连带负赔偿损害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十五条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约各条项规定,如有违背任何条件时,甲方得定一个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约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印花税各自负责,关于房屋之一切捐税由甲方负责。

第十七条本件租屋之综合所得税,若较出租前之税额增加时,其增加部分,应由乙方负责补贴,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八条租赁期满迁出时,乙方所有任何家俬杂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应视作废物论,任凭甲方处理,乙方绝不异议。

第十九条本租金凭单扣缴由甲乙方负责向税捐稽征机关负责缴纳。

第二十条本契约未规定之事项,悉依民法及相关法令之规定。

上开条件均为双方所同意,恐口无凭爰立本契约书参份各执乙份存执,以昭信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办理时限: 篇43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篇44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45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件》、《上海市实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其具体程序是: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填写《上海市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3)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二、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篇46

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

(三)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

二、房屋租赁管理费 篇47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1、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2、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出租人应当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区主管机关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

办事程序: 篇48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49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 篇50

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

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

(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

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二部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篇51

四、申请材料: 篇52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

(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

(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变更(FD0005)提交以下资料:

(四)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后,租赁当事人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延续(FD0006)提交以下资料:

(五)因租赁合同到期订立续租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延续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租赁合同或者续租协议(原件)。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销(FD0007)提交以下资料:

(六)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赁当事人申请注销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其中,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交提前终止协议。

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房屋备案租赁合同 篇53

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流程图

当事人提出申请 — 管理所收文 —管理所核准 —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双方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的:

1、《房地产证》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价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的:产权证明(房地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验原件留复印件)或街道办、居委关于产权的书面证明。

(二)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使用房屋租赁管理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合同书)。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以被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个人的: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办理的,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须出具经过公证或认证的证明书。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单位的: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境外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护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个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境外人士须提供护照或居留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填写《暂住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20~49周岁女性计划生育证明;3、委托他人代办承租手续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已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其它事项

(一)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办理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的当事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原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变更时,需按合同登记(备案)的要求出具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所重新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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