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附属工程合同【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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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一篇】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名称:xxxxx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施工及验收通过。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图纸。

发包人提供:

技术标准: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承包人主要工作: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03)641号,沪价费(2003)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承包人违约: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二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室外主排水、道路及花园广场、部分水系施工。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合同总价款(暂定总价):大写:元整(小写:元)。

2、具体分项工程量见附件(**小区室外附属工程及水系工程量清单)。

3、本合同价为暂定价。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的工程量由双方现场测量及竣工图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工程量。材料价格需由甲方核价确认后才能进入决算。

4、本合同室外主排水、道路套用定额为:按《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xx版,同时参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xx版。如定额缺项,本合同又未约定,按市场价双方协调确定。

5、本合同中央花园广场、水系施工套用定额为: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xx土建定额,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江苏省园林工程计价表》。

6、本合同所有工程量土建三类工程取费。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工期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0日

3、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及特殊风险;。

4、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就延误的情况、内容,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二天内报建设单位,并按工程合同条款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

5、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施工的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进场施工。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该期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20xx年年底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审核结束六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0%,其余结算价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给对方。每次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正规有效的等额发票。

七、工程保修。

1.承包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保修方面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为12个月。

2.保修期内因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造成的工程的任何部位出现。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金不足以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确属质量问题应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书》上记录。

八、甲方责任。

1、配合做好使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工作。

2、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3、配合乙方做好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各方联系、协调工作。

九、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的规范、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国家、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施工区。

4、组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及时策划施工准备工作,不失时机地组织人。

5、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相关事宜及附言。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附言:(1)本工程包工包料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国标产品。

(2)工程量按实计算,审计为准。

十二、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法人定代表人:法人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三篇】

第七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保质期为贰年;绿化工程保质期为壹年,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绿化工程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修剪、施肥、打药、补植、除草、浇水等工作,保证苗木成活。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质保期如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次性付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理,因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不计利息)。

3、质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业验收单为依据,执行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保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其他。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焦河小区住宅楼的室外附属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

住宅小区室外道路硬化、污水管道、暖气管沟及管道安装工程,二层住宅楼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治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

1.甲方委派一人为本工程治理负责人,委派一人为本工程现场治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七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八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

保证书。

》,《安全生产。

责任书。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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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3、甲方负责施工前一切准备工作;基础挖土。

4、乙方负责挂线找平;选修片石及破石;清挖地槽(10c左右),铺浆;安砌片石及填缝找平、按泄水孔;截排水槽混凝土预制块安装;水沟预制板安装;完毕后清理场地等工作。

5、本次合同数量为暂计数量,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工程进展、设计施工图纸的实际数量及乙方的施工能力,对合同数量进行任意调减或增。

6、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及务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所有乙方进场人员。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地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8、本工程大宗料由甲方负责组织或采购。施工中必须按规范施工,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乙方必须按照现场标准化作业。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五篇】

甲方:

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宁强县保障性住房汉源新居住宅小区1、2号楼附属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建设内容:砼地面、砼路面、砼化粪池、砼管道铺设、检查井等零星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涉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按确定的工程规模,负责建设资金的拨付。

3、现场进行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服从甲方派驻代表指导和监督。

四、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工期要求:该工程项目于月日开始动工,年月日完工,总历时天数为天。

六、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规范操作。做好现场工地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价格及付款办法:

1、工程总价款:按完工后的实际工程量(工程签证单)结算。

2、该项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

3、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或项目增减,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进入工程结算。

八、双方未尽事项,可在施工过程中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六篇】

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焦河小区住宅楼的室外附属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

住宅小区室外道路硬化、污水管道、暖气管沟及管道安装工程,二层住宅楼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治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

1.甲方委派一人为本工程治理负责人,委派一人为本工程现场治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七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八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七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宁波神化国际物流仓储中心厂区工程施工总合同》等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竖向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

2、总价暂定万元,计价规则参见总包合同,最终以审计审核为准。

(一)、结算方法。

1、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同总合同条款。

2、乙方按建设方最终审计结算价为依据,向甲方上交结算总价,税金甲方代缴,工程决算编制由乙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及形式。

1、本工程按当期工程量依据总合同同比例支付进度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结算总价款的95%时,甲方支付乙方应得到结算款(工程造价5%的保修金按保修条款预定暂扣)。结算时,乙方提供总价的40%人工工资清单,开具劳务发票,剩余部分以材料发票抵充。

2、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二年;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发生的缺陷或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修期满后15天内无息返还。

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为:工程年月底竣工(具体满足业主要求),工期延误按元/天处罚。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安全管理按照施工总合同《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条例》的规定执行,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2、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场内文明施工有关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场外保证交通安全以及道路清洁等。

(一)、甲方职责。

1、参与质量、进度等管理监督工作;

2、参与资料整理验收、盖章工作;

3、履行总包职责并完成建设方指定的其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图纸和甲方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接收甲方在技术、质量、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和配合监理验收与整改,施工时不得任意更改,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2、乙方应服从甲方正常范围的调度和安排,反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碰撞或弄脏已完工程,因此造成需试验、修补、返工、清理、延误工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时,应做到三证齐全,严禁无证上岗。

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壹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甲方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款项付清同时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路基附属工程合同【第八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宁强县保障性住房汉源新居住宅小区1、2号楼附属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建设内容:砼地面、砼路面、砼化粪池、砼管道铺设、检查井等零星工程。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三、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涉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 按确定的工程规模,负责建设资金的拨付。

3、 现场进行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

(二) 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服从甲方派驻代表指导和监督。

四、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 工期要求:该工程项目于月日开始动工, 年 月 日完工,总历时天数为 天。

六、 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规范操作。做好现场工地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 价格及付款办法:

1、 工程总价款:按完工后的实际工程量(工程签证单)结算。

2、 该项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

3、 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或项目增减,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进入工程结算。

八、 双方未尽事项,可在施工过程中协商处理。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50 317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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