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实用合同实用【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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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协议书【第一篇】

第一章

(一)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一)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第_____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第二十九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丁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第二篇】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招待所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对产权的声明

丙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_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丙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二、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营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的招待所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使用,招待所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客房间;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具体财产包括:房屋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厨房用品、装饰类等,还有乙方认可的其它东西,具体物品以详细登记表为准。

三、甲方与丙方签订了为期年的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招待所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四、付款方式

转让费分_____次付清。

1.第一次甲、乙双方在招待所设施设备清点交接完毕后,乙方向甲_________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元(¥:_______元)(作为定金)。

2.第二次甲、乙双方在与_______旅馆房东________正式见面交接,并确认从_______旅馆转让合同完成生效后,到甲方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在甲、乙双方办理完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证件(详见附录二)过户手续后乙方在____年内向甲方分期性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4.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待合同期满后再退还给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修、装饰、设备及一切手续(证、照)与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属乙方。

五、招待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六、该招待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所有相关证件交由乙方保管并使用,租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收入归乙所有,与甲方无关。

并由甲方给乙方出具全权委托书,乙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交___元作为证件保证金,以保证证件不丢失和乙方在此期间的合法经营。(上述所有证件需甲方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证件保证金在乙方转让经营后,在归还证件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保证金。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____招待所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定金后超过___个工作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招待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等同转让费_____%的赔偿责任。

八、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相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费用乙方自付,如因为证件不能过户,导致乙方不能接手经营,则甲方需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转让费及违约金。(违约金为总额的____%)

九、如甲方未能在甲方与丙方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日内代乙方办理完招待所相关工商税务及特种行业登记等手续,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退还定金且承担乙在经营招待所期间的所有支出,再次期间招待所的所有经济收入归乙所有。如乙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则定金不予退还,所有经济收入归甲所有,且无权要求返回之前经营招待所的所有费用支出。

十、甲乙双方在签署该协议签订前该招待所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该房屋所涉及的房租、电费、物业管理、供暖费等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十二、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招待所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三、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招待所,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果需转让,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转让。

十五、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十六、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十七、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补充条款:

十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

最新合同【第三篇】

甲(买)方:

乙(卖)方:

甲方向乙方采购原材料——油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货物特点及使用要求,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文件由下述文件组成

合同协议书

“货物采购订单”及“乙方油漆报价表”

乙方提供的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油漆质检报告。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及甲方签章确认的采购订单所明确的内容,向甲方提供的油漆及其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货物数量(详见雷沃家具“货物采购订单”)是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计算的需要量。甲方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

3.合同价格及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对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的权利。

供货价格按所附价目表,但因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异动,而使供货价格发生变化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所确定之合同单价是货物含税(17%的增值税)到本合同中的甲方仓库的价格。

4.支付

乙方同意甲方在所欠货款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佰 万元(大写)甲方在每个月的月底之前付清上个月乙方所供甲方货物的全部货款,鉴于甲方的良好声誉,乙方同意给予拾伍日的付款宽限期。

本合同及本条所称的“月”均为依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如甲方无故拖欠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欠乙方的货 款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约定开始结算延迟付款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每月28日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甲方与乙方每个月15日前对账一次,并签署乙方提供的“对账结算单(“对账结算单”加盖公章有效)。经过甲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货物采购订单”、产品“送货单”、“对账结算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货款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银行账号汇入。否则视为乙方未收到甲方的付款,并由甲方承担违约所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 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油漆常规品种为乙方自收到甲方“货物采购订单”之日起四个工作日,非常规品种由双方按订单约定,至迟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供货地点:甲方仓库位于: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地点”,乙方运输至甲方的货物以卸下至乙方仓库为货物实际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之后转移至甲方。

如果乙方在发货、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损坏、错发或错装货物,乙方应以其收到的由甲方发出的原“货物采购订单”为依据补发或改正。

甲方接受货物时,发现货物在运输中破坏而无法接受时,甲方必须当场在产品“送货单”上注明破损货物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名称并与乙方送货人共同签章确认。否则,运输中破损的货物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质量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油漆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国家环保和消防强制性要求。甲方对油漆性能有特别要求的,如重金属含量指标、油漆抗黄变性能等特殊指标甲方应特别说明,并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生产许可证、3C认证,省级或省 级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的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一年。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必须具备质量检验说明书。

货物及包装的质量要求:以乙方提供的经过乙方盖章的有关产品包装书面说明文件为准。

甲方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如果发现质量异常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派技术人员解决,同时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不遵 守本条规定而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对于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因乙方油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经双方共同确定的国家权威检测部门鉴定,予以解决,证实为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的相关技术和施工工艺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配套产品,甲方未按乙方的技术和工艺要求使用产品的,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退货:

A、非常规产品,双方协商退货。

B、已经开启或使用过的货物不能退货。

C、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保质期不足三个月的产品不能退货。

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检两次,抽检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 附随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在双方确认的油漆色板上签字并盖章,以证明双方已按合同约定检查并确认该材料作为货物和质量问题的验收和鉴定之依据,签章过的封样材料由双方各留一份为凭。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承诺购买乙方的产品是为了自用,不是用于转手买卖,否则即属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还可以根据相关证据向甲方主张全部实际损失。

8. 违约责任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使用,仅限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目表上的产品。本合同价目表外的油漆产品,若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交货时,乙方应在在收到甲方“货物采购订单”的二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采购部另行采购。乙方在接到并书面确认甲方“货物采购订单”后,在未通知甲方不能发货的前提下,如果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该次油漆订单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到该次订单油漆到货。

乙方的油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不能交货或交货延期,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事故发生七日内,将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邮寄给甲方。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通过协商后修改合同条款。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若由于甲方不能按时付款而导致双方停止业务往来,则甲方所欠货款必须在最后 一次订货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并对甲方未按本合同 之约定的时间支付拖欠贷款的金额按照每天按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对因业务往来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有关可以为权利人带来利益的文件、信息,均有义务进行保密,双方保密义务不因合作的终止而结束。

9.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声明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 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内容中双方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均真实、合法、有效。双方的书面通知以传真、快递的方式到达本合同中的联系方式即为有效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合同【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咨询服务达成一致,于 20xx年 8 月 1 日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成果提交

1.乙方向甲方提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细分市场研究 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上市募投项目,主要阅读者为行业专家、发改委、证监会和证券公司,语言为中文。

2.研究成果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底稿以募集资金运用底稿及行业研究底稿中相关数据必需真实合理,引用参考文献的,乙方应注明出处并将引用文件提交甲方;乙方自行推算的,应提交计算方法和依据。

二、合同期限与付费方式 1.合同期限及工作周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工作周期如下:

2.服务费用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总计 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发布渠道转载、发布相关数据的不另收费。

3.付费方式

于签约3日内支付 40 %,取得立项批复后3日内支付30 %,完成募集资金运用及行业研究底稿并结合券商反馈意见修改后支付 20 %,处理完证监会反馈后支付 10 %。

4.项目差旅计划由甲方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安排,北京范围内免费,郊区及外地差旅、食宿费遵行甲方标准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必须的项目信息和清单资料。 2.及时向乙方通报项目需求变化情况。 3.可向乙方申请参与项目咨询服务过程。 4.可向乙方提出关于项目的修改意见。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对项目情况保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提供项目咨询服务。 2.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报告修改服务。 3.乙方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对项目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完成必要的配合工作。

四、成果归属

1.甲方享有研究成果所有权。

2.乙方享有保密期外项目研究成果的案例展示权。

五、争议处理

1.双方在具有争议的问题上采取协商方式以补充协议确认。

2.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逾期提交项目成果且未经对方许可的,按照合同总金额5%作为罚金。

3.需要终止合同的,双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协商处理费用返还比例,尚未启动的乙方仅扣除因甲方引起的差旅及资料费用。

六、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售后服务期半年,服务期内乙方对项目研究成果提供修改咨询服务。 4.甲方方案发生变化并要求提供修改

服务的,需另行支付乙方附加咨询费。 5.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7.本合同附近另附,效力与合同等效。

七、付款账号及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 号:

签约日期:

50 295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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