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内容规定: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的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4)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