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范文参考(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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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第一篇】
浅谈规范城建执法行为
今年来,县住建局结合的行政畅通工程,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一起共清理出行政权力清单932项,制定流程图101个,完成了行政权力规范化工作。从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尽管近年来有关城建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城建执法行为,更是摆在我们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城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土与城建执法分离。当违法用地、违法建房同时出现时,由于国土部门和城建部门拆除违法用地、违法建房的法律执行条件不一,造成执法过程中你推我让现象,导致个人违法建房屡禁不止。二是责权分离。在乡镇违法建房管理执法中,乡镇没有执法权,虽然能够积极、主动、自觉参与违法建设的管理,但是乡镇缺编,工作人员少,没有专业队伍,加之受执法权所限,工作难以有效开展。而国土、城建认为乡镇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先进行制止、停建和处理。导致违法建房蔓延。三是建管分离。由于规划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建设管理分别由不同单位管理,造成建管脱节,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发现时,违法违规已经既成事实,整改困难,拆除更难,导致土地少批多建、违反工程规划现象经常发生。
2、执法制度执行不严。表现在:一是由于建设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三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四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尤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3、执法随意性过大。城建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城建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避重就轻,还存在城建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城建监督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二是以罚代管,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城建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些城建机构和城管监督管理人员互相推诿,没有及时查处;对于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拒不整改施工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城建部门是全面履行城市建设职能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着力在加强管理、注重教育、制度建设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城建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1、整合资源,集中执法。变“分散管”为“集中管”,变“多头管”为“一家管”。对辖区内规划、群众缺房安臵的土地、工程审批手续在乡镇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审批,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节省时间、便于管理、有利执法。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发现、报告、制止、调查、处理、拆除等集中组织、集中管理、集中处理,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声音对外、一个拳头出击、一支力量管理。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在初始、源头就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群众经济损失,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缓解政府与群众的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
2、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重点是以党的方针政策、建设规划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完善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对辖区管辖路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并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在案件审理上实行“五把关”制度,即:执法人员把好检查登记关,中队长把好核实汇总关;法制科把好程序、文书复核关;大队长把好案卷审查关;案件审委会把好重大案件处理关。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建立执法监督制度,提高执法的公信力。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3、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主要做好4方面:一是健全执法机制。要始终把城建执法工作当作关系部门形象的大事抓紧抓好。实行局“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同时,对涉及我局各类执法条目进行了梳理,将执法责任逐项落实到各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执法人员,使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执法主体。二是明确自由裁量标准。依据过罚相当原则,科学设定裁量标准。在法律的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将违法行为再细分成几个梯次,每个梯次制定相应的量罚标准,防止轻错重罚,重错轻罚,同案不同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应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有关量罚标准。并实行三级核审,对自由裁量权使用进行制度约束,即由支队案件审理员、支队分管领导对一线调查案件进行初审,局法规处对送审的案件进行AB角复审,也就是由两位同志进行背对背审核,如意见不统一发回支队重审,意见统一报分管局长审批。最后,局案件审委会集体对送审案件讨论核审。做到层层把关,绝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出于某种原因而作出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过当。三是规范执法程序。重点做好调查、论证、送达三个环节,做到调查充分、论证有力、送达过程合法。四是完善监督制度。一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依法赔偿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执法中存在的消极执法倾向,整顿城建执法秩序。另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建执法监督机制,使国家权力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介的监督以及建设系统内部的监督、审计监督、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均能全面、系统地制度化、明确化,使行政执法监督真正做到科学、有效,形成合力,发挥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第二篇】
不久前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理论指南。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都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委的要求,深刻铭记、切实遵循,使之成为有效推动我省公安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项工作都能保三争一、勇立潮头,完成当前维稳安保任务的强大动力。
忠诚,是公安队伍代代相传的政治基因,是融入血脉的人民警察之魂。对党忠诚,是公安队伍政治属性决定的第一位要求。它要求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指挥枪;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战斗生活中始终体现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职业操守、英雄气概。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服务人民,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也是公安工作的制胜法宝。一切公安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平安;一切改革实践,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都必须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怀着强烈的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察民情、接地气,努力实现天下无贼天下无事的共同追求。
公正,是人间的天平。执法公正,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使命要求,更是永恒的价值追求。公安机关手中的执法权能不能公正行使,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能不能全面实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切实提升全警法律素养,狠抓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监督,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纪律,是铁的戒尺,是高悬的利剑。纪律严明,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一支作风硬朗、能打胜仗的浙江公安铁军的基本保证。锻造一支纪律严明的浙江公安铁军,必须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体民警要严格按照两个从严要求,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着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为党的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第三篇】
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为此,笔者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文明执法中。中队队员在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与讨论中,结合平时的执法工作经验,认为文明执法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键所在。至于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我认为: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执法。
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务思想。
队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城管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城市管理文章做深、做细,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时时为老百姓负责,逐步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由执法对象经济利益的伤害者变成执法对象合法利益的维护者。
三、规范服务程序。
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第四篇】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外来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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