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集聚【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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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自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自纠以来,县委党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上、材料上以及规范性上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存在问题,切实理清思路,推进整改落实。现将自查自纠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县委党校共发展党员1人,崔玉晓同志是2017年6月发展为预备党员,2018年7月如期转正。经自查,崔玉晓同志符合发展党员要求,县委党校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按照“规定工作”有序推进。
(一)“三个到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工作不仅体现着责任意识,更关乎政治站位的问题。县委党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始终坚持最高标准,最高要求,最高水平,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合规有序。一是参会人数上保证到位。严格坚持发展党员规定的人数为底线,人数不够就等人,等不到人就延期。二是票务管理上保证到位。在会议预备阶段,由党务工作者会同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按照全体党员人数印制,将选票放入档案袋,由党务工作者专人负责。投票表决过程中,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制度规定,推荐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选举结束后,选票由党务工作者归集封存。但是这项工作也存在出选票下发迅速、收回仓促的问题,没有充分吸收党员意见建议。三是程序设计上保证到位。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规定、时间节点推进整体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迹可循、查有实据。
(二)“两个坚持”规范发展党员材料。一是坚持应填尽填。发展党员材料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准确填写,对政审环节实施责任制,谁政审谁负责,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不存在政审范围缩小的问题。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发展党员工作政治性强,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不仅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党内同志负责。在工作中,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情况,投票表决情况在会议记录中完整体现。党校党委始终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中心开展党员培养教育,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赴党性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牢记使命责任。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不存在违规入党、带病入党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原因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对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还一定程度存在重视不够、思想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方式方法相对单调,创新意识不强。在党建工作中方式方法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工作方法中规中矩,创新性的方法举措不多,引领性的典型经验很少。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以学习为抓手强化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要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养,培养出懂专业、有专攻的党务干部队伍,让党务干部成为行家里手,心里都有数,手里都有活。
二是以纪律为抓手强化工作成效。严明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同时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以身作责,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为党建工作起好步、带好头。
三是以责任为抓手推动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党务干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政绩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建立容错机制,充分发挥党务干部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推动党建工作由“一家做”向“大家做”转变。
党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第二篇】
根据市委组织员办公室通知精神,镇党委及时对我镇三年来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回顾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镇党委深刻把握发展党员重要内涵,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遵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充实新生力量,增加党的新鲜血液,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了一支政治硬、素质高、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经常性政治任务,关键在领导。镇党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始终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五级责任体系,明确党委书记为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落实,做到三年有规划,年年有计划,半年有分析,年终有检查,切实抓实抓牢发展党员工作,打造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发展党员新格局。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发展党员立脚点在发展,落实靠队伍。张汪镇持续做好党务工作者、村党组织书记、村组织委员三支队伍建设,依托队伍抓发展、抓落实,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强化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组织员17人,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实地观摩等方式,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强化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转换思维观念,由“要我发展”变为“我要发展”,督促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党员发展源头。抓实村级组织委员队伍建设,利用集中培训、书记专题党课、张汪大讲堂等平台,定期邀请市委党校、组织部专家教授对发展程序、政治审查、培养教育等业务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增强业务本领。
三是坚持发展标准,确保发展质量。始终把新党员质量视作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高质量。正确处理发展党员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因强调数量而“分指标、卡比例”的错误做法和因强调质量而“停止发展”或“控制发展”的倾向。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着重做好公推直选、量化淘汰、票决发展、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的监督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每个环节都要数据留痕,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倒查哪个环节,对责任事实清楚的,一律追究责任。
四是创新培养形式,提升综合素质。构建“镇-村-培养联系人”三级培养体系,采取“理论+实践”模式,对发展对象全程进行教育培养。培养联系人具体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提供思想、学习等方面的帮助与指导,端正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党支部积极吸收发展对象参与党组织生活,依托党员活动日,开展主题色彩鲜明的实践活动,定期进行考察,实行优胜劣汰。镇党委充分利用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实体平台和远教平台、党员网校等网络媒介相结合的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培养,着力提升发展对象综合素质。
三、存在问题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程序,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数量。今年工作重心着力倾向于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基数仍然还很大,究其原因在于:
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消极懈怠、不想发展党员的情绪,导致发展党员工作迟滞落后,对全镇发展党员工作造成一定的被动。
二是部分村党支部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导致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还停留在之前位置,甚至有些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降低,影响到今后发展党员工作,没有合格的对象可以发展。
三是部分农村党务工作者素质偏低,对业务知识掌握不熟不透,履职意识不强,职业化、专业化工作水平与当前新形势要求相差甚远,发展程序不规范,导致发展工作有始无终。
四、对策建议及下年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和其他可能还未发现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保障发展党员质量。持续做好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切实保障发展质量。
二是突出发展重点,着力弥补当前短板。今后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继续向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倾斜,全力破解发展难题,创新运用党员发展“四色研判”机制,对全镇84个村党支部实时动态监控,分类管理,切实做到提前预警、超前谋划。
三是健全督导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四级督导机制,落实好镇党委随时督导、组织科全程督导、党总支定点督导、包村干部帮促督导,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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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第三篇】
根据县委组织部8月3日党建工作部署培训会上要求,我镇党委对系统内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审查发展党员的档案和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加强对入党对象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是发展党员的关键环节。我镇党委和有关支部结合党员大会、党课、党员活动日、志愿服务等纳入建党对象学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活动,进一步激发争当先锋争模范的积极性。及时组织参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观看了党性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与普通党员一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新时期党员干部标准的同时,充分让其感受严肃负责的党内政治环境,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党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第四篇】
为适应新形势对发展党员的要求,我市由点到面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把原先看来“神秘”的发展党员工作向群众全过程公开,在纳新和转正两个阶段把发展、转正对象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有效地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这一做法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
一、动因
-年下半年,我部接到举报,反映某乡镇发展党员存在程序问题。经查,问题属实,查处此事的同志,从调阅的党员档案中看出,少数新发展的党员文化不高,素质偏低,缺泛先进性和代表性,这一现象引起了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对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组织了调查,发现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新时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位置,工作比较被动,缺乏主动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看现象多,看本质少,有的甚至感情用事,凭个人关系的亲疏论好与差,有的用经济实绩代替党员标准,把入党作为一种“奖励”,缺乏严肃性和原则性;有的新党员素质不高,对自身要求不严,成为预备党员后,又放松学习,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不能发挥党员的作用。上述问题虽不突出,但长期以往必将严重损害党的威性和党员的纯洁性。对此,我们借鉴干部任用公示制度的经验,从XX年起在全市普遍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
二、做法和效果
我们在推行发展党员公示过程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坚持原则性和可行性相结合,注重调动党内外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主要步骤是做到“四个明确”:
1、明确公示的内容。公示对象为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转正前预备党员。公示内容不仅包括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勤政廉政情况,平时工作表现,而且包括了公示对象参加工作时间,第一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以及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预备党员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主要表现等。
2、明确公示的形式。对发展和转正对象,既可在监督对象的工作单位或地区进行,又可以扩大到其原单位或地区进行。公示形式可采取张榜公布或召集会议等。公示时间为10天。
3、明确公示的程序。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其发展前,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之后,发给入党自愿书,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教育和考察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在其转正之前,履行公示程序,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是否转为正式党员。党委对公示过程中,没有不同意见或没有原则性问题的发展、转正对象,在党支部书面报告公示结果后进行审批。
4、明确公示的反馈。公示内容张榜公布后,个人、集体和组织均可向公示对象所属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有关情况。党组织在情况调查核实后,填写反馈意见单,发送到反映情况者手中或对外公布。市委组织部和基层党委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对有关政策咨询,当日予以答复,反映的问题1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展或转正:①政治思想品德有问题的;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③违纪违法正在查处或处理不足三年的;④其它不具备党员发展条件的。预备党员遇到以上问题,按程序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实践证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是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党员质量,保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是把扩大民主从积极分子考察环节延伸到吸收决策阶段,把民主参与的范围由部分党员、群众扩展到广大党员群众,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原则与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党组织更全面、准确了解发展对象,减少发展工作的失察,有利于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在平时工作、生活、学习中自我约束。主要成效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开展。实行公示后,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增强了对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目标、有计划,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进一步突出,程序进一步规范。同时,党务干部进一步受到制度的制约,促使他们增强政治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更好地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克服工作马虎,把关不严,程序简化倾向。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发展党员工作秘密进行,现在实行公示,打开天窗说亮话,咱们群众心里有杆秤,得给党组织负责任,把好关”。
二是提高了新党员的质量。通过公示,进一步把住了发展党员的入口关和预备党员转正的质量关,不仅发现了问题,而且扼制了问题的发生,XX年全市共公示发展对象691名,通过公示暂缓发展的11名,公示转正对象1036名,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2名,延长预备期的有1名。通过公示,促使发展转正对象,更加自觉地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实践党的宗旨,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出色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自身形象,赢得组织肯定和群众信任,在争取组织上入党的同时,做到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入党。
三是杜绝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实行公示后,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让群众对发展、转正对象当“评委”,使群众有了真正的发言权和评判权,克服了过去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使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组织中来的现象。今年,我们就查处了一起某乡镇欺骗组织,制造假党员的案件,当事人受到了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许多群众反映:发展党员事先能知道,反映情况有渠道,处理结果有反馈,真正体现了民主监督的威力。
三、问题和对策
我市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是完善发展程序的一种新偿试,因此,实行公示的过程,是不断遇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是不断完善和创新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通过检查了解,一方面,发现少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认识上还不到位:一是认为发展党员是党内事务,不应该向普通群众公开、亮相,影响了发展党员的严肃性;二是认为发展对象从积极分子开始培养、考察多年,已基本成熟,多方面条件已具备,不需再由群众监督,实施公示是多此一举;三是少数党支部怕公开,担心在公开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否定了自身工作,造成被动;四是认为公示无所不能,可以代替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政审、考察等程序;五是认为公示偏重了群众公认,影响了党要管党的原则。六是认为群众与监督对象接触不多,知之不全,反映的情况不准不实,以讹传讹的多等等。这些认识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公示制度的健康开展。
另一方面,不少基层支部在执行发展党员公开监督制度上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实施过程中,公开时间过短。制度规定公示的时问一般为10天左右,但我们发现少数党支部公开时间只有3-5天,没有足够的时间让更多的人来知晓有关公示情况,导致党组织不能掌握公示对象全面情况;二是公开形式不够规范。实施公示应采取张榜公布或召集会议的形式,但召集会议的形式应适用于人数较少的单位,对人数较多、环境复杂的单位,必须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但我们发现少数党支部仅在全体党员会议或部份人员会议上作个通报,这就失去了公示的意义。少数党支部虽然也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但张贴的位置不够醒目,这也不便于让更大范围的人员看到公告,参与监督,反映情况;三是举报联系的方式不够明确、方便等。由于操作实施不够规范,致使公示制流于程式化,影响了公示制度的实际效果,长期下去,公示将失去其应有的生命力。
要切实解决上述认识和做法上的问题,推进公示制向纵深发展,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认为,除思想认识再提高、再深化外,还应注意与《党章》和《细则》规定及其他制度的综合配套、协调运作。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第一、发展党员公示制要与《党章》规定的程序相结合。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是新形势下按党章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需要,是对发展对象实施全面考察、了解的有效手段,公示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可作为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因为有了监督制度,就取消或放松对发展对象的平时考察、政治审查等其他环节和程序,更不能因公示过关而代替支部大会或党委集体讨论。公示制仅是对发展党员考察环节的有益补充,但不能取而代之,或全依赖于其结果。
第二、发展党员公示制要与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相结合。
公示结果不仅作为党组织集体讨论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的内容。根据群众在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帮助其剖析原因,认识危害,明确努力方向,促其限期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同时,要教育公示对象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考察时,要求公示对象必须如实向考察人提供有关真实情况,在公示期间,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公示对象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醒,防止其情绪波动,懈怠工作,对公示过关的同志,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找其谈话,提出明确要求,未能过关的,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指出其缺点和毛病,限期改正,继续接受组织的培养与考验。
第三、要将对群众负责与对监督对象负责相结合。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举报的每一个问题,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见底,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并对反映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泄密者从严处理,同时,对查无实据的问题,特别是对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但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敢抓敢管而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却没有原则性问题的同志,要不为舆论所左右,及时吸收他们到党组织中来。对那些不负责任,反映问题严重失实,给监督对象造成严重后果的举报人,也要依法依纪坚决查处,切实关心和保护积极向组织靠扰的同志。
第四、要将公示发展转正对象与监督党组织工作相结合。
发展党员公示制主要是对发展和转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监督,但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少数基层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也存在把关不严、程序不实、手续不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危害性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对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也要进行公开监督,并建立党员发展工作责任制,对在党员发展工作过程中违规的党组织和党务干部,视情节轻重,认真教育,严肃查处,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党员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第五篇】
一年来,_乡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基层党建的各种工作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为载体,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强化组织建设,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一年来党员发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乡共有党的基层组织31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24个。有党员592名。其中预备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1、52%。女党员181名,占党员总数的30、57%。35岁及以下的党员213名,占党员总数的35、98%。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98名,占党员总数的16、55%。共有入党积极分子(不包括发展对象)32人,发展对象18人。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乡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年初,在安排全年党建工作的同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为了使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乡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第八次村党组织换届后专门举办了新任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着重对发展党员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通过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一年来,我乡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进干部,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一是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今年全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人,培训多课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开展定期谈话,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三是严把发展关。我乡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和“过好六个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做到“双合格”,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学习成绩好,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四是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我乡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看主题电影、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乡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推优”制:各村支部对本村优秀青年推荐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乡党委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二是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层次不齐,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三是对新党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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