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应急预案【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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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应急预案【第一篇】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保证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原则。

(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四、危险性分析及预防措施

(一)危险性分析

1、叉车因其司机视线盲区多,叉起重物时严重影响司机视线,且其传动机构、现场作业环境复杂,对司机的技术水平要求高,突发性事故较多。

2、叉车事故类型主要有:司机操作失误或视线盲区或刹车失灵导致叉车叉伤或碾压人员事故、传动机构失效或所载重物重心不稳导致重物滑落事故等。

(二)预防措施

1、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加强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相关维修、保养记录。

2、叉车司机必须持有当地相关操作证件,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3、加强叉车司机安全技术培训,加大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叉车司机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4、严禁超载运行,疲劳驾驶。

5、每班开车前仔细检查叉车动力、传动装置、刹车装置、仪表盘、润滑油等。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处理前叉车不得运行。

6、叉车启动、叉起、放下重物、转弯时,司机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并鸣笛示警。

7、叉车在场内运行速度不得超过5km/h。

8、中方管理人员和叉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叉车作业注意事项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五、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应对突发的叉车事故,项目成立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曲 岩

副组长:王志清 付光进 任晓刚 朱克生李少华

周 林

组 员:秦 堃 辛成文 钟 辉 张清林张昊辉

赵长鑫 周海松 卜令欣 高明普 张清骏

汪闫坤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抢险救援措施。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协调项目内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施工队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3、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六、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现人向施工队/班组负责人报告,施工队长或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与相关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具体见项目《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中条。

2、事故报告内容

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或施工队/班组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及有关参数;

3、事故类别、事故的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抢救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3、报告方式

事故报告方式主要是通过手机等通讯方式汇报,具体报告通过邮件发送。应急指挥部电话:0592-6106586。

(二)应急响应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情况。

2、组长立即启动《叉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立即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由组长指定专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开展事故调查。

七、应急处置方法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急救车辆、医护人员、维修人员、事故班组或施工队负责人、警戒人员、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等赶赴现场,查看现场情况并制定救援方案。

2、急救车开至事故现场待命。警戒人员设施警戒线,疏散救援无关人员,并保证道路畅通。

3、如叉车上装有重物,必须采取措施搬走重物,防止救援过程中重物滑落对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4、如叉车叉伤人员,立即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轻伤在医务室进行治疗;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如叉车碾压人员,应先搬走叉车上的重物,再用千斤顶支起叉车将受伤人员救出。严禁采用开车的方法救人,防止人员受伤加剧。支起叉车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叉车翻车。

6、如叉车所载重物滑落砸伤人员,应采取措施保证一次移开重物,防止移开重物过程中重物下回对受伤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7、伤员的救治严格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要先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复苏后再搬运。

8、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9、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项目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八、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叉车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一)受伤或死亡人员已经查清;

(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五)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秩序。

九、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叉车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

2、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备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3、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十、演练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演练,演练采取模拟实战演练形式。

叉车应急预案【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四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联系电话:********.********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五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质监部门以及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第八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九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条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

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叉车应急预案【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 指挥部

公司成立紧急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行政部门和安全部门主导和监管,各部门具体配合落实,发生紧急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总务部李基俊、财务部李基俊、质量部王志刚、生产部郑世清、安办张冬雷组成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

二. 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紧急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三. 人员分工

总 指 挥:吴永根

副总指挥:张冬雷

组 员:冯子旺、郑世清、王志刚、李基俊、文勇日、金光龙

四. 紧急事故处理架构图

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一) 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 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二、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三、 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应急处理

一.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 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三.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四.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五. 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设施设备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⒈ 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⒉ 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⒊ 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⒋ 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叉车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叉车能正常可靠地工作,延长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叉车作业,确保叉车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及叉车的维护保养。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2、设备基建部负责叉车管理制度及有关维护保养内容的制定,并对灌装车间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联系外修人员对叉车进行维修。

3、灌装车间负责制定叉车包机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对每一辆叉车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负责对叉车司机的统一管理和培训;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内部培训和委外培训工作;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设备基建部。

4、动力车间负责所有叉车的日常维修。

四、内容

1、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车胎气压是否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有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2)、叉车为各部门作业时,各部门要委派至少一名监护人员,协助叉车司机工作。

13)、严禁超载行驶。

4、使用规定

1)、使用托盘装载货物时,托盘上的货物必须排列整齐、表面平整,货物必须全部落在托盘之上,不得出现货物宽度超出托盘的情况,叉车叉起托盘时,必须将货叉叉在托盘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转移,发生物料滑落。平行行驶时,货叉插入托盘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高举托盘作业时,叉车叉起托盘时,必须将货叉叉在托盘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转移,发生物料滑落。高举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要缓慢,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高举托盘作业,叉车最大载荷不得超过1吨。

2)、叉车在桶类作业时,首先货夹必须牢靠夹住桶的上边缘,行驶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速度不得过快,不得碾压在凸起物上,防止因震动货物滑落;在通道比较狭窄时,减速慢行,防止桶壁被尖锐物划破造成物料洒落。

3)、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6、保养规定

1、新叉车累计工作每250小时保养一次,旧叉车累计工作每150小时保养一次。保养时,要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2、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时,由司机上报车间,车间要及时通知设备基建部,由设备基建部联系或安排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车间通知设备基建部进行外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灌装车间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叉车保养责任人(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7、柴油机的保养:

保养必须有保养记录,保养分类如下:

日保养:

一级保养(累计工作50h,汽车约行驶2500Km)。

二级保养(累计工作250h,汽车约行驶12500Km)。

三级保养(累计工作1000h,汽车约行驶50000Km)。

8、叉车日点检项目

1)、渗漏检查:燃油、液压油、水

检查发动机、液压管接头、水箱以及驱动系统是否漏油或漏水,用手触摸和目测检查,严禁使用明火。

2)、轮胎气压

检查叉车的前后轮气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制动液量检查

检查制动液油杯。查看制动液量是否在刻度范围内,如液量不足补加,并检查制动管路内是否混入空气。

4)、发动机机油量检查

叉车应放在平地进行机油量检查;冷机时检查油位,可准确检查。具体方法:先拔出油标尺,擦净尺头后重新插入并拉出,检查油位是否在两刻度线之间。

5)、电解液液位检查

电瓶盒上有上下液位刻度线,如电解液位不在正常范围,应加蒸馏水到顶线。

6)、液压油箱油位

工作油箱内油太少,管路中会混入空气。油太多,会从盖板溢出。油位应在二刻度线之间。

7)、制动踏板、微动踏板、离合器踏板检查

踩下各踏板,检查是否有异常迟钝或卡阻

8)、手刹车

车辆缓慢行驶,拉上手刹车手柄,车辆被制动停住。要求车辆不发生偏离。

9)、V型皮带下垂

关掉发动机,用手指在两个皮带轮的中间向下作用10kg力,检查下垂量是否在符合规定值(12—14mm)。如果皮带已被拉长,没有调整余量或被割破或有裂纹,应及时更换。

10)、液力变速箱油位

打开检查盖,拉出油标尺,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之间。

11)、换挡手柄

检查换挡手柄是否松动,换挡时是否平稳。

12)、起升手柄、倾斜手柄、属具手柄

检查起升手柄、倾斜手柄是否松动,回位是否良好。

13)、燃油量

燃油表安装在仪表板上,每天工作后检查油位。每天工作后加注燃油,有助于防止水蒸气在油箱内凝结。

14)、转向灯

拨动转向灯操纵手柄,检查转向灯是否正常

15)、门架

操纵起升手柄、倾斜手柄,检查门架起升、下降前后倾斜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声响。

16)、链条张紧度检查

货架提高10——15cm,门架垂直,用拇指按压链条中部,检查左右链条张紧程度是否一致。

17)、排气检查

燃烧颜色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无色完全燃烧正常

黑色不完全燃烧不正常

蓝色烧机油不正常

白色燃烧室进水不正常

18)、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叉车外观是否有车体摩擦、磕碰痕迹;标识牌脱落;油污、灰尘;油漆脱落,生锈痕迹。

8、相关记录表

叉车维修保养记录表

叉车应急预案【第五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朱冰任组长,龚建国 徐黎明 周振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汪超、陈世华、沈征峰、周丽芳、叶晓明、周俊、陈芸莹、樊建明。姚宏平为联络员。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部署叉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

龚建国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徐黎明、周振华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叉车等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存档随时备查。

第十二条:本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已有12年了,设施设备也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

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公司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设备部,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本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上级公司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本公司如发生叉车事故后,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本公司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

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一小时内。

第十八条:本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公司(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 事故发生地点;

(二)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 事故设备名称;

(四) 事故类别;

(五)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本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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