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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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一篇】
2020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71个,房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涉及住户万户。
二、实施内容。
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
三、资金安排。
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各地实施改造。市县政府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地方各级政府专项投入,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探索采取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商业捆绑开发(与城镇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激励措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土地房屋功能调整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进行调整。对改变土地用途产生的土地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可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倡导居民个人出资,以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四、建设标准。
以《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积极推动提升型改造,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小区品质。
1、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动员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参与制定方案、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推进成片改造,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坚持政府统筹安排、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老旧小区。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将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形成片区,鼓励支持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坚持规划引导,按照原有资金来源渠道和实施主体,补齐和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五、项目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1、细化前期。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改造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
2、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编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质量和资金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3、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广大业主的积极性,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4、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5、明确时限。只进行“基本型”改造的项目,在年底前应基本完成改造和工程验收;实施“提升型”和“完善型”改造的项目,在年底前应完成基本型改造内容,并开工实施“提升型”和“完善型”配套设施建设。
六、建后管养。
改造后的小区要落实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证服务质量。有关执法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投诉和纠纷,共同维护好改造成果。
七、保障措施。
各市要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指导、县区具体实施、街道社区协同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二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xx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xx市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xx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xx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三篇】
根据x市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今年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的任务为x户,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经调查核实,并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列入今年改造的小区有x个,共栋楼x户,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总投资x万元。现将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xx中学宿舍区改造项目。该小区改造户数x户,栋楼,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计划投资x万元,主要对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等进行改造,目前小区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是县财政局宿舍一区、二区改造项目。该小区改造户数xx户,x栋楼,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计划投资x万元,主要对小区供水、供电进行改造,目前供水、供电改造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变压器安装。
三是县住建局宿舍区改造项目。该小区改造户数xx户,x栋楼,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计划投资xx万元,主要对小区供水、供电进行改造,现供水工程已完成,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供电管网改造已基本完成,计划今年x月底前全部完工,开展竣工验收公租。
四是工商银行宾支行宿舍区改造项目。该小区改造户数xx户,x栋楼,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计划投资x万元,主要对小区供水、供电、道路、围墙等进行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是县环卫站宿舍区改造项目。该小区改造户数xx户,x栋楼,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计划投资xx万元,主要对小区供水、供电、排水等进行改造,目前整个改造工程已完工,并已通过竣工验收。
x个小区进度偏慢,目前尚未全部完工,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1、做好跟踪工作,督促各小区建设单位完善建设各项手续,加快施工进度,已完工的尽快开展竣工验收,保证按x市的时间要求在年底前全部实现竣工。
2、提前谋划好明年改造的项目,做好入户调查,争取住户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力争提前开工建设。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四篇】
老旧小区改造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同时也是实施“双循环”战略、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展好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全市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确保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600个小区、建筑面积2300万平方米。
(二)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新开工确保实现300个小区、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三)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新完工确保实现100个小区、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150个小区、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四)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本级综合改造计划的211个项目全面开工。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居民意愿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一)完善“十四五”时期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政策措施。
1.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规划。明确改造目标、原则、范围和实施路径,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实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2.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内容,进一步细化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分类推进。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3.制定引入社会资本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利用好存量资源,简化审批手续,做好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4.细化存量房屋设施改造的规划土地支持政策。明确存量房屋设施改造的审批流程,允许适度放宽规划指标;研究对历史原因造成规划土地手续不全的.房屋设施,在保证配套服务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改造的审批办法。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5.制定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聚焦通行无障碍、公共空间适老化、完善适老化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等方面,细化技术措施,加强引导和政策指导。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残联。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6.制定优化和完善工程招投标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区可以对本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打包招标,鼓励实施工程总承包。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7.完善危旧楼改建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危旧楼改建规划要求和相关审批程序。研究危楼不得交易相关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8.制定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出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意见,加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终审追究制,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成为放心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9.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政策措施。出台归集、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改造后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开展维修资金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二)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10.推动市属国企积极参与。落实市属国企参与自管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主体责任,支持市属国企参与承接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改造,鼓励市属国企作为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进落实“每个区都要有试点”要求。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1.推动“平台+专业企业”实施模式。对有条件的市区属平台公司,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完善财政资金直补方式。争取国开行、建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统筹开展通信架空线梳理入地和市政专业管线改造。
12.切实做好通信架空线梳理入地。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3.对有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需求的,要确保实现一张图审批和一张图施工。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4.推动排水管线改造,改造后小区红线内排水管线由专业排水企业承担管理维护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排水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四)推进老楼加装电梯。
15.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引导业主做好民主协商和利益平衡,促进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6.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允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允许使用业主本人和配偶名下的公积金,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予以扶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7.控制管线改移成本。加强管线改移统筹,研究由专业公司承担管线改移工作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五)优化“12345”考核机制。
18.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12345”诉求分类标准,制定合理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六)创新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19.深入细致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培养居民家园意识、“受益付费”意识,凝聚共识、同向发力,找到利益平衡最大公约数。改造前,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等业主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让居民参与到改造中来,用好责任规划师,与居民共同编制好改造方案;通过业主共同决定,明确小区管理模式,实现小区长效管理。改造过程中,通过搭建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加强居民、实施主体、施工单位、街道社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居民在上下水改造、加装电梯、公共空间利用等方面的诉求。改造完成后,小区进入良性管理轨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七)加强改造项目统筹。
20.各区加强高位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资金,鼓励以“平台+专业企业”方式,持续推进新开工老旧小区拆除违法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开展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基础设施和适老化改造;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加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加强政府资金使用审核和审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八)推进危楼简易楼改造。
21.危旧楼要优先解危排险,做好翻建和有序外迁腾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2.用好专班机制,组织实施好中央国家机关本级老旧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3.推动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和央企在京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政策出台。
责任单位: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24.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保障措施,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保障,配合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项目实施、做好混合产权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协调。
积极构建协调各方、运行顺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在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街道工作和“吹哨报到”改革专班、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联席会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纳入社区治理。
各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责任主体,同步完善组织体制,加强工作力量,整合配置好资源,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推进改造实施,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督导考核。
建立涵盖市有关部门、各区和专业公司考核机制,将各项审批工作内容,以及列入改造范围的专业管线改造实施情况,纳入年度部门及专业企业绩效考评。
结合第三方察访核验,对各区改造任务完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多元化筹资、改造质量、群众满意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系统考核。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各区、市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创新、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强化正向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认识,形成各方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精准解读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有关政策、工作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展现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多措并举、破解难题、力争实效的工作作风。
定期组织各区对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进行培训,指导基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系统规范组织实施流程,持续释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自下而上、民意立项的政策信号,逐步建立良性循环新机制,力争实现改一个、成一个,改一片、成一片。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五篇】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水、电、气三表出户管网。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要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有条件的小区应铺设天然气管道。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路灯、供电、供水、通信、邮政、广电、燃气、消防等杆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要做到杆管线下地,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6.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回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7.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二)修缮改造房屋。
1.整修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改造成斜坡屋面。
2.整治外观。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达到防漏、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3.整治楼道。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修缮、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
4.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小区或楼栋可进行外墙和屋面保温改造。
(三)提示环境质量。
1.整治绿化。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有条件的小区要新建休闲设施。
3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方便群众了解小区总体布局;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四)完善公建配套。
1.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改造技防设施。
1.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有条件的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2.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3.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防盗门。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六篇】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全面攻坚之年,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助力我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最终胜利,现根据《20xx年x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思路和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内容标准,集中开展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改造行动,倾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文明新城。
深入精准推进“创城”工作,着力解决阿拉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老旧小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不给“创城”留隐患。
阿拉尔市城市范围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内环境卫生。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底前完成)。
组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宅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照自查,建立改造清单,编制改造工作方案,形成任务、项目清单。
(二)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联合街道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创城任务指标,具体内容:
1、小区内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明确指标,落实责任。
2、由街道办事处招募志愿者,专门对小区创城责任主体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3、要求街道办对辖区内社区创城总体工作做出计划和方案,拿出创城相关经费预算,报物管中心。方案计划要根据创城任务标准要求,具体到人何事,具体到所需要的费用预算,以及费用由谁来承担。达不到工作要求,没有完成任务,对责任主体如何追究,对责任主体进行罚款、通报批评等,直至解除合同。
4、物管中心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一道,对小区内基础设施和房屋本体存在问题进行统计,拿出具体解决办法,达到创城要求。
5、小区内涉法问题的处理,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前期通知、劝阻、制止、上报工作。拒不执行整改的,上报属地街道和执法局处理。
6、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桶分类收集标识齐全,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桶的摆放位置按环卫处统一要求进行规划,定点设置。
(三)攻坚决胜阶段(20xx年10月)。
查漏补缺,以最高标准、最实作风,全力做好最终测评期间老旧小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老旧小区环境改造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要根据改造任务要求,将改造工作细化到人,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改造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城市管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改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行周检查、月通报的考核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单位,按照《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
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向师市创城办上报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改造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对在改造工作中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七篇】
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44190011608,位于林村社区新亚洲工业区,改造总面积公顷(原发证面积共公顷,土地权利人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3号,面积为50061平方米,和东府国用(20xx)字第特234号,面积为116157平方米。土地证总面积公顷减去改造总面积公顷等于公顷。公顷为当时发证重叠面积),由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我市塘厦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20xx年5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年产值为500万元。
该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改造,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地块由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前期投入10亿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居住、金融商业、道路、绿化用途,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计年产值将达到5亿元。
6、道路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7、绿化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八篇】
近日,市房管局副局长宋伟带领物业办相关人员到21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现场勘查,实地了解小区现状、整治改造内容、整治标准及工程进度,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中的实际问题,全力推动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尽快见效果、出形象。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难点所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文明形象。实地查看过程中,房管局注重听取居民意见,与小区原产权单位管理负责人、小区居民等进行现场交流,确保整治工作符合群众意愿。
目前,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高度重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分别对已经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定稿的小区提前开工建设,比原定开工计划提前三个月以上。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的推进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明确标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深入推进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确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九篇】
沙子小学属乡镇中心小学,始建于1956年,迄今已有58年的历史。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位各级各类学校输送了数以千计的合格人才。为镇宁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正做着贡献。
学校现有教学班9个,本学期学生479人,教职工26人,专任教师22人,工人4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教师职称:中级职称10人,一级职称9人,未聘3人(特岗教师)。校园占地面积为7225平方米,校园总体呈菱形布局,独具特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校将办成一所初具规模的农村学校,是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美好家园。
我校所辖服务范围为全乡十二个行政村,总户数约有户,总人口约19000人,其中少数民族达16000人。我校在读学生数478人(其中女生247人)少数民族学生为426人,本乡镇内学生为450人,外县学生数为10人,外乡镇学生数为18人。我校全体教职工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具全校之力,狠抓“控辍保学”工作,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积极动员,让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是我校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但由于我校基础设施薄弱,附属设施不够完善,这影响了学校师生生活、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新增浴室等附属设施。
我校现有学生伙房100㎡,基本能满足学生食堂供餐操作的需要。学生宿舍600㎡,可容纳260人住宿。但无食堂设备、开水房和饮水设施,难于满足学生生活用水的需要。
学校规划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新建开水房80㎡,投资12万元;饮水及附属设施,投资万8万元;设施设备购置,投资万元;主要有:
1、学生开水房及饮水设施:项目名称:沙子小学饮水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面积:开水房80㎡;投资12万元;饮水及附属工程:工程于20xx年3月立项,20xx年6月开工,20xx年9月交付学校使用,项目实施完毕,满足学校学生宿舍内学生生活用水的需求。解决学生用水难现象。
2、设施设备购置:20xx年将购置教学仪器设备1套,投资5万元;音体美器材25套,投资10万元;图书4500册,投资万元;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28台,投资万元;食堂设备1套,投资6万元。
项目完成后,我校基本办学条件将达到《省教育厅下达黔教计发20xx10号文件》的规划编制有关标准要求,满足项目学校在未来10年内均能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提高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2024年西安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第十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总体思路,坚持“规、建、管、养、监”并重,“留、提、改、拆、建”统筹,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补齐功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和品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发动群众,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期盼,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全过程。依托民意决策改不改,依靠民情规划怎么改,依从民力共同参与改,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改造全过程。改造前问需于民,形成共谋;改造中问计于民,达成共建;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共评。形成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局面,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合理编制工作计划,集中力量,推动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改造热情。
三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按照“市级牵头、县区实施、市民参与、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类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是优补短板,集散为整。按照“补短板、保基础、优功能、提品质”的总体策略,实施精细化的微改造,重点以补齐民生基础设施功能短板为切入点,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停车等需求,杜绝大拆大建。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以街区、片区综合改造形式同步推进,统一设计、同步改造,逐步形成组团、成片式的物业化管理规模,实现老旧小区整治宜居度的整体提升。
五是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流程,完善项目建设、验收、考评实施机制。按照“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和动员群众共建机制。创新社区治理管理模式,选择符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的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保障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成果,使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工作目标。
1、用x年时间,全面完成xxxx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推动xxxx年至xxxx年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品质、完善社区治理、增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
2、从xxxx年起,用x年时间,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对改造标准不高、不够彻底的的老旧小区进行“再提升、再优化”。
(一)改造整治范围。
建成时间较长、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小区;建成使用不长,但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仍存在不足,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小区。重点应为城市、县城建成于xxxx年x月x日以前可推动xxxx年至xxxx年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雨污分流、供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路灯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公共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快递、快餐存放用房。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预留空间要留有足够弹性,各类设施、小区绿地、口袋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要预留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接口,通过临时功能调整满足防灾防疫等紧急状态使用要求。
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按照连线成片改造原则,结合拆墙透绿、小街巷整治、立面综合整治等市容景观提升,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相对集中或者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整合打包,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县(区、管委会)统筹谋划,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社区参与落实管理”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县(区、管委会)负总责,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乡镇)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可以确定有项目建设经验的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制定总体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各县(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联动,开展摸底调查,组织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生成改造项目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管委会)每年都要列入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制定小区改造方案。建设单位牵头会同街道(乡镇)、社区、规划设计单位、管线单位、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工作专班,“一小区一方案”制定改造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参与改造。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鼓励采用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四)简化项目审批。各县(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后,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鼓励同一建设单位实施的一定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捆绑打包,一次报批,分批实施。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服务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的,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增设电梯后住宅采光、x间距,参照旧区改建标准适当调整。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x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发包前无法准确确定施工图预算的项目,可采取暂定预算价下浮方式先行组织施工发包,按实决算。对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可公布一批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信誉优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建设单位择优选择。
(五)加强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鼓励分片区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x广电网络集团xx分公司统一组织广电网络线路整改、建设,各地广电网络运营单位具体实施。鼓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验收。
(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公开征集专业化、实力强、口碑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资源库。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街道(乡镇)、社区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服务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门窗更换、电梯加装以及水表、电表表后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志愿服务支持改造。鼓励有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加装电梯按《xx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补助外其余由居民自理。
(三)管线单位出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的管沟、站房及箱柜设施,土建部分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供水、燃气改造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通讯、广电网络缆线的迁改、规整费用,相关企业承担xx%,地方财政承担xx%。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产权归属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承担改造费用;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xx%。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中供电企业投资部分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小区供水、供电改造已经明确费用分担政策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
(四)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老旧小区,相关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应比例分离移交费用。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告、便民服务亭、停车、充电、智能信包箱等经营收入,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
(五)加大金融税收支持力度。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依法合规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并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六)统筹平衡资金。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的原则,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新城建设等捆绑统筹,生成老旧小区成片改造项目,项目内部肥瘦搭配,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要切实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把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县(区)政府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
(二)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统筹使用各类公共房屋、闲置房屋,清理违建、临时建筑腾退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小区配套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房屋,通过置换、划转、移交使用权等方式交由街道(乡镇)、社区统筹。支持对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依法建设经营性用房、停车场等,发展社区服务,扶持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三)完善社区治理。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社区、小区相关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考核、监管,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范畴,理顺后期管理养护机制,提升社区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