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问题【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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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第一篇】

今年以来,乡党委认真落实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对照问题清单,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深入排查问题,制定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间,积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乡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倡导忠诚担当、团结干事、真心为民的理念,弘扬“说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好领导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带头作用。一是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增强班子的战斗力。为不断增强班子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坚持每月一次班子或中层以上例会制度,通报工作,组织理论政策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研究解决问题。所有重大问题,都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在班子内部形成了既有集体统一,又有个人发挥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自我约束机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以身作则。强调“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充分发挥好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领导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凡要求同志们做到的,班子成员带头做到;凡要求同志们不能做的,班子成员带头不做;班子成员违犯规章制度的,比照一般同志加重处罚。班子成员时时处处身先士卒,为大家树立了榜样。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乡党委—村居党组织—党小组—党员四级党建网格化管理体制,将其纳入综合考察指标体系中,加强层级领导,便于政策落实。从村居现有年轻干部、乡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配年轻后备力量跟班锻炼,建立培养与考核体系,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建立党建考核体系,根据党建具体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将党建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点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常态化指导开展党建活动,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务公开、党员发展等工作常态化巡查督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二、党的建设方面

始终坚持从严从优相结合,不断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常态化展党建活动,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三务公开、党员发展等工作常态化巡查督查。一是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领导班子坚持每月中心组学习制度,乡政府坚持执行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同志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基础上,要求大家结合自身岗位特点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自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终个人考核内容。为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兴趣,我们采取主要领导上党课,开辟学习活动心得专栏,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讨论,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调解观摩、岗位练兵等,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促使全体同志的学习制度化、自觉化、氛围化。二是坚持开展谈心活动。采取集体谈心和个别约谈的办法,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由主要领导组织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心活动,开诚布公地提出问题,交流思想,提出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对个别同志容易出现的思想波动,及时掌握,随时个别约谈。 三是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各项工作制度7份,涵盖了学习、值班、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财务、公物管理等各个方面,同时,坚持动态考核和量化管理机制。制定了责任目标及考核方法,年度把目标任务细化成项分解到股室(所),责任到人,实行百分制评分办法,坚持平时督查.半年初评,年终考核。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乡直机关、十三个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驻村、分管乡直单位,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利用乡村干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律要求。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年乡党委专题学习反腐倡廉2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4次。同时,利用短信、“三庄政务”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乡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财政等群众办事较多的业务部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五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乡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第二篇】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党委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2020年2月,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10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3名村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素朴镇党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细,督促落实不到位,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对当地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月8日,素朴镇党委向黔西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月19日,素朴镇党委书记张吉泽,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太阳受到诫勉处理。

2.黔东南州黎平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才贵等人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8月,省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黎平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组织领导不力、填报统计数据不实、违反统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吴才贵作为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传琼作为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对黎平县违反《统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失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20年2月26日,吴才贵、石传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黔南州贵定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庭裕琳因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被问责。2017年10月,黔南州审计发现贵定县内27家砂石企业非法占用林地亩,导致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贵定县林业局整改后,直至2018年12月,仍有5家砂石企业继续生产,并新增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亩。庭裕琳时任贵定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未督促下属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业继续非法占用林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12月6日,庭裕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侬光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八渡法庭原庭长、立案庭原庭长、执行局原书记员等7名干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2011年至2018年侬光洲任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3月12日,侬光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浮于面上,不具体不深入;有的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力,主管领域发生严重的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落实监督责任流于形式,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薄,对作风和腐败问题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对党员干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日常教育提醒。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推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序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内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在职责范围内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第三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第四篇】

核心提示:当前,我们要聚焦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在真抓实干见成效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需要,而且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源起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落实于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这表明,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不能停止于此、满足于此、认知于此,而是要向实践转化、向落实下力,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检验标准,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攻方向,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 解决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治国理政新方略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步步推进,全力实施“八项规定”、“反四风”等,全党上下齐心协力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全覆盖,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入法网。解决了一些多年来一直想解决但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正在培育,先进纯洁的党内政治生活得到重塑。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成效和新鲜经验,充分证明了管党治党同样要坚持问题导向,不解决问题特别是不解决突出问题,管不好党、治不了党。

图:2月1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学习教育要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学习教育是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经常定期的理论学习、重点布置的主题教育,对于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对于全党统一认识、干好事业,起到了思想动员、理论武装的作用。同时,还需强调,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教育的效果终在于行动。如果只是关起门来搞学习、头头是道谈认识,眼前的、现实的、迫切的大量问题不涉及、不触及,更拿不出有力举措去解决、去改变,这样的学习教育只能是图形式、走过场,空耗资源、败坏学风。特别是在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改革的攻坚阶段,在党的建设的转变阶段,矛盾复杂、问题多样、难题众多,更是不能坐而论道,而是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学习教育。这样,既确立了学习教育的实践导向,又增强了学习教育的实践效果。

建章立制要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度空缺,不利于保持党的战斗力,但制度失效,同样也难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不少案例可以看到,一些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并不是没有党纪国法限制,而是正纪不紧、执法不严,纪律法规没有起到约束作用,在腐败风气面前松软疲软。因此,建章立制不易,切实用制度管党治党更不易。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是制度治党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依据。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普遍经历了传达、宣讲、轮训等阶段,这些都只是开篇。要充分发挥《准则》、《条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效能,就要依据《准则》、《条例》的要求,矫正与之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诸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只有立足解决突出问题,才能防止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过一阵子就束之高阁的现象,把《准则》用起来,让《条例》硬起来。

会议文件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是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形式主义的一个表现。诚然,会议和文件是实施领导、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会议议事、文件明规。但会议和文件只是解决问题的部署,不是解决问题本身。如果会议空议、文件虚拟,那就起不到会议和文件的作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就要解决问题,兴邦就不能文山会海。关键不在于开不开会、发不发文件,而在于解不解决问题。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文件是集中全党智慧的党建成果。全会召开之后,文件公布之后,重要的问题是撸起袖子抓落实、下定决心攻问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更要带头攻坚克难、率先破除障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带动全党贯彻落实,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抓住了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主要矛盾,真抓实干上见成效,这才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的根本所在。

二、 紧紧围绕解决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准则》概括了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派主义、“四风”问题、买官卖官、贪污受贿、结党营私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必须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中着力加以解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论述的重点内容,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也是解决突出问题的着眼点着力点着陆点。

解决政治能力不足问题。政治能力是党的高级干部的第一能力。政治能力主要体现在政治理想牢不牢、政治方向对不对、政治立场稳不稳、政治纪律严不严上。有了很高的政治能力,才能带领好党的各级组织,汇聚起实现奋斗目标的强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的高级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高级干部政治能力不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看不清、把不准、站不稳,就会导致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

解决“四个意识”不强问题。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对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党性要求和纪律要求。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等,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表现。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不能各行其是,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四性”不够问题。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好人主义和庸俗化现象,说明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性削弱甚至丧失的问题。有的只讲个人利益不管党的事业,有的只想经营“圈子”不讲党性原则,有的只顾多拉选票不敢坚持真理,这些都是以党的政治能量逐步耗散为代价的。党内政治生活要紧跟时代步伐,就不能固步自封、抱残守缺、不思进取。对于共产党人来说,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是最高原则,不能用部门利益损害党和人民立场,不能讲个人感情放弃党性原则、牺牲人民利益。党内政治生活要维护团结、顾全大局,但首先要分清是非,明确真理与错误的分界。决不能不讲是非对错,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事实证明,哪里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哪里的风气庸俗化,哪里就最容易出问题。有的单位部门出现的“集体塌方”“集体沦陷”的腐败问题就是严重恶果。

解决不能严格自律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自律就是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控。一些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位高权重,握有很大的资源支配权,面对很多诱惑和压力,包括利益集团的“围猎”。如不能严格自律,就会导致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

三、 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解决突出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次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也必须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的勇气,壮士断腕、刮骨疗毒,非此不足以解决突出问题。

破除私利羁绊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而造成的,如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不破除私利羁绊就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敢于自我革命才能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放下私利包袱。

不搞文过饰非解决突出问题。自我革命是自我治疗,前提是承认病症的存在。如果隐瞒病情、讳疾忌医,只能导致病情恶化。正因为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成员包括领导成员出现问题、产生腐败,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不足为怪。关键在于能否勇于自我革命、敢于自我治腐、善于自我纠正,这是对党的性质的根本检验。中国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长治久安,关键也在于此。

努力革故鼎新解决突出问题。解决突出问题是破与立的统一,破中有立、立中有破。自我革命勇气包括革故鼎新、守正出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万件,谈话函询万件次,立案万件,处分万人(其中党纪处分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76人,厅局级干部2700余人,县处级干部万人,乡科级干部万人,一般干部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万人。目前,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准则》、《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建设性成果,是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实现自身跨越,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的重大进展。

全力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不惧怕任何风浪,不怕存在问题,就怕有问题没发现,发现了不能及时解决。如果我们党回避问题,总有一天会有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治病去疴,有些病症需要采取保守治疗法、慢慢恢复元气,有些病症需要动手术、及早切除病灶,不然就会危及整个肌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从严治党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不是作秀,不是演戏,不能那样温良恭俭让。”当前,我们要聚焦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在真抓实干见成效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就是一要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不动摇;二要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推动工作取得好成效上下功夫;三要直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要按照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思想和实践行为,要用担当诠释忠诚。直面问题风清正,化解矛盾见成效。以良好工作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第五篇】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对照市委所列的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之具体条款,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局公安改革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将有关查摆情况报告如下。

存在的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个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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