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范文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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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2020年,我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及关心指导下,以上级相关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契机,充分运用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登记、强管理、抓重点,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我局坚持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941家,其中社会团体7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7家。2020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59家,其中社会团体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家;2020年注销的社会组织44家,其中社会团体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
(二)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自4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开始,我局启动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工作。我县2019年度社会组织应参检844家,其中社会团体66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4家。此次年检重点对我县各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章立制、业务活动、财务状况、换届备案、变更登记、党建工作、信息公开、诚信自律活动和上年度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目前,已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757家,经检查审定,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合格的525家,基本合格的74家,不合格的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合格的144家,基本合格的14家,不合格的0家;未参加年检的87家,其中社会团体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从年检整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章程》规范运作,开展活动,组织机构健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存在对年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
1、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上级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长期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了关于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公告,同时不间断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摸排,对举报线索及时梳理,截止目前未在我县范围内排查到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不间断采用各种形式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溪县民政局清理整治社会组织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采取各种清理整治措施,组织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清理整治中共发现5家社会组织(三家社会团体、两家民办非企业)在办公场所摆放或张贴跟领导人有关的合拍照(已让其当场整改,禁止在公开场合摆放或张贴领导人的照片或跟领导人有关的合拍照),暂无发现使用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营销活动的行为。
3、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安民〔2020〕33号),通过专项治理,清理取消各类违法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
4、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民社管函〔2020〕2号)《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压实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社会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履行安全监督有关责任,在年度检查等日常管理中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切实筑牢安全底线。5月15日和5月28日,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多家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了为期2天的复园复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5、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6〕81号)《关于印发安溪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审改办〔2017〕1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安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各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于7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通过按比例随机抽取6名执法检查人员分三组对按比例随机抽取的51家社会组织(35家社会团体、16家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查验、资料审阅、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要求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此次双随机检查共对12家社会组织(9家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发了12份整改意见书,截止10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已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
(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为响应国家扶贫攻坚的号召,我县社会组织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担当作为,在助力打赢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安溪县慈善总会、安溪县官桥商会等18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参与扶贫项目 26个,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总额 万元,收益贫困人口数4983人。
(五)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通知》(泉民管〔2020〕15号)要求,我局委托泉州市泉大社会组织促进中心于9月15日至12月15日开展了2020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总结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行业专家和主管部门相结合,专家打分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评估任务。今年我县共有208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其中获得5A级的社会组织2家,4A级的7家,3A级的79家。通过此次评估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组织自我发展、改进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高了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为今后我县社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指明了方向,对促进我县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强内部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当前所面临的形势不相适应。我局民政窗口现仅有两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其中有1名在职人员,另外一名是聘用人员,并且身兼多种业务,仅仅能应付一般的日常登记工作,面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执法检查,执法查处力不从心,执法查处大都局限于一年一度的年检,手段单一,力度不够,导致少数社会组织基本上没有参加年检,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2、社会组织执法工作难度大。缺乏专业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缺乏相应的制度,对于查处多年未年检、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难度大,执法手段不强,效果不明显。
3、部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不强,工作不规范、独立性不强、活力不够,年检和相关工作安排需要多次催促才能进行。
三、下一年工作打算
1、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
2、推进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公平、运行秩序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履行章程、财务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3、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指导我县各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三是继续抓好一年一次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评。四是建议依托福彩公益金设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在全县社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社会组织,打造和挖掘一批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加政治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提升民政服务大局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层社区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一是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科学调整、便于自治、优化功能的原则,实施部分街道社区调整,全区由现有**x个社区调整为**个社区。二是扎实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制定“四个清单”(即:锦江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清单、可购买服务事项清单、社区工作负面清单),进一步理顺政府、社区的职责边界,减少社区过多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三是打造特色亮点示范社区。开展“三社联动”促进社区营造,重点打造水井坊街道锦官驿社区和双桂街道五福桥社区作为示范社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区服务能力和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重点打造双桂路牛沙路社区、龙舟路莲花西路社区、三圣万福社区作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四是规范社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与财务收支行为,保障社区“三资”安全,确保社区经费正常有序运行;对社区专项资金财务保障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使社区的报账程序有章可循。通过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在各涉老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以及社会企业中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区** 个单位荣获“锦江区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光荣称号。我区x万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锦江区爱老之家服务中心和盐市口街道华诚助老服务中心被x省老龄委授予“x省第二届‘敬老文明号’”。二是扎实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在社区、小区、院落设立“日间照料中心”推进互助养老工作,在各街道建立互助养老站点**个,开展助老探访服务****人次,帮助解决困难**x件,法律援助**件,接受法律咨询**x人次,纠纷调解**件,让老人就近享受助餐、娱乐、心理慰籍等服务。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区有x家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家,**x家社区定点服务机构。四是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金卡服务,发放金额****.**万元,惠老人数万余人;发放高龄津补贴****.**万元,惠老人数万余人。
三、社会组织监管服务规范发展
一是抓好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三证合一”,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由民政部门核发登记证,办证时间缩短为x天,对近**x家社会组织开展了赋码和颁发新证书工作;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个人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开展信息核查**个批次,涉及**余人;与区地税局建立社会组织税务信息核查机制,我区社会组织除****年新登记的部分社会组织因为及时作税务登记之外,基本做到“应登必登”。二是抓好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达**%;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完成锦江区商业联合会等**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狠抓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能,编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和《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工作手册》,推动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划化。三是推荐我区社会组织申报市级财政支持,全区**家社会组织获得市级项目扶持资金近**x万元。四是搭建锦江区社会组织“双创”平台。内部挖潜,通过推进社会组织脱钩、梳理社会组织品牌、推进自律诚信建设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能力。外部扶持,通过召开“社区基金会与社区营造”研讨会、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新媒体宣传推介会、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等,优化社会组织参与“双创”的环境。
四、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工作。截至目前,锦江区关爱援助中心共募集资金、物资价值总计**x.****万元,用于帮扶特殊困难群众**x人次,全区**x家爱心企业和**家社会组织以及****名爱心个人参与到中心关爱帮扶活动。二是加大慈善救助力度。与三圣街道永辉超市开展“爱心卡”慈善救助活动,对辖区内**x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价值为****元的“爱心卡”;与东光街道办事处共同设立“东光芯动力?爱心驿站基金”,募集资金**.**万元,为**x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万元;与区教育局共同设立“x教师基金”,募集资金**万元,为我区**名优秀教师发放教师奖励**.x万元;与区卫计局共同设立医疗卫计精准扶贫救助项目,募集资金**.**万元;实施阳光圆梦帮困助学工作,为我区**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帮困助学金**.**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抓好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出动工作人员**x余人进行每日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累计劝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x余人次;加强困境儿童的服务管理,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为全区**x名困境儿童实施困境儿童个案干预服务项目。
五、民政专项服务能力切实加强
一是是抓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扎实开展“二普”工作,已完成外业采集、数据录入、资料整理等工作,将聘请专家对我区“二普”工作进行区级验收。二是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组织开展了“x.**”国家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参加了省、市应急指挥体系培训和演练,组织指导街道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三是以“殡葬行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着力开展规范“微权力”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健全完善工程管理、采购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促进我区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全区户籍人员****家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x万元。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坚持培育扶持与规范管理并重,重视组织部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步伐。强化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增强了工作主动性,推动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基本情况
我县目前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计166个,其中社会团体96,民办非企业单位70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8个。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检促整,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契机,分类对社会组织年检资料进行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初检后我局复检,并将检查结果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社会组织规范运行,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要求扶贫资金互助社除必要材料外必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互助社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开展活动。二是实地调研,有的放矢。对全县民办学校进行调研。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相关指导和监管工作,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规范和完善我县民办教育机构的的管理。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一年一审,审管不分离,推进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化、高品质办学。
(二)加强监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配合县教育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于今年7月份,联合公安、城管、市监、人社、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对X县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32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清查,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进行了申办指导,存在安全隐患的由教育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符合办学规范的,下发了停止办学通知书。9月份联合教育、公安、人社、消防等部门对17家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包括2家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清查,教育部门对未办理证件的15家机构下发了违规办校停办通知书。二是征集线索,防管结合。通过在QQ群、微信、微博客户端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X县X镇X诊所于2016年7月29日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17年8月15日又进行了工商登记,我局积极与县审批服务局进行信息对接,确认无误后将X县X诊所撤销登记,并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三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X县X镇物业服务中心开设了两个银行账号,我局给该中心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撤销一个账户,并将撤销账户中的结余资金全部转至另一个账户中。确保社会组织资金使用规范。四是规范审核,清理“僵尸”组织。通过摸查,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15家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按照执法工作程序,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且进行了落实,保证将处罚告知、决定书送达到社会组织负责人手中,同时将处罚决定告知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将撤销登记决定报县检察院,待60天申诉期满后进行“两法衔接”系统录入,处罚决定书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整转建档,落实“家底”。一是积极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对接,要求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前,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查,严格按照两个“条例”进行登记,从源头上抓好管控。对民办教育机构提高登记标准,积极配合由审批局牵头,教育局、民政局、消防队、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的对新申请成立的民办教育机构联合现场勘查。将事后监管变为事前排查,实现了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无缝对接。从一定程度上也对规范了民办学校办学机制,提高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暨法人库项目建设,按月申报赋码换证情况,目前我县社会组织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机制。印发了《X县社会组织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纳入红名单,予以激励。
(四)做好社会组织非法集资专项清理整治及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工作。成立排查清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通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和职责任务,针对性的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开展专项清理排查,自下发通知起,开展了为期20天的排查活动,对涉及养老、资金互助、行业协会商会、民办教育机构等均做了部署,安排工作人员先后3次进行排查,未在社会组织中发现非法集资广告资讯。利用张贴宣传横幅、X县社会组织工作QQ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在QQ群中公示非法集资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线索征集。未发现非法集资社会组织。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独立性不够强、行为不够规范、发展生态体系不完善、核心竞争力不够强、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执行力不够、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监管体系及力量亟待加强。民政工作的现状是一人身兼数职,监管压力大、责任重。工作往往是有安排、有部署,难落实。二是社会组织执法工作难度大。缺乏专业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缺乏相应的制度,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数量大、查处难度大,执法手段不强,导致查完之后依然维持现状,没有达到整治的目的。三是部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不强,工作不规范、独立性不强、活力不够,年检和相关工作安排需要多次催促才能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对接,确保社会组织台账“一本清”。二是推进社会组织成立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制度,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积极与其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工作对接,确保成立一个,建立一个,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正向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
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今年1-6月份城市低保累计保障43072户、79612人、万元,月人均补差达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0536户、24744人、万元,月人均补差达元。累计发放五保资金万元。在动态调整下1-6月新增城市低保对象81户、126人、增加保障金额万元,提高了保障标准914户、1327人、增加保障金额万元;对因家庭生活得到改善而降低保障标准74户、68人、减少保障金额万元,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20户、553人、减少保障金额万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37户、615人、增加保障金额万元,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3户、47人,减少保障金额万元,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6月6日,召开了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整改工作动员会,区政府副区长贺水源同志安排部署了低保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历时三个月,要求各乡、街道、村、社区要通过此项大宣传、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退尽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我们在区社会救助局、乡(街道)、村(社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四是开展年检清查。3月1日至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此次年检工作以乡、街自查为主,区救助局抽查和对个别街道进行集中核查的方式进行。五是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宣传。5月9日至6月9日我局开展了以法治救助惠民生为主题的《办法》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宣传,在石鼓党政网、石鼓手机报、石鼓江山报和石鼓民政刊登社会救助政策,发表专题文章,在演武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咨询台,展示政策宣传海报,面向群众解释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和程序,免费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小册453本。
2、精准认定城市三无对象
依据城市三无对象认定标准,我局于3月29日至4月10日开展对我区所辖六个街道在册的三无对象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对符合三无条件的对象71人继续按三无待遇进行保障(其中集中供养4人),对不符合三无条件的53人转入城市低保救助。
3、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
指导乡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敬老院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民管理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管院。6月5日区政府督查室与我局对乡敬老院进行了夏季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4、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局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今年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万元,资助农村特殊人群3567人参合,资助金额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实施住院和临时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194户,保障人数290人次,发放保障金额万元。三是对我区重病、残人员共计2657人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万元。四是发放医疗门诊救助证1155个。五是建立医疗救助服务平台,整合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实行结算一站式服务。六是对我区患艾滋病人员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建立一人一档制。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区民政工作开局比较平稳,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上半年主要精力放在村两委换届上,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城乡社会救助局力量不足,特别是大清查、大走访活动,需要对全区上万户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上户,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是用于民政救助对象的资金紧张,各类特殊群体突出,如艾滋病患者、临时受灾户都需要进行救助,但对这部分群体的救助经费严重不足。四是殡改执法难度较大,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加以研究,逐步得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进行《社会救助办法》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好清查整改活动,在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规范和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重点抓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落实,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争取圆满通过市里验收。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城市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协同组织部、住建局等部门一起指导各社区开展好家门口服务工程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年内召开慈善会成立大会。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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