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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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第一篇】

发包方(甲方): 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 工程进行承揽,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第二条 合同款项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承包方式,依实际工程量结算;开立发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单价已包含税费、保险、保固等所有费用;合同单价包含所有工程风险,除工程变更外不作调整;凡涉及合同价格变更的书面文件,必须有甲方盖章确认,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分项价格表如下。 本合同全部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RMB )。总价含各种税金、保险、保固等直接、间接费用以及政府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无论工料价格上涨、金银汇兑变动到或其他非甲方造成的任何原因,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和/或减少)合同价款。乙方承诺合同价款中已包括节假日施工费用。

第三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 %,工程余款 %作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 年 月 日)后如无违约扣款事项,则在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 施工要求

1、 符合设备说明书或技术人员要求。

2、 参照甲方现有的 标准施工。

3、 乙方选用的 为全新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 施工中需用到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且需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5、 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动的施工,乙方需全力配合,听从甲方工程人员的安排。

6、 乙方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和地方政府有关用工规定,负责己方人员的安全和劳动保险,保证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工作中的工伤事故,由乙方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甲方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7、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时间要求,经施工后如有质量问题应于24小时内应甲方要求到达甲方工程地点进行维修,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8、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相关设备,如果损坏甲方设备应该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造成甲方生产及其它损失的应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工厂内发生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10、 乙方工作中遇到意外困难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提供技术支持,如有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遵照《劳动法》等相关法令办理,并指派安全管理员及在工程方面经验丰富的工地负责人长驻工地,负责施工督导及施工人员管理,确实依照施工规范施工。对有特殊紧急抢修要求的,乙方应指派施工队伍常驻厂区附近,以便配合紧急抢修随时入厂作业(派驻费用已含在工程款中)。

2、乙方须依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事先备妥相关设备、工具、人员,以便甲方随时依工作需要联络乙方入厂检修。乙方应备妥必要的通讯工具并随时可与甲方联络。乙方应于甲方公司附近设立办公场所及检修人员驻地,以便配合紧急入厂检修。

3、乙方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应按甲方出入厂规定提前向甲方申领出入厂证,并应遵守甲方的出入厂规定,违者依甲方《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管理规定》处理。

4、乙方应将执行本合同的管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备查,如有变动,亦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凡甲方所发的函件,无论签送、挂号邮寄、传真或于〖监工记录表〗上通知,乙方均应切实遵照办理。如有异议,应于规定期限内(未规定期限者,以甲方发件后五天内为准)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对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有权随时加以查验,乙方应提出施工质量检验证明、材质证明或材料试验报告等资料供甲方查验。

7、乙方对该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应妥为保存,无论任何文件、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候等均应无条件保密,不得泄漏,否则应负契约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8、本工程如与其它工程相互配合时,与其它工程承揽人的协调工作以甲方为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9、乙方发现施工内容与现场有出入或须更换重要零部件时应通知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10、乙方应随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所造成的垃圾,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干净并汇总至甲方指定之垃圾放置场所(由甲方统一清运),否则甲方可雇工清理,清理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1、因乙方所属工作人员的过错致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时,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措施,按甲方规定办妥工作票、动火票等,再凭票施工。并甲方已将乙方施工区域存在的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隐患在《安全告知单》中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悉施工区域的危险隐患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若因此发生人员、设备伤、损事故、环境污染等,概由乙方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其全体人员的有关人身及财产保险,如于施工期间的人员、设备发生任何伤、损事故、环境污染等,概由乙方负责,若因此给甲方员工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或意外事故等, 应预先办理保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甲方对防护措施的认可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甲方要求延期开工的,乙方应予配合,工期相应顺延。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 天;

2、施工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应当提前与对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提前或延期交付的工作成果按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仍以原合同为准。因为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期限为甲方通知后 天内完工。工程若有调整,甲方提前 天书面通知。 如系年约则可约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次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施工影响工程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减少价款,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第七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 甲方应当 (何时) 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2、 乙方在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有权停止工作。

3、 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留存任何技术资料及其复制品。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使用目的,以合同明确规定的图纸、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依据。

2、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要求,甲方应在日内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隐蔽工程必须在甲方检查验收合格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验收时如发现品质不符要求,乙方应于甲方指定时间内改善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甲方可不经催告径自处理,所需费用由工程款中扣除,如有不足概由乙方补足,因乙方逾期改善导致其他损失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 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或月),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其一切工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请第三方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维护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为变更,乙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保固费中扣除。

3、在保修期外,如甲方就本工程有关问题委托乙方修复,乙方应按成本价计费。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完成工作,乙方应当负责修理,如果修理后的交付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乙方应当照数补齐施工,因此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3、在工程现场,乙方进场设备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逾期交付项目(包括因返修、更换、补交等造成的逾期),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擅自调换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无故拒绝验收工程,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逾约定开工日期 天,或甲方认为不能依限完工时;

(2) 乙方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达 小时(或天)以上时;

(3)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者外,乙方逾期完工达 日以上;

(4) 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

(5) 乙方声明或表明不能履行合同的;

2、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应立即停工并依甲方指定期限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由甲方提供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承揽商使用,且乙方未领的工程款,应待工程全部竣工,甲方一切损失获赔偿后,方结算支付余款给乙方,甲方亦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工和甲方受到的损失,如工程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缴还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乙方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责任;如果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在合同约定交付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上述不可抗力系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争议以外工作不得停工,应继续履行本合约义务,甲方对争议的工程款可暂予止付,待协商处理完成后,再无息支付该工程款。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保证在本施工项目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工作。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包括 ,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等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有冲突,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第九。3条外,保修期限届满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揽方(盖章):

甲方:乙方:年月日:

工程的合同【第二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877号地块一期、二期项目A标段土方外运工程(不含挖机费用)

(四)工程造价:考虑到目前市场的不稳定性,经双方商定,同意按上述工程开工前扬州市场上合理的土方外运市场综合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第二条工程期限

满足甲方要求。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在工程完工后按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进行最终结算。

(二)工程价款拨付办法:

根据工程进度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付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协调处理非乙方承担的责任(如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地方矛盾)。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项目的所有土方外运工作。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项目合同书【第三篇】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进入开发区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生产规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3、经济效益:首期实现年销售收入(营业额)___万元,年创利税____万元(详见附件2)。

4、投产(经营)后,首期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第二期(最终)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___个。

5、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首期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详见附件5)其中设备_____万(美)元、厂房_____万(美)元、公用设施及其他______万(美)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募股)____万(美)元、贷款____万(美)元、其他融资_____万(美)元。

7、项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设用地

8、乙方项目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拟申请建设用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合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_项目建设(经营)。该宗土地位于商河县经济开发区,西临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如项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线为地界。如相邻单位已构筑界墙,需支付已构筑界墙款的一半购买共用界墙权,否则将无权拥有界墙的任何产权。(以实际丈量为准,详见附件3)

9、乙方如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每亩土地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万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乙方如租赁该宗土地,每亩土地每年租金800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于租赁年度初月交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该宗土地从事三产及房地产开发的,须在符合甲方规划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0、乙方承诺:该方项目申请的建设用地仅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科研、办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如需要职工生活设施,须另行申请进入园区生活规划区建设。

11、乙方承诺:自本合同书正式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按本协议第5、7款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建成投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由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拆除,则视为自愿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在此期间(自签约之日至土地使用权收回之日)造成厂区全部或者部分闲置的。(指未作工业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约定建成投产),违约方须按每季度400元/亩的标准,根据土地闲置时间,承担土地闲置损失。

29、如乙方投资项目为特殊行业或有污染可能的行业,乙方须按有关规定提供安全预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详见附件6、7)并保证安全与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30、乙方保证厂区沿路院墙采用铁制透明栅栏,且正门一线栅栏以内15米不得构筑建筑物。

31、乙方要按期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及生产经营报表并保证其全面、真实、准确。

32、项目竣工后十年内,乙方不得自行将该项目整体变卖、转移或者转让。

33、乙方要实行安全生产、治理污染、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并接受甲方及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乙方承诺,为提高可信度和效率,日常零星用工原则上委托甲方统一安排,工资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商定,同时保留用工自主权。在投产招工后至少为甲方提供____个就业岗位。对于录用职工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按期足额交纳社会保险金。

六、保密条款

35、自本合同书正式生效之日起2年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书内容以及与之有关的以文字、图像、软件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言行、未定文件及资料。保密期内双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泄密,致使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泄密方须向对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交流方式

36、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以书面形式为正式交流方式。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部门投递的信件发出七天后、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视为已送达对方。

八、文本与币种

37、 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本合同书仅采用中文简体。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手工填写的文字经双方盖章确认的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8、非经特别注明,本合同书所涉及的货币仅指人民币。

九、违约责任

39、双方应该严格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如一方构成违约(除不可抗力之外),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10日内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则

40、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商河县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附件

42、经甲乙双方确认:下列附件均真实有效,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商政发[XX]12号文件

(2)《__________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__________厂区建设用地四至图》

(4)《__________厂区建设规划详图》(附建设进度及文字说明)

(5)《__________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6)《__________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此项仅要求特种行业提供)

(7)《__________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XX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第四篇】

委托单位:xx(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xx(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处理生活污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内容:

1、废水量:全年平均每天xx吨;

2、废水接入方式,甲方通过管道将废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务形式

1、按时按量按质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处理受纳的污水,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及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

三、双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按时按量按质接纳的污水的环保达标和排放负完全的责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双方达成的其它补充协议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废水处理费用;

四、服务费用

1、甲方按xx元吨水逐月支付废水处理运行费。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废水量及综合服务费总额核算清楚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号前将运行费用足额划到乙方帐户。

2、合约期内物价指数有较大变动(如水、电、其它商品等价格上涨),经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废水处理运行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经双方法人签字与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第五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

合作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农历____月初一)。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农历____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

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

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

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________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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