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深化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的工作通知
XX县深化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的工作通知
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三化三大”和“八大新跨越”工作要求以及县委“X+X+X”行动计划,进一步动员县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促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为XX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现就深化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坚持抓在日常、重在实效,坚持以评促创、以建促强,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进“1+3+6”计划深入实施,奋力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创建要求
创建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应当巩固和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符合下列要求:
(一)政治功能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创建扎实深入。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结合“第一议题”“三会一课”观察报备、“四个日子”党日活动、“党课开讲啦”等党内组织生活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始终用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持续推进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备和列席旁听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把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到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动落实各项实践中去,确保执行不跑偏、不走样。
(二)支部班子强。党支部设置规范、按期依规换届,党小组划分合理。党支部书记、委员选优配强,做到责任清晰、培训及时、履职到位。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突出抓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带头落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作用;带头守正创新,苦干实干,积极作为;带头改进作风,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三)党员队伍强。深化党支部、党员“评星定级”,通过“抓两头促中间”,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学习身边榜样”“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践行“我是党员我带头”;弘扬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机制,结合“平急转换”机制,对标“遂行先锋”计划要求,建强“党员先锋队”;深化机关“党建+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机关作风整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源源不断把各方面先进分子特别是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效。探索完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扎实开展选树工作,组织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成立党员突击队、志愿服务队。
(四)作用发挥强。积极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要求有力有效。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八大领域新跨越”工作安排、县委“1+3+6”行动计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引领,立足岗位职责,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争创一流业绩。持续开展党建特色品牌创建行动,以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模范机关创建、改革创新大赛为抓手,发挥亮点品牌工作的示范效应,推进“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创建资格,或撤销其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称号:
1.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强,信仰信念淡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单位本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不实不力不到位;
2.管党治党不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不敢批评、不敢斗争;
3.对照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功能、基本保障“五个基本”的指导标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达标;
4.群众意识淡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漠不关心,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简单化、“一刀切”,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权力和影响力谋私;
5.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
6.当年内党支部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者其他党员、群众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7.当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追责问责或导致不良社会影响;8.当年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发生重大舆情的;
9.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取消创建资格或撤销称号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称号的,满两年后,经认真整改,符合“四强”党支部创建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创建。
党支部或其所在单位撤销,其称号自然撤销。
三、组织实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精心动员部署,细化具体工作安排或工作计划,推动“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创建标准。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创建目标,认真对照创建要求清单,主动对标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努力向“四强”党支部看齐。
(三)定期检视评估。各党支部要对照《党支部创建要求清单》内容,聚焦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对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对照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从加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等方面,定期进行检视评估,进一步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入检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四)经验总结推广。县直机关工委加强“四强”党支部创建调研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的氛围。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应当结合工作职责和党员队伍实际,细化创建措施,切实创建本部门“四强”党支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让越来越多的党支部强起来。要注重日常考察和工作实绩,力戒形式主义。要坚持统筹推进,把创建“四强”党支部同创建模范机关结合起来,同推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上见行动出实效。把“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考核、模范机关创建、“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对在“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