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漠视群众利益情况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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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漠视群众利益情况1

根据《中共县纪委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忽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要求的通知》的要求,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相应工作计划的完成期限。现将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1)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辍学的问题。经全面调查,县注册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973人,凉山自主搬迁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2人,无人辍学。同时,县特殊教育学校已成功投入使用,现有教职员工5人,学生22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相关设备设施,确保县智障残疾儿童能够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2)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贴的截留。全县义务教育学生26736人,按每人每天4元标准拨付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万元。2019年,目标任务为25265人,实际完成人数为26916人,完成率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均设置营养改善公示牌,对膳食补助资金收支、食材价格、实际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并配齐配足运行经费。

(3)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扣除的寄宿生生活津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活津贴领导小组,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学校预审、审查、宣传,并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补贴由银行打卡支付。寄宿生按每年1000元和125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津贴。2019年,寄宿生生活津贴6946人,总资金419万元,其中注册贫困家庭学生2357人,16人.15万元。秋季还向2105名非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生活津贴家庭学生、农村极端贫困救助学生(包括孤儿)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四)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育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方面。经排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存在未经县教育同意,学校私自接受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不存在未经教育局审批审查的APP进校园;不存在商业活动进校园;不存在学校教师因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而影响教育教学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抽调中小学教师情况。

(五)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收费高昂方面。全县民办幼儿园共69所,收费标准均采取物价局备案、教育局备案的双备案方式,通过市场调节收费标准,不存在过度逐利、收费高昂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摘帽后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等问题的排查方面。经排查,县教育系统扶贫领域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4000余万元,不存在建设滞后、资金支付率过低等问题。

(七)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改善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供餐投入5万余元。投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9万元,预计年底全县74所学校视频式“明厨亮灶”达到100%。截至目前,县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3次,消除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二、当前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家用厨房与幼儿食堂混用、幼儿食材与家庭食材未分开、幼儿膳食加工工具与家庭使用工具未区分开。

(二)部分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在整治过程中部分学校食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留样量不够,不符合留样至少125克的要求;二是留样记录不完善,有的学校记录与实际留样不符;三是留样盒不统一,部分学校留样盒密闭效果不好;四是留样食品冰柜没有专用,留样盒与其他食品混放。

(三)进货验收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置等软件资料记录不完善、不及时、不统一。经过近几年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整治,绝大多数的学校都对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高了重视,但由于管理食堂的老师更换、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兼顾不暇、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导致各校食堂软件资料制作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加大各民办幼儿园督促整改,落实民办幼儿园园长食品卫生主体主责,严格标准建设幼儿园食堂,严防因陋就简造成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

(二)持续强化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县教育局将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食堂相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严格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管理,严格索证索票,严格大宗食品台账登记管理,严格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严格食品安全卫生和操作程序,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过程管控、事后抽查等全方位加强监督,从源头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教育。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食堂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县教育局将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头,定期开办培训班,由市场监管部门培训食堂管理规定、厨房操作规程、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和实际操作水平,防止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校强化自我培训,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二是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要充分发挥媒体、班级微信群、学生家长、群众的监督作用,全方位推进社会共治。

贯彻落实漠视群众利益情况2

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的两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聚焦推拖绕、效率低等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的问题,深入开展“四官”整治,坚决查处“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推进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的整治情况。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推动工作。制定下发《巴彦淖尔市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完成时限,扎实有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思想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充分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全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推进作风建设。按照“三个大力提倡”“三个坚决反对”的总体要求,加强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发扬“总干精神”,以过硬作风、精细严实的态度,投身“十四五”规划各项建设任务和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落实中。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关键少数”,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担当、不作为、拈轻怕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立案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及。“四官”问题1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1人,组织处理133人,通报曝光78批次106起。

二、针对聚焦部分地区和单位对“三务”公开工作不重视,苏木乡镇、嘎查村公开内容单一、范围过窄等现象,纠正“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选择性公开和假公开问题,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整改情况。市委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对“三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细化职责任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以党务公开工作为引领,建立健全“三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相关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二规范公开程序。按照全面真实、规范操作、及时便民、务求实效的原则,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嘎查村级组织把经过审核的党务、政务、村务信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逐步探索将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等组织“三务”公开纳入全市党务、政务、村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关于在“三务”公开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定时、不定时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督查各级党组织“三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三务”公开工作层层有人管、项项有人抓、时时有人查。2019年以来,全市共处置三务公开线索173件,立案33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34人,通报曝光28批次36件次,对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工作形成有力震慑,有效推动了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贯彻落实漠视群众利益情况3

根据省委主教育领导小组、省纪委机关、省监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组发[2019]12号)及县纪委有关要求,对照方案,我局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针对这三个问题,我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长姚陈云为第一责任人,分三个小组为具体项目落实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1.坚决纠正贫困村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

具体负责人:易明星,成员:黄艳蓉、卢新玲。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6日,对宜丰县2018年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及贫困户基本情况、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出具了报告,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2.解决城区民生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人员移送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负责人:罗拥军,成员:熊金华、叶慧敏。每年12月份,由审计署组织,自上而下,对全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审计,我局依照上级审计机关布置做好安排,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具体负责人:王美红,成员:钟岳华、张贇欣。强化监督,积极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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