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队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人人思廉、事事守纪”的节日活动氛围,确保全体干部群众过一个廉洁、安定、节俭的节日。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局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开展一系列安保维稳工作,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以“廉洁过节”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采取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等形式,促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充分认清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形成崇尚廉俭、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是要严明各项纪律,树立廉洁奉公形象。要严明各项纪律,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队伍”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不贪、口不馋、手不伸,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不越界、不越轨,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队伍“四个严禁”以及省公安厅“六条铁规”。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同时重点抓好人、车、酒、赌等方面的管理。
三是领导干部要作好表率,带头廉洁自律。小善渐而大德生,小恶滋而大怼作。守廉洁是最大的底气,家风正是最大的福气。希望您坚持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做家风建设的“纪委书记”“清廉模范”,叮嘱党员干部严守廉洁“底线”、不碰纪律“红线”、远离法律“高压线”,凝正气于家中,拒腐败于门外,一如既往地用亲情支持亲人全身心地投入部队建设,让其做勤勉敬业、廉洁自律的好领导、好党员、好干部、好军人,用实际行动筑牢崇廉尚廉防火墙,守好幸福美满清廉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以身作则,倡导艰苦奋斗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自身的言行举止,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干部群众做出表率。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队伍条令条例。
四是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和谐警营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当前x工作任务,积极开展贴近干部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营区廉政文化活动,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节日期间,总队要求各级x队伍在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警营生活,确保队伍稳定。并适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确保干部群众思想稳定。
五是要强化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队伍主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各级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