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实用【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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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书【第一篇】
本人张三 ,身份证号:xx;自愿为贵公司职员 张四 先生/小姐作担保人,保证先生/小姐品行端正,如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
1、侵占、侵吞公司财产的;
2、对贵公司负有金钱等债务的;
3、因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而贵公司催其清偿或归还上述债务或资产时,其拒不清偿、归还或擅自离开公司的,本人愿对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对贵公司所负的债务(包括其经手的货物、贷款未交回公司的价值总额、侵占公司资产的价值总额、在公司借支的费用等)负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人个人资料:
担保人签字:张三 指纹: 经办人签字:片区长指纹: 20xx 年 7月 20日
担保关系的解除条件
1. 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担保资格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__(下属机构全称)行政人事部,由被担保人办理退保手续,办妥并退还担保书后方可解除原保责任。
2. 员工正常离职,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经济和重大责任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解除。
3. 员工离职时如出现问题,担保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配合公司将相关问题解决。
4.以上担保信息由经办人核实确认后再签字,如出现任何问题由经办人负责。
个人担保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
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
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 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 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
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 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 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 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 其它费用
1、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 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 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 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 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 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 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 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 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 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 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 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 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 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 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 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 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 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 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 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 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
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 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 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
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书【第三篇】
出借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出借人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借款人___________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担保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担保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___________%(即相当于借款金额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___________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担保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担保人承担,担保人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___________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保证书【第四篇】
xx担保有限公司:
承贵公司与(以下称债务人)签定的《委托担保协议书》保字xx第xx号)的有关约定,贵公司为债务人向(以下称贷款人)的借款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全部财产(含共有),以无限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为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本人同意《委托担保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协议书》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无条件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如债务人未按上述协议书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贷款人支付由贵公司保证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损失等(利息额计算至本人实际支付日),本人保证在贵公司代偿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2、如债务人未按上述协议书中的约定按期足额交纳担保费,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催款通知五日内,无条件代债务人支付担保费本息、违约金以及损失等费用。
3、如债务人未履行上述协议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书面催款通知十五日内,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
4、上述三种情形下,贵公司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执行其他反担保物,有权直接向本人追偿。一经贵公司要求,本人将无条件负责清偿债务人的所有债务。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书持续有效:
1、本保证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中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无清偿能力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财力状况的改变或与任何单位签定任何法律文件规定等事项。
四、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1、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债务人即使欠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本人保证将上述款项、资产或权益所获得的收益质押或提存给贵公司作为本人提供反担保的补充方式。
2、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能向债务人索取任何担保或款项,如有已索取者,该等担保或款项一经贵公司要求,悉数交给贵公司。
五、本人对依据本保证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追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贵公司实际足额收到本保证书规定的贵公司应收款项。
六、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上述协议书及本保证书项下的任何义务,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贵公司依本保证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七、本保证书为独立附加反担保,贵公司可以接受债务人或任何第三方现时或将来提供的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担保而无需知会本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人均应对债务人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八、本保证书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贵公司的同意。
九、本保证书保证期限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贵公司担保责任终止之日后两年止。
十、本保证书一式二份,贵公司与各保证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共有人声明
本人作为财产共有人已完全知悉《不可撤销反担保保证书》的全部内容并同意以我们所有的共有财产及本人的个人财产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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