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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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范围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XX〕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六、方法步骤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局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负监督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注重监督检查。局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党务、人事、纪检、财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综合调研、观摩评审、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主体责任深化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把握责任链条“第一公里”和“一公里”,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新方法。

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二篇】

一、存在问题:

1.基层党建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基层党建工作抓一阵、放一阵,紧一阵、松一阵。

2.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程度有高有低。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程度不高,甚至流于形式。具体表现有,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问题触及不深,三会一课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等。

3.党建工作能力不够高。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能力挑战,最大危机是本领危机,最大恐慌是知识恐慌。一些党组织领导成员不注重学习培训,面对新问题、新要求时束手无策。在执行中,一些党组织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缺乏工作思路,找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

4.制度建设不健全。有的党组织只满足于布置党建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缺乏配套的督查制度。一些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党组织虽有党建工作制度,但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二、意见建议:

1.调动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要澄清“党建工作和机关业务工作是两码事”的模糊认识。消除“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认识,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2.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执行能力。首先,任务指向要清晰。其次,要善于抓细抓实。要分类建立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从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入手,明确详细的程序步骤,着力破解执行“缩水”等现象。最后,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安排到党建岗位上,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工作的行家。

3.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政策领悟力。首先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打牢领悟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其次,要研究政策。中央和上级的政策往往是基于对普遍性问题的把握,政策的贯彻执行须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实践、注重总结、注重创新,做到正确地贯彻政策、执行政策、落实政策。

4.强化制度的保障作用。一要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转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权力运行流程、责任主体和责任边界,明确办事程序、环节、时限和标准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二要提高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党员干部对相关制度的认同,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确保可操作性强。三要增强相关制度的威慑力,对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者,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

5.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督查和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党建工作效能责任倒逼机制。通过加大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的问责力度,使党建工作成为“硬指标”。要厘清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执行目标任务层级责任制,逐级逐层分解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体系,把责任担起来,把压力传下去。

6.利用“互联网+”,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党建活动方式。要适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大趋势,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互联网+”作为提高党建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党建工作流程和方式,建立网络党支部,开展沟通交流、党务公开等非涉密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三篇】

一、存在问题:

1.基层党建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基层党建工作抓一阵、放一阵,紧一阵、松一阵。

2.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程度有高有低。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程度不高,甚至流于形式。具体表现有,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问题触及不深,三会一课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等。

3.党建工作能力不够高。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能力挑战,最大危机是本领危机,最大恐慌是知识恐慌。一些党组织领导成员不注重学习培训,面对新问题、新要求时束手无策。在执行中,一些党组织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缺乏工作思路,找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

4.制度建设不健全。有的党组织只满足于布置党建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缺乏配套的督查制度。一些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党组织虽有党建工作制度,但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二、意见建议:

1.调动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要澄清“党建工作和机关业务工作是两码事”的模糊认识。消除“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认识,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2.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执行能力。首先,任务指向要清晰。其次,要善于抓细抓实。要分类建立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从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入手,明确详细的程序步骤,着力破解执行“缩水”等现象。最后,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安排到党建岗位上,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工作的行家。

3.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政策领悟力。首先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打牢领悟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其次,要研究政策。中央和上级的政策往往是基于对普遍性问题的把握,政策的贯彻执行须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实践、注重总结、注重创新,做到正确地贯彻政策、执行政策、落实政策。

4.强化制度的保障作用。一要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转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权力运行流程、责任主体和责任边界,明确办事程序、环节、时限和标准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二要提高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党员干部对相关制度的认同,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确保可操作性强。三要增强相关制度的威慑力,对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者,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

5.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督查和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党建工作效能责任倒逼机制。通过加大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的问责力度,使党建工作成为“硬指标”。要厘清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执行目标任务层级责任制,逐级逐层分解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体系,把责任担起来,把压力传下去。

6.利用“互联网+”,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党建活动方式。要适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大趋势,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互联网+”作为提高党建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党建工作流程和方式,建立网络党支部,开展沟通交流、党务公开等非涉密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四篇】

问题1: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编制少、不专职。

在乡镇,分管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无法做到和人大主席、纪委书记一样专职,抓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无法保证。乡镇基层治理办、组织办、党校等机构没有实体化。人手少工作量大,乡镇班子成员不想分管组织工作,年轻干部不想成为组织员,优秀干部不想进入区委组织部。

问题2:机关党建工作“弱化”。

个别机关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如职能变动,没有及时调整,个别支部党员已不足3名,但还继续保留,不能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机关系统党委虽有建制但没编制,从事日常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都是牵头单位的业务骨干兼职,造成缺少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有的机关党组织找不到以党建促业务的抓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两张皮”问题,党建与业务难以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

问题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薄弱

“两新”党组织覆盖率低,组建党组织数量少,部分“两新”组织以经营业务为主,且少有管理层人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因此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平时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没有固定的党员活动,“三会一课”不健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缺失,党组织形同虚设。

问题4: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支部凝聚力不强

从目前我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干部现状来看,文化程度总体不高,做经济工作的经验也不丰富,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缺少懂经济、有头脑,有拼劲能够带领一方群众致富的领头人,导致村干部威信不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强。

建议1:科学配置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编随事走,与编办联合发文增加基层党务工作人员编制。从精神上、物质上、政治上多关心关爱基层党务干部。

建议2:严格对照党章,按照科学管理、有效运行的原则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机关系统党委班子成员可以由改非领导职务且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担任,专门从事党务工作,解决有建制没编制问题。出台《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每年对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此外,每半年开展1次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专项督查,促进党建工作目标有效落实。

建议3:通过单独组建、挂靠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加快“两新”党组织组建步伐。对“两新”党组织的班子管理、组织建设、党内生活等工作建立规范化指引和量化考核办法,加强监管,逐步把党建工作转向具体化、制度化。

建议4: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镇党委书记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责任意识,集中投放人力、财力、物力,推动形成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和明星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精准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助推精准扶贫,激活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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