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员工作职责【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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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员工作职责【第一篇】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府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阜合园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系统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工作领导小组设置
成立园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园区班子成员-,各局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园区各局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网络舆情管理职责:每天上网浏览“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网站公众留言并及时回复群众提问,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部门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园区网站公众留言板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并按照相关流程,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办理。
2.批办留言。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需回复的留言信息,经园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或人员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部门。
3.办理回复。相关部门或个人收到批办的意见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
4.跟踪督办。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部门或个人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部门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园区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办公室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本部门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对部门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园区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部门及网络舆情网评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网评员工作职责【第二篇】
一、网宣员、网评员工作职责
1、跟踪监控舆情动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反映,重点关注与学校、中心工作有关的新闻、贴吧等信息,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将题目及网址链接通过QQ群或微信进行报送,并电话告之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按照舆情监测任务分工,负责将当日情况汇总报送工作。
2、营造正确舆论导向。围绕网络上涉及工作的热点问题开展舆论引导,重要信息发布后,及时进行正面引导。对造谣、污蔑和攻击组织工作的有害信息,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及时疏导和平复网民情绪,减少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网宣员、网评员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电脑应用基础,善于运用网络语言,知识面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3、严格遵守网宣制度。有针对性地提出网络正面宣传的建议。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重大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4、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③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④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⑤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学校与中心各项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网评员工作职责【第三篇】
为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充分发挥网络阵地在传播先进文化、引导正确舆论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有关规定和桂林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制度的通知》(市商办2018115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网评员通过网络发表正确观点和主张,特别是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正面评论。其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监控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回复相关问题,积极帮助网民客观把握事实真相,对不了解情况的干部职工及时宣传教育,对模糊的思想认识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及时引导纠正。
(二)主动介入交互式栏目,在网上就网友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参与评论,依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正确疏导网民情绪,主动导贴、积极跟贴、适时结贴。
(三)敢担当、能战斗、听指挥,推动正面声音,引导中间声音,化解负面声音,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切实履行网络舆论引导的责任。
(四)在网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网上舆论生态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能量、高唱主旋律。
二、队伍管理
(一)成立市商务局网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书记任组长,分管人事、办公室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党办、电商信息科等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市商务局舆情监控处置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对分管科室舆情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络舆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局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工作。人事科、党办牵头处理与信访案件有关的网络舆情。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对网评员工作的时间保障。网评员一般利用业余时间上网浏览和评论。如遇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要集中精力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其时间有保证、精力能到位。
(二)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培训提升,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网评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基本操作等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的能力。
(三)加强对网评员工作的经费保障。局机关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网评员日常办公、培训、奖励等经费开支。
四、考核奖惩
(一)建立网评员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局机关将网评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年度新闻宣传总结表彰内容,纳入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问责机制。对在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网评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网评员工作职责【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校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报道及言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是指对涉及我校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情况,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涉事单位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大局,防止危机。立足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工作部、校团委、计算机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舆情监控,舆论引导,接待和联络媒体,组织实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工作部:负责维护校园秩序,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实施查处。
校团委: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组织按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展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工作。
计算机网络中心: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部门、各单位发现重大网络舆情,或接到学校主管部门舆情通报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管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舆论。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学校处置意见。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涉事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2.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不能当即回复的,要在发现舆情当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回复处理结果。
3.属对涉及我校的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学校声誉,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四)动态跟踪
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进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跟进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涉事部门或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与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的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处置结果。
五、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在本单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舆情信息员、网络舆情评论员、特约舆情研究员队伍建设,并确保其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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