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苗木购销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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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采购合同【第一篇】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

分协商,依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备注:该价格涵盖该产品的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打包严密不散不裂,亦做封底处理;2、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主干侧枝无明显擦伤无折枝:3、有主干灌木干高40-60公分,丛生灌木不少于5分枝。棣棠不少于8分枝,宿根花卉三芽以上;4、灌木不秃腿,冠幅25-30公分;5、运输中应采用避荫网覆盖,保持水分。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

按规范,用无纺布或草绳包装由供货方承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 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

产品货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选择第( )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

付 ,剩余部分在 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准,3、验收标准同前技术及质量要求,4、对于验收中不合格苗木不予计量由乙方承担,经项目部联签字后则为合格苗木。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

约定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阿拉文库★)称、规格要求、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费用。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苗木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合同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不予于付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法律仲裁。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盖章): 购货方(盖章):

负责人: 授权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苗木购销合同【第二篇】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双方根据《_____》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苗木的购销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注: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先款后货。

2、以上价格不含税,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另收取总价%的`税金。

二、质量验收指标:

乙方有权随时抽查,抽查时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到场,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在协议发货的当天,乙方根据需求数量付清应付货款后甲方当马上按乙方要求将苗木装车发货。

四、供货方式: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预定所需苗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供货的时间内供货。甲方负责装车运输到指定地点,到场后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于卸货过程中或栽植不当所导致的死苗,均与甲方无关。与遇不可抗力、道路中断及恶劣天气等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议适当延后发货时间。否则,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未及时付款或工地道路不通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计量:交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数量根据装车清点数量为准,乙方派出专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货签收。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合同自动解除,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按《_____》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购销合同【第三篇】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及价格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苗木采购合同【第四篇】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备注:该价格涵盖该产品的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

1、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打包严密不散不裂,亦做封底处理;2、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主干侧枝无明显擦伤无折枝:3、有主干灌木干高40—60公分,丛生灌木不少于5分枝、棣棠不少于8分枝,宿根花卉三芽以上;4、灌木不秃腿,冠幅25—30公分;5、运输中应采用避荫网覆盖,保持水分。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按规范,用无纺布或草绳包装由供货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1产品的交货单位

4、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4、3运输方式4、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5、1产品货款的支付方式:

5、2甲乙双方选择第()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在付清。

第六条验收方法: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7、1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7、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

约定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

7、3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要求、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费用。

8、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9、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费用。

9、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苗木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合同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不予于付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法律仲裁。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盖章):购货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50 66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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