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主要任务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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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主要任务1

(一)上年度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针对上年度找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营轻党建等问题,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和总行党委的帮助,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严格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来,我始终以党章为准则,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党建责任落实,团结带领长山联合党支部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的有机结合。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12字的总要求,将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分别于20xx年7月10日和9月6日召开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共自我剖析问题15条,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差距和问题33个,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能够做到找实问题找深根源,能够针对工作短板、具体问题进行剖析反思,能够在主观上、思想上进行深刻检视。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按照“九个一”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摸排,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四)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在年初,长山联合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以主题党日、传习活动等为载体,开展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主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五)积极完成年内党建基础工作任务,提升党建质量。一是强化学习,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全年共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12次,组织党课4次,切实提升了全体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二是规范日常党组织各项工作。以党建促经营取得较好成果,在2019年总行组织的“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中,联合党支部取得团体第一名的成绩,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总行要求,进行“一对一”扫黑除恶履职约谈,共签订谈话记录40份、扫恶除恶承诺书40份。对本支部、本单位在职、离退、及派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排查工作,排查面达到100%。

(七)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的根本义务,对照党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我时常自我检查,自我警醒,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率先垂范,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带头人。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缺乏深入性,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学习上缺乏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学习要求不严格,学习质量不高。虽然写了一些学习心得体会,但大部分还是在摘抄的层面,真正感悟性、指导性心得很少,学习缺乏连续性,流于形式。学习形式单一。对党建工作研究的不深不透,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建工作谋划的不够,学习方法缺少多样性,学习实效不明显。

(二)思想解放程度不够。习惯于按领导的安排和部署,机械式地开展工作。思想没有完全与发展达成合拍,致工作中手脚不能完全放开,在团结等因素的左右下在推动工作进展中,存在着畏首畏尾心理,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够。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不够。在工作上作自我批评多,在其他情况下作自我批评少;批评别人打不开情面,不够大胆,怕伤害同志间感情,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不够,事必躬亲的多,在平时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着“碍情面”、“一团和气”等现象。对支部委员要求不严,各层次的作用未完全发挥。

(四)党务工作者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新问题、新情况解决办法单一,党建业务还不够熟悉,对有些具体工作的要求把握不够,程序不熟练,离“行家里手”的标准还有较大距离。部分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工作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谋划工作缺乏科学性,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

(五)担当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事只去评头论足,观望等待,不主动作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大局观念不强,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依然存在;在工作中得过且过,效能低下,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强;满足现状,不思更大进取,缺乏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精神。

上述问题从我自身查找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经营、轻党建”的思想,认为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开展几次活动。只管埋头抓业务经营,把经营指标当成硬指标去完成,而对党支部建设思考的较少。二是创新意识不到位。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习惯于按照老经验、老办法开展工作,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对党组织开展的活动积极性不高。三是缺少培养措施,不能助推党务干部的能力提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认真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增强学习效果,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强自己党务工作者的能力。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基本内容,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牢记初心使命教育工作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增强创新意识,大胆解放思想。从事务中解放出来,用更多的时间研究新问题,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研究考虑党务工作的前瞻性工作思路。开拓创新,坚决破除影响党务工作发展的阻力,树立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开始,求真务实,统筹兼顾,以党建促经营,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建立组织生活登记备案制度和报告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总行党委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四)突出抓好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明确细化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支委成员的具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层次每一个党员。加强日常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着力解决重经营轻党建、不会干、不愿干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形成有思考、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的良好风气。集中力量加强管理,党支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监督每个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现党员违纪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支部要加强对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修身齐家,廉洁做事。要常抓长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四风”反弹,反腐败永远在路上。

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主要任务2

一、“三述”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的情况;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参与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单位落实责任制规定和保持廉洁自律情况;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问责的情况。

2.加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建设情况。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纪律建设,维护政治纪律;加强品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加强作风建设,坚守党的宗旨等方面的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贯彻“八项规定”、遵守《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信息公开、“五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二、“三述”的适用范围

1.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企业、省直和驻惠央企等)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进行“三述”;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区)纪委全会进行“三述”。

2.县(区)、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级以下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一次。

3.各县(区)纪委要结合实际,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逐步将“三述”对象纵向拓展到镇(办)、村(居)层面的“一把手”,横向拓宽到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不同领域的“一把手”。

三、“三述”的分值设置

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六个类别代表参与测评,分值设置如下:

1.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四套班子成员参与现场测评或书面评议,测评分值占20%;

2.纪委委员测评分值占20%;

3.“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分值占20%;

4.行风评议团成员、特邀监察员测评分值占10%;

5.党政机关干部代表测评分值占20%;

6.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代表测评分值占10%;

如有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三述”,其所在县(区)的部分镇(街道)、村(居)基层干部代表参加测评,基层干部代表只对本县(区)“三述”人员进行评议,该项分值列入党政机关干部代表测评分值中。

四、“三述”的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三述”人选,明确活动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等事项,呈报同级党委审定,并提前1个月印发给相关单位和人员。

2.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全面收集群众意见,认真撰写“三述”报告。报告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既客观总结成绩、如实查摆问题,又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召开“三述”大会前,要将“三述”书面报告发至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成员及纪委委员等参与测评的人员审阅。

3.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纪委委员及应邀参加测评人员的评议。采用书面和现场互动等方式,对“三述”人员的责、德、廉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

4.询问质询。根据工作需要,“三述”活动可组织纪委委员和应邀出席会议的人员,在会前、会中向“三述”人员提出询问或质询,“三述”人员要认真回应,作出书面或现场解释、答复。

5.落实整改。测评人员的评议意见和建议,报经同级党委审批后,及时向“三述”人员反馈,“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改进工作。纪委要认真督促指导整改,并结合干部考察、巡视和奖惩等工作,将评议结果通报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

6.事后反馈。“三述”结束后,将“三述”人员的整改方案及落实整改情况向参与“三述”测评的人员如实反馈,使之及时跟进和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五、“三述”的组织实施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实施、广泛依靠社会参与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主要领导审定“三述”工作方案,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三述”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沟通协调。

2.把“三述”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逐步建立健全“三述”活动工作制度。

3.创新“三述”活动的形式,拓宽征求意见建议的渠道,运用各种方式增强评议的针对性,提高透明度,建立完善运用评议结果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三述”活动的成果。

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主要任务3

述职述廉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干部公仆意识的有效措施和载体。通过公开“述责述廉”,让领导干部们把一年来都承担了哪些党风廉政责任、如何抓责任落实、取得了哪些成绩和不足,晒在阳光下。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

开展述廉评议既是教育和警醒,也是关心和爱护。再则通过述廉述责到各单位采取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最后是完善述廉述责制度,形成跟踪监督的新机制,提倡清廉为荣,形成创新务实的新导向,以工作实绩作为主,把廉洁自律作为干部使用的否决条件,通过“干”、“述”、“评”培植全新的用人导向,增强担当意识,形成主动作为的新氛围,主动寻找自身差距和不足,促进形成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吃苦奉献的风气。

责任重于泰山,压实主体责任,就是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龙头作用,不断推动党内制度法规的完善和落实,提高党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一面旗帜、一个标杆的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责任和廉洁作为与生俱来的一种约束、一种使命,才能形成“合心、合拍、合力”和“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述”得全面、“问”得中肯、“答”得到位,才不会让述责述廉沦为空架子。牢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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