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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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建强党支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报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推动党支部建设与新闻宣传、内部管理、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报社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二、具体任务

重点从6个方面明确标准、作出规范。

(一)组织设置规范

以健全优化组织设置为着力点,按照规范、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

1.党支部的设立。报社内设机构、社属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组建直属党支部;设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状况下设若干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部门单位不超过5个。社属媒体企业驻地方分支机构的党员,纳入所在地的国内分社党组织统一管理。国外分社党员纳入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统一管理。

2.临时党支部的设立。经编委会批准组建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宣传报道等临时机构,在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情况下,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在临时组建机构撤销后自然撤销。

3.党小组的划分。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国外中心分社在所属使领馆党组织同意后可设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报国际部党总支和报社机关党委备案。

(二)支委会建设规范

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

4.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设书记1人,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可视情设副书记,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纪检委员一般由部门副职(国内分社采编主任或企业中层领导)以上党员干部担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并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式党员要尽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5.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发出书面提醒函,督促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三)组织生活规范

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6.“三会一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安排1次党课,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

7.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会前明确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根据需要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可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8.双重组织生活。编委会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编入一个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9.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10.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注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置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11.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确立一个主题开展党日活动,也可结合“三会一课”等制度实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四)功能作用规范

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12.突出政治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

13.促进业务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党支部工作,促进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14.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采编部门和社属媒体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人民系”全媒体矩阵优势,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诉求,反映群众心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本单位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党员队伍建设规范

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

15.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重视从青年业务骨干、社属企业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可采取“火线入党”的方式,把表现突出的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16.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加强党员日常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加强对党员个人社交媒体账号监督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反映。加强和改进社属媒体企业聘用职工中党员的管理,督促及时接转组织关系。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标准,督促党员按月、足额、本人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7.激励关怀帮扶。通过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积极开展党内帮扶工作,着力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爱党员。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关注、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制度保障规范

以狠抓制度执行力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做到保障有力、运转有序。

18.请示报告。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党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离开岗位或者工作地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19.民主议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工作创新。积极推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探索总结并逐步推广具有报社特点特色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法,开展支部品牌创建活动;深化“互联网+党建”,用好学习强国、支部工作APP、“金台新声”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支部活力。

21.基础保障。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设立党支部活动室等场所。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建立党务台账,做到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党支部工作应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自查、制定措施(20xx年5月至6月)

结合学习开展自查。深入学习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和党内法规文件,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充分认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警示教育开展自查。扎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全面查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以媒谋私、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认真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结合巡视开展自查。对照中央巡视报社和报社内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全面检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与不足。在自查基础上,结合去年党支部建设摸底情况,结合编委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分析研判支部建设状况,研究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具体措施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全面对标、认真整改(20xx年7月至11月)

对照条例开展全面整改。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本方案的要求,在摸底自查的基础上,着力从组织设置、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方面补齐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未达标的事项和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规范。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照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问题原因和根源,全面彻底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主题教育查摆的问题和报社内部巡视发现的问题,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质量不高、党费交纳不及时等支部建设中的不标准不规范问题,促进报社党支部建设平衡发展、整体提高。

(三)检查评估、推介典型(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

开展考核验收。参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法,报社成立若干指导检查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三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和考核验收。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对未达标的党支部,督促整改落实。在支部建设中发现的工作不得力、不落实、不担当的问题,对支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开展争创先进活动。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社属企业三种类型党组织中,选树“四强”党支部标杆单位,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专兼职党务干部。

四、工作要求

编委会要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让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报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通过调查研究、专项督查、观摩交流、工作考核等方式,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编委会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要在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中,加强对党支部的联系指导,深入支部抓支部,既帮助所在党支部建设好,也对所联系的党支部指导好。各党(工)委、党总支要统筹推进所属党支部建设,既要经验共享,也要同病共治,切实做到一体推进、同步达标。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争创“四强”党支部。

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聚焦党支部建设,按照“一年一个台阶、三年全面达标”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有效解决机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动省直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为工作目标

1. 政治功能强。坚持政治引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 支部班子强。党支部书记懂全局、精本行、善组织、强管理,党支部委员素质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确保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3. 党员队伍强。守初心、担使命,走在前、作表率,出色履职尽责,在理想信念、政治素质、担当作为、业务能力、服务群众上彰显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力强,有效开展党的工作,有力推进部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党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创造力,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高。

(二)按照《条例》要求,紧扣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特点,重点在以下6个方面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 组织设置规范。以健全优化组织设置为着力点,按照合规、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单独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成立、调整、撤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作用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新任职的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着力解决党支部委员会不健全、不规范,委员配备不齐、不强,作用发挥不好;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研究不够,在深度融合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和新任职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不及时、覆盖不到位;党支部委员会未按期换届等问题。

3. 组织生活规范。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或者分管领域讲1次党课。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窗口单位和与社会群众有联系的岗位,党员按照规定自觉佩戴党员徽章,树立先锋模范形象。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五个到支部”走过场;“三会一课”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召开,党员大会议事决策、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中自我批评不能触及思想,相互批评缺少辣味;谈心谈话效果不好,对党员思想困惑、家庭困难不掌握;主题党日时间不固定,“主题”不突出,“党味”不浓;窗口单位党员身份、岗位特征不明显等问题。

4. 功能作用规范。以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组(党委)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紧紧围绕党组(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党支部工作,找准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点,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推动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力量。着力解决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党组(党委)中心任务不能真正做到落地见效;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党支部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联系群众不紧密等问题。

5. 党员队伍建设规范。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着力点,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动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机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规范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规范到位。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着力解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计划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党员日常管理宽、松、软;党员监督责任不明确、党风党纪教育不经常、过问提醒不及时;组织要求多,解决困难和关心关怀少,党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

6. 制度保障规范。以狠抓制度执行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做到保障有力、运转有序。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总结运用“党支部工作法”,推动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有效模式。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等保障。党支部工作应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建立党支部基础党务台账,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着力解决党支部请示报告意识不强、民主议事不充分、党务事项不公开;党支部工作缺少创新意识;对党支部开展工作未给予经费保障;党员活动场所建设不规范;归档资料散、乱、缺,记录不能如实全面反映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2020年摸清底数、打牢基础。主要是抓好党支部建设状况调查摸底,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攻坚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 落实党支部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三级四岗”责任,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工作责任和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责任。

2. 调查摸底。摸清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配备、组织生活、功能作用等底数,找准问题差距,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

3. 科学设置党支部。健全优化党支部设置,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机关基层组织体系。

4. 配强党支部委员会。党组(党委)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党员和群众威信高的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职责;配齐配强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从思想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中选任,明确党支部委员分工。

5.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做到“五个到支部”;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6. 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贯彻《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部门机关党委普遍培训的“两级”培训制度,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7. 强化组织关怀。实行岗位变动、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五必谈”,切实关心关爱和服务党员,做好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温度。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好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

8. 严格党支部考核。落实好三级联述联评机制,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9.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50%以上。

(二)2021年重点攻坚、全面推进。主要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促进“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

1. 选树党支部典型。以庆祝建党100周年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省直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要选树具有时代特点、机关特色、党员群众认可的“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发挥身边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2. 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到准备充分、内容规范、程序严格,增强计划性、严肃性、仪式感;高标准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载体、效果有实质性提升。

3. 举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论坛和交流会。省直机关工委依托省直机关学习讲坛举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论坛,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探索总结做法、学习交流经验,推动比学赶超,促进党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

4. 加强重点推进。进一步攻坚解决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5.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70%以上。

(三)2022年巩固拓展、全面达标。主要是深化“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创建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彰显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 全面解决问题。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查漏补缺,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工作成效。

2. 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认真总结具有时代特点、机关规律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3. 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对工作标准要求和措施办法再明确、再落实、再深化,切实把工作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符合机关特点规律的党支部建设的机制、制度和措施。

4. 做好评估验收。聚焦“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目标任务,围绕落实措施要求、工作效果质量、问题解决成效、党员群众反映等方面,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5.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落靠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按照《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要求,明确责任、认真落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直机关工委要抓好统筹谋划、深入推进落实、严格管理考核。

(二)强化督促指导。省直机关工委要通过日常调研、年度述职等,了解情况、研判效果、加强指导。部门党组(党委)要通过调研指导、听取汇报等,掌握情况,定期研究,推动工作落实落靠。机关党委要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随机抽查等,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动落实,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年年底向省直机关工委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党支部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力求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同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成部门重点任务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附件: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

“三级四岗”责任附件

附件

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为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强抓实“四强六规范”党支部,现制定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三级四岗”责任。

一、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责任

党组(党委)负有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1. 科学设置党支部。结合部门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健全优化党支部设置,强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机关基层组织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2. 配强党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要设立党支部委员会;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作用。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3. 提供组织保障。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将党支部书记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对表现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优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等保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培养选树典型。选树具有时代特点、机关特色、党员群众认可的“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典型,明确标准、树立导向,发挥身边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5. 严格党支部考核。落实好三级联述联评机制,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6.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50%以上、2021年达到70%以上、2022年达到100%。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二、党组(党委)成员责任

党组(党委)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1. 指导推进分管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经常深入分管领域党支部,了解掌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指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落实“五个到支部”要求,保证时间、坚持质量、严格标准、注重效果,着力提升分管领域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责任

机关党委是主责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

1. 调查摸底。摸清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配备、组织生活、功能作用等底数,找准问题差距,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2. 落实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组织开展普遍培训,对新任职的要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 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抓好抓实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提醒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好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加强“四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学习交流。探索总结做法、学习交流经验,推动比学赶超,促进党支部建设整体上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5. 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认真总结具有时代特点、机关规律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炼推广“党支部工作法”。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 加强重点推进。着力解决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组织生活、功能作用、党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 做好质量评估。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率2020年达到50%以上、2021年达到70%以上、2022年达到100%的目标,对照“四强六规范”标准要素,认真做好质量评估验收工作。

完成时限:每年11月底前。

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对执行落实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1. 抓实党支部工作。按照“四强”目标、“六规范”标准做好工作落实,党支部书记要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充分彰显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成部门重点任务和做好本职工作,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 强化功能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推动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推动事业发展凝聚智慧力量。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 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做到准备充分、内容规范、程序严格,增强计划性、严肃性、仪式感;高标准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保证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载体、效果有实质性提升。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 提高党支部的组织温度。实行岗位变动、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发现苗头性问题、退休离职“五必谈”,切实关心关爱和服务党员,做好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组织关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政治标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质量。对党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 夯实基础工作。党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建立党支部基础党务工作台账,档案资料完备、管理规范。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3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基本遵循,自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开展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着力达到老干部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重点内容

(一)政治建设标准规范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等各项制度,更好地教育引导老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二)组织建设标准规范

组织设置合理,班子选优配强。市纪委老干部党支部于2011年7月7日成立,截至目前我委现有退休老干部正式党员11人。根据老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生活情况,老干部新一届支委已于2019年12月20日选举产生,设书记1名、委员2名,每届任期3年。

(三)队伍建设标准规范

1.选配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担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选举老干部支委会由3名同志组成,同志任书记,任期3年。

2.由于老干部支部党员普遍高龄、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由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

3.加强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学习培训,组织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参加上级党组织及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4.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1次,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数额。

5.在庆祝“七一”、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活动,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党员。

(四)活动开展标准规范

1.“三会一课”。(1)每月利用1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统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不少于4次。调研不少于1次,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充分应用“学习强国”、“大冶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党性教育。党支部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参加人数过半。老干部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老干部党员,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可以不参加。(2)“三会一课”计划要根据机关党委要求,紧密结合老干部党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3)党支部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向支部党员公开,明确专人如实记录。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每年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问题,列出措施认真整改。(2)与组织生活会合并进行,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

3.谈心谈话。(1)广泛开展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2)支部班子要经常了解、听取老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掌握老干部党员思想动态,灵活运用“探讨式”“家常事”谈话方式,帮助老干部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

4.支部主题党日。(1)老干部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2)主题党日要贴近老干部党员思想状况、自身特点和现实需要确定主题,主要围绕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3)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大冶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党性教育基地,采取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上“微党课”等形式,增强组织生活实效。

(五)制度落实标准规范

1.民主议事制度。支部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经费管理、评先评优等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开。老干部党支部要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工作。

3.“双述双评”制度。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每年就个人履职情况在支部大会进行述职,接受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并向机关党委书面述职。

4.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分工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基础保障标准规范

1.重视支部建设。将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委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参加老干部党支部活动每年至少1次。

2.经费保障。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贴按相关文件要求发放。老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70%的比例返还支部,用于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开支。根据情况适当给予老干部党组织一定经费补助。老干部党支部要对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党务公开内容。

3.活动阵地建设。根据老干部党支部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老干部党支部设置33平米的党员活动室,满足退休党员开展学习活动的需要。室内宣传栏按照“两栏四有四上墙”(即:党务公开栏、党组织基本情况和班子成员简介公示栏;有一个“党员活动室”门牌、有一个党员学习角、有一套活动设施、有一套台账和资料,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职责上墙。)标准制作。

4.平台管理完善。老干部党支部要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湖北老干部”、“大冶党建”等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将党支部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

5.基础台账完备。老干部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台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要由专职党建联络员记录,台账资料真实、客观、规范、完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老干部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有效推进落实。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将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重点目标任务,采取日常检查、随时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指导,切实推动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配好专员,做好保障。机关党委把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选配为老干部党支部联络员,确保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按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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