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部、省两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具有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局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深化廉政教育,端正干部群众思想,打造廉洁警营
1、开展“每月廉政大讲堂”活动,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围绕厅纪委部署开展的“人心、人性、人品”专题教育活动,根据总队纪委下发的”廉政大讲堂”光盘和关于开展”每月廉政大讲堂”的通知要求,局纪委定于每月的第一个周二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局年内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和军政主官廉政课件评比活动;基层各级党委(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年内至少为干部群众进行1次集体廉政授课,同时每月至少开展1次廉政教育;大队主官每月还应至少开展1次”推门听课”活动;科以上领导干部、大中队主官和从事防火岗位的干部要认真开展廉政调研活动,年内至少向局纪委上报2篇廉政调研文章;通过各种学习教育的方式、手段,有效加强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
2、开辟网络媒体等宣传教育阵地,加强社会和队伍基层的监督力度。局将利用厅纪委在xx便民服务在线平台“xx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联组工作信息网”页面上开通的“专栏”,及时公布有关禁令警规、纪律要求等规定,教育干部群众入脑入心、警钟长鸣,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和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局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好,提高局的社会影响力和内部的凝聚力;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和基层干部群众第一时间如实反映情况,增强对局干部群众的约束力;同时局纪委将利用网络媒体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对违反“三项纪律”以及“四风”等行为进行督察,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局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年内,局党委将组织对大队级单位军政主官廉政谈话,以进一步强化党委主责意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一岗双责”落实。同时辖中队的大队每季度至少要同所辖中队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局将加强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力度,和在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提交讨论前的廉政谈话,实现谈话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廉政谈话台账资料,做到有图像、有记录、有分类。
4、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队伍特点和形势任务,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形式,丰富廉政文化内容,力求有特色、有品位。加强正面教育,开展“培养树立廉政先进典型活动”,大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凝聚正能量(每个单位5月1日以前至少推选1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人物);加强警示教育,选取贴近队伍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触动灵魂,形成震慑力;以推动正规化建设为契机,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警营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打造廉政文化示范角、示范园、示范长廊。有条件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营房、营区广泛设置廉政主题,特色标语、展板、橱窗、雕塑等廉政文化景观,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没有条件的单位书面报告后也可利用其他方式体现。
二、创新廉政机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行现役纪检工作例会制度,促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公安现役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廉政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廉政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党委(支部)年内至少召开1次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半年至少分析1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年内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时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同时根据局通知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干部廉政档案。会议开展情况要有视频图像资料、有记录、有归档、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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