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课稿:一体推进“三不腐” 促进全党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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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期实践中总结提出的原创性理论,深刻揭示了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反腐败基本规律。它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刻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彰显了共产党人与腐败水火不容、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立场和鲜明品格

“三不腐”最基础的内涵指向,首先是“不腐”,然后才是“三不”。这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与内在品格。共产党是工人阶级中先进分子组成的政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而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权,与任何私有制条件下育生的那种“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的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进而在“腐败的泥沼中越陷越深”的国家政权有着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属性和先进性、纯洁性本质,注定了我们党与腐败格格不入,决定了共产党人应当且必须具备“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政权要取缔一切贪官污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并鲜明地宣示:我们党“同腐败水火不容”。历史地看,党百余年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坚守党的初心、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历史。无论时代变迁、形势任务变化,反对腐败是党一贯的政治立场,我们党从来都坚决秉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方针。在党取得全面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后,这一点表现得更为鲜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要解决好长期执政问题,就必须解决好反腐败问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基于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和规模之大,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都没有过”。更可喜的是,“党通过前所未有的反腐败斗争,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经过坚决斗争,反腐败业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着眼未来,我们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坚定地把反腐败作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作为“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作为必须赢得全胜的“攻坚战、持久战”,要求全党“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

二、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这一新时代治党管党课题的系统作答,经历了一个萌芽、生长和成型、完善的过程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重大现实课题,也是必须抓好的长期重大政治任务。2012年11月15日,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同志就明确表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两天后,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并强调要“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就必须“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很显然,这次讲话首次把“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这一时代课题郑重地摆到全党面前,并且提到了十分紧要的位置。

实际上,对于反腐败如何“更加科学有效”的探求,习近平同志早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已起步。2004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为《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撰文《努力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开始触及这一宏大课题。在该文中,他把制约权力和惩治权力滥用的监督执纪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总结提炼为“通过严格制度让其‘不能为’”,“通过强化警示使其‘不敢为’”,“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力’促其‘不想为’”。他指出:“我们要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以霹雳手段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新成果,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有规律性的东西……要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是他到中央工作以后,第一次提出“三不腐”的理念。当然,其时侧重点放在了体制机制建设上,与“三不”关联的表述并未成型。2013年12月,党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该《规划》第四部分从“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角度提出:“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在随后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认真执行此规划,并重申了相关内容。此时,“三不腐”的概念已初步形成。从以上可以看出,“三不腐”的相应表述、各自指向均与现今的规范提法基本一致,只是“不想腐”排最前面,“不敢腐”放最后。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三不腐”的提法和次序作了微调,提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是“三不腐”作为一个连贯、完整、独立的概念首次出现,并且次序也与之前不同,形成了如今的规范提法。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分析指出:“现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主要是指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中可以看出,“三不腐”不仅是一种反腐败的理念、思路和要求,而且是相关工作成效的深刻体现及其评判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总结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总结:“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坚定而鲜明地告诫全党:“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要一刻不停歇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激浊扬清、固本培元,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以“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19年1月,他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2022年6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安排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专题就是一体推进“三不腐”。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推进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党的二十大还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写进了修正后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1月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明确:“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并且“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特别是“要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使三者有效贯通起来。综上所述,“三不腐”的原创性思想理念经历了“三不为”—“三不腐”—“‘三不一体’推进”—“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完善的过程。而且,这一重大理念的密集阐发和系统成型,大量集中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期的实践中尤其是新时代以来波澜壮阔的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深刻洞察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科学总结提炼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原创性思想,为持续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更是今后工作的方向性指引,彰显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鲜明特征

说它是规律性认识,就在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对反腐败斗争长期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反腐倡廉工作演进发展中带有内在规律性的内容,凝聚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反腐败工作治本之策的深邃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首次提出“三不腐”理念时,就注重聚焦于“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并且侧重制度机制建设,旨在探索有“规律性的东西”。进一步分析发现,一体推进“三不腐”,运用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学说和联系观点,深层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理,其实践指向是既要解决问题的表象,又要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产生。这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坚持的反腐败标本兼治原则的全面深化和系统拓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反腐败方略,可以概括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标本兼治是我们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他科学冷静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遵循“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辩证法及其蕴含的政治智慧,确立了“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策略,强调“从治标入手,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并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正是根据这样的理念方法,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原创性思想应运而生并不断成熟完善。这是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点,深刻揭示治标与治本辩证法的体现。说它是方向性指引,就在于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尽管反腐败斗争业已“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并没有彻底根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仍然任重而道远。说它是方向性指引,更为深层的意蕴在于,在不同的阶段,既要注意用“三不腐”的原则要求来推进反腐败斗争,又要注意用“三不腐”各自实现的效果特别是一体推进所达到的总体成效和综合效果来评判反腐败的实际成效。立足当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战略部署,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尤其要从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角度,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使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努力祛病除根。通过中外对比可以发现,世界各国政党政府治理中也都在反腐败。西方国家反腐败主要依靠法治手段和制度设计,包括反腐立法、权力相互监督、政务公开、任职回避、财产申报、职务审查等。然而,法律并非万能。实际上,西方国家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涉及“政治献金”的丑闻频发。新加坡另辟蹊径,推行高薪养廉,但并未由此根绝腐败,仍然发生了内阁成员的腐败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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