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社信访工作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做好人社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
党的十九大指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信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至关重要。人社工作全部工作对象涉及到人,大部分工作内容涉及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对做好人社工作特别是人社信访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作为人社信访干部,必须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接访办信的根本宗旨,时刻自警自醒,扪心自问是否存在居高临下、官僚主义的不良思想作风,是否将信访群众的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是否尽自己所能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要沉下心来、扑下身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履行“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职责使命,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做好人社信访工作,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给人社信访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具体体现,社会矛盾的转化也将会导致信访问题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发展新要求,认清人社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迎接新任务新挑战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实践遵循。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社信访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在掌握社情民意、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也面临着信访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活动群体化、行为过激化等新特点。这些新特点恰恰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人社领域的体现。一是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失衡问题。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必然会触及人们的切身利益,难免出现利益失衡现象,导致信访问题的产生。如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导致的劳资矛盾显性化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中的职工权益保障问题;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水平的更高期待和公共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问题;不同群体间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正义问题等等。二是时代发展过程中社会政策的科学性问题。经济社会短时间内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对社会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人社领域有的政策从一个时期、一个地区、一个领域、一个角度看是合理可行的,但在更长时间内、更大更高层面上可能会引发矛盾。特别是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新的改革举措的推进,因新老政策的衔接带来的问题难以完全避免。三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方式水平问题。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传播和网上办事更加方便,人们对政务公开和高效便捷服务的要求更高,但我们的公共服务方式水平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如有关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社保资格认证等的信访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更加关注自身权益、表达自身诉求,如果人社领域公共管理方式不能随之发展变化,不能与之相适应,就会导致信访问题。加之自媒体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普及使社会交往和社会舆论受到深刻影响,个体诉求和局部矛盾极易扩散、发酵、扭曲,演变为信访突出问题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我们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些发展变化给人社信访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才能在思想上实践上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做好人社信访工作,必须不断提升人社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信访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来有效预防和化解。
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年对信访工作的批示中强调,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给人社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社信访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护机制。一是在重大民生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决策更加科学,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二是树立“互联网+”思维,利用人社门户网站、两微一端、12333热线、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劳动争议调解平台、“阳光信访”系统等载体,拓宽民意表达途径,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将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街道人社平台,面对面听取群众呼声。三是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结合人社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县以上人社部门推广建立集信访、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等功能为一体维权服务平台,依托阳光信访系统,有效衔接和规范受理、分办、承办、督办等环节,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完善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规范信访工作人员接访行为,严格信访答复、复查、复核三级程序,确保合法高效。
(二)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合力化解机制。一是按照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思路,主动融入基层综治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基层人社平台作用,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人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矛盾排查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基层与群众交心谈心,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事关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苗头。三是对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依法分类处理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处理途径和办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通过座谈、约谈、调解等形式,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积极与信访、公安、民政、工会等部门组织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三)建立完善法规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机制。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综合运用传统、现代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信访条例》和政策形势,将心理疏导引入信访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规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大力宣传法定途径清单和程序,教育引导群众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行使权利,自觉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坚持教育疏导与困难帮扶相结合,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在困难群体就业和社保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充分调动资源,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思想教育和依法打击相结合,对串联或煽动群众非法聚焦和越级上访的,在加强说服教育的同时,依靠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四)建立完善信访问题督查督导和责任落实机制。把握督查督办重点,强化督查督办方式,注重督查督办实效,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督办与协调指导相结合,信访机构督办与业务条线督办相结合等,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部署要求,从人社系统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关心、支持、爱护信访干部,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交流,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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