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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谐拆迁
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已成为普遍现象。但由于拆迁规模过大、法制滞后、操作不规范、宣传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拆迁问题已成为突出问题,暴力拆迁屡屡发生,拆迁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据某市信访部门统计,近3年来反映城市拆迁问题的信访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无论投拆信件还是上访人数,2014年同比增长都达到百分之四十多。因此,妥善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目前,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谐拆迁。房屋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之所,是他们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所以拆迁城市房屋一定要谨慎、稳妥,合法合规操作。实现和谐拆迁,必须做好“四个坚持”。
第一,坚持政府主导。拆迁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政府主导。城市政府要根据城区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直接参与到拆迁工作中,组织拆迁单位依法开展拆迁工作,规范拆迁行为,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确保拆迁工作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第二,坚持沟通至上。拆迁中出现问题,很大原因是沟通不到位,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充分的沟通是争取广大拆迁群众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拆迁前,要广泛宣传,普及拆迁政策法规,进门入户与拆迁群众深入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通工作,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拆迁的热情,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实现由不愿拆迁到主动拆迁的转变。
第三,坚持倾心倾情。倾心倾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逻辑基础,也是解决涉及诸多利益等复杂问题的法宝。在拆迁过程中,要充分关注拆迁群众的民生权益,做到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设身处地为拆迁群众考虑,该享受的政策一定要给予到位,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对特困户、孤寡老人等要通过政策救助和社会救助格外照顾好;对无房户群众给予廉租房、过渡房安置;对负担不起房租的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进行补助;对因拆致贫等民生问题要高度重视,使每一位困难户都能及时得到救助。
第四,坚持阳光拆迁。将拆迁行为置于阳光之下,让拆迁群众参与拆迁,了解拆迁政策和工作进度,有利于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在拆迁工作程序上,要坚持依法、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让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尤其对拆迁区域规划方案、拆迁补偿方案等涉及拆迁群众切身利益的环节,要广泛征求拆迁群众的意见,聘请拆迁群众代表参与拆迁全过程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
只有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处处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四个坚持”,才能实现和谐拆迁,才能使那些在众目睽睽之下无视拆迁群众权益、侵犯居民合法利益的行为一去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