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司法局党组关于推进清廉司法行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XX司法局党组关于推进清廉司法行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清廉绍兴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清廉绍兴建设的行动计划》、区委《关于推进清廉柯桥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2018〕61号)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清廉机关的实施意见》(区机工委〔2018〕3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各个支部延伸和向每位党员覆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廉洁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清廉绍兴、清廉柯桥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使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努力推进并形成清廉司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度警惕“七个有之”,坚决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言行。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践,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磨砺中提高觉悟。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委员会)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局党组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一言堂”“家长制”,坚决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党组政治生态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问题,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和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3.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集中学习常提醒、突击检查抓典型、“钉钉”微信常督促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出勤纪律、学习纪律、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炒股、淘宝、看剧等现象。落实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工作,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规定和出入境报备等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4.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注重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认真执行区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柯桥区司法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夯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严格按照《柯桥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要求研究分管工作、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季度听取清廉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6.落实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管理。严格年度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禁止违规出借政府财政资金。将所有公共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和效果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等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7.强化党性教育法纪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电影、学习身边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警醒所有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廉洁底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参观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郑义门”“一钱太守”纪念馆、阳明园、师爷馆等廉政文化示范点,丰富廉政文化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牵头做好全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述法工作。
8.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落实“四有”“四铁”“五个过硬”的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保护在深化改革中大胆创新、敢抓敢管、不谋私利的干部。
9.打造全面过硬的基层党组织。以“五星示范、双优引领”为抓手,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好与中心工作“两张皮”问题,深入贯彻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落实“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以规范用权、高效履职为重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断强化机关党建、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等。
10.培育崇廉尚洁的家风族风。党员干部要廉洁修身,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家属遵纪守法、清廉持家。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推进清廉家庭、清廉家族建设,推动干部家属亲属拥廉助廉,以好家风好族风支撑起好风气,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廉洁齐家、勤廉履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廉柯桥建设是全区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提高思想站位,把清廉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纳入我局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做到年初有部署,具体重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组员的清廉司法行政建设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制订年度计划,分步推进,并在年底向区委书面报告落实清廉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局范围内不定期开展清廉建设有关教育和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渠道宣传报道,营造全员参与、成果共享的良好氛围。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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