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虚会发言提纲:党建、组织人事、基层治理方面建议
一、党建方面建议
1.解决党建信息化过程中重复建设问题。目前,省里有党员管理系统也已经实现联网化,需要经常性实现信息更新;市里有“智慧党建”系统,党组织管理员和党员都需要经常登录,还涉及到积分以及排名;区里有党群E家系统,也有积分和排名;同时,还有现在的“学习强国”平台,也涉及积分、排名。多个信息化系统功能上存在重复,尤其是市里的“智慧党建”和区级“党群E家”功能高度相似,党务工作者和党员负担偏重,建议区级平台停掉,避免分散精力,也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集中精力用好市级平台和学习强国平台,提高积分和排名。
2.解决市智慧党建系统操作规则不明问题。市“智慧党建”系统涉及到积分和使用活跃度排名,但目前关于积分规则、怎样提高活跃度没有一个操作上的指引,每天登录积分也没有变化,基层党员不知道怎么样操作才能提高积分和活跃度,建议出台指引,明确操作要求,方便党员提高登录使用的针对性。
3.解决编外用工党组织关系接收的问题。目前,区街两级都有大量的编外用工,编外用工采取的都是劳务派遣方式,区里的劳务派遣公司没有建立党组织,导致劳务派遣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没法落地。我们了解过,各个街道普遍都是不接纳劳务派遣工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机关支部,有的街道想接纳但是由于没有上级文件具体指导也采取谨慎原则暂不接纳,有的区直单位甚至连雇员的党组织关系都不接收,这些党员的意见很大。公明街道方面,我们目前采取的是只要用工单位的支部书记同意,我们就允许这个部门的劳务派遣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这个支部,解决了一部分人的问题,但涉及到党员经费暂时无法解决,因为党员活动经费是按党员人头数随工资支出渠道列支的,接纳了太多的编外人员党组织关系,就会把在编党员的经费摊薄。建议区里出台相关指导文件,我们的建议是接纳编外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让党组织关系和工作地一致,有利于加强编外用工的归属感,但关于这部分人员的党员经费问题,需要区里协调解决,是在劳务派遣经费里列支,还是从区、街管理党费中补贴。同时,相应地也允许编外人员在工作所在单位申请入党,那么在将来的党员发展指标上也应有所考虑。
二.组织人事工作方面建议:
1.解决街道干部流失问题。目前街道年前一代干部流失比较严重,主要是向区级部门流动。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17年以来,各街道从事党务工作的在编干部已经大概换了两拨了,各街道情况基本一致,很大一部分是流向了区直单位。可以预计,机构改革后还会吸引一批街道干部充实到区直单位。一方面,建议尽快启动一次面向区外的公开选调,弥补街道干部缺口。另一方面,干部借用、抽调程序也有待规范,区直部门谁都可以打个电话或者发个文就把干部要走,不够严肃(如上一轮巡察抽调干部,就是以巡察办名义发函,不是组织人事局发函)。建议设置一定的门槛防止随意抽调、滥用抽调,同时明确区委组织部是唯一有权经办干部借用、抽调的单位,其他单位、议事协调机构需经组织部同意并由组织部经办才可以借用、抽调干部。此外,如从街道选拔成熟的干部到区直单位成为惯例,是否考虑今后公开招考和面向区外选调干部时,应把多数指标向街道倾斜,做大街道干部的蓄水池,并加强区直单位和街道干部的双向交流,街道干部得力、街道工作做得好,也有利于区直单位工作开展。
三.基层治理方面建议:
真正解决街道力量下沉社区的问题。基层治理目前一个基本的趋势就是下沉资源充实社区力量,全国各地类似的做法很多,比如万青部长带领我们学习的北京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还有上海的街道与社区一体化,一半干部负责街道工作,一半干部面向社区(世清委员17年带队到江浙沪学习,掌握的情况);青岛采取的处级干部直接到社区任书记做法。具体到深圳,如龙华区,建立一整套考核督促机制,设专门的基层治理中心,由驻社区领导任社区第一书记,加强街道力量下沉社区。我们区光明街道的勤务模式改革,公明街道的大社区治理,还有其他兄弟街道都在推动街道力量下沉社区,充实社区治理资源。下一步,建议结合街道机构改革工作,步子迈大一点,敢于触动一部分利益,在街道机构设置调整的时候强化这一块,推动一部分领导、在编人员和多数工作力量真正沉到社区,把社区作为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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