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本色读后感【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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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读后感【第一篇】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本色读后感【第二篇】
费孝通先生是我敬重的社会学家之一,他行行重重行行,以学术的名义,一生都在了解中国和中国人。读他的《乡土中国》之《乡土本色》,我似乎从“乡土本色”里所说的乡土社会中看到了故乡的影子。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过,“人啊,认识你自己!”读《乡土本色》,让我清楚的认识了传统乡土,让我有了一份理解,也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在这份理解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会用到“老实”“淳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到“冷漠”、“自私”等偏向贬义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打破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来自去”在乡村“遨游”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因为不适应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迷失自己,走向毁灭,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到这里,不由得忧从中来,其实想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接纳,那些平淡却藏着希望的日子,才总能让讲者黯然神伤,让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回头审视乡村的时候,“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不是很好吗?我想,这或许是阅读《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大启示。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作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叫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乡土本色读后感【第三篇】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本色读后感【第四篇】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1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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